本報記者??劉洪超
“上午剛送走檢查組,下午又來一撥人”“不同部門查同樣的事,執行標準咋不一樣”“執法人員突然上門,企業連準備材料的時間都沒有”……翻開遼寧沈陽市司法局執法監督處處長羅榮宇歷年的調研記錄,這些“吐槽”在2024年之前經常出現。
各級各類執法部門不少,各部門工作也沒少干,咋還有不少抱怨?執法效能與企業感受之間的“溫差”,一度成為沈陽優化營商環境的痛點。2024年起,沈陽統籌執法資源、規范檢查流程、創新監管模式,讓行政執法從“高頻擾民”轉向“精準助企”,進一次門、查多項事、主動作為。
“咱們和生態環境局申報的檢查計劃中,都涉及黎明發動機這家企業,我會給你們各自發一份聯合檢查函,并由你單位牽頭,請注意查收。”沈陽市衛生監督所職業與放射衛生監督部副部長米超接到了來自市司法局工作人員的提醒電話。
在拿到生態環境局負責同志的聯系方式后,5名執法人員馬上建立起臨時溝通微信群,并約定好檢查日期,后來,執法人員用了兩個小時就完成了對該企業的檢查。
2024年,《沈陽市行政檢查實施辦法(試行)》推出,要求涉及行政檢查的各單位必須在每月月底前向司法局報備檢查計劃,進行審批備案,對同一企業的同類檢查“應合盡合”。“我們按照‘合并同類項’的方式,對涉及同一家企業的檢查單位進行提示,由一家單位牽頭聯合執法,從而減少行政檢查頻次、數量。”羅榮宇說。
“過去是‘各敲各的鑼’,現在不一樣了。來我們公司檢查前,大多提前一天電話告知,并對檢查內容、注意事項進行提醒,還有些檢查就采取書面核查等方式進行。”對于一年多來的變化,沈陽北方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張永笠深有感觸,“要是在以前,每月至少有10次檢查,現在減到1—2次,時間上也大大縮短。”
“在日常檢查中,我們將為企業解難題辦實事納入考核體系,鼓勵執法人員主動幫企業找癥結、解難題。”羅榮宇表示。截至目前,在行政檢查過程中,各級單位發現并解決企業急難愁盼問題1218個。
《 人民日報 》( 2025年07月22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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