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有博主在社交平臺發視頻,稱自己去長春市汽車經濟技術開發區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但等證件拿到手時卻變成了離婚證。對此,當地民政局回應:離婚證放在結婚證里面了,當時沒注意,已道歉,已更正。
據澎湃新聞消息,該視頻發布者稱,她和丈夫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證,結果領證時突然發現,紅色的證書封面竟然是“離婚證”,內頁本應印有“結婚證字號”的位置也是“離婚證字號”,不過具體的字號開頭字母是代表結婚的“J”,而不是代表離婚的“L”。
據長春市汽車經濟技術開發區民政局相關人員解釋,“是把離婚證放錯位置了,插在結婚證里頭了,當時沒注意,就發出去了”。另外,接線人員強調,此事是用錯了證,不是業務辦錯了,(新人結婚的)信息都是正確的,博主所發的離婚證件上的字號不是離婚證字號,而是結婚證字號。
民政局的“小錯”,影響的是新人的“大事”,一點都馬虎不得。“離婚證”和“結婚證”,只有一字之差,工作人員但凡看一眼,就不會出現烏龍。雖然兩種證件封面都是棗紅色,但字體一個燙金、一個燙銀,加上新人領證,還有這么多環節需要審核驗證,比如雙方身份、婚姻狀態的確認等,只要工作人員細心認真,在打印證件前就能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避免低級烏龍的發生,更不會直接把錯誤的證件交到新人手中。
婚姻登記涉及公民重大權益,從材料審核到證件發放,每個環節都應嚴謹核查。本次事件中,相關工作人員稱,當時是把離婚證放錯位置了,插在結婚證里頭了。那么,這是誰犯的低級錯誤?另外,結婚證字號都是代表結婚的“J”,可從封面到內頁都是寫的“離婚證”,這個錯誤又是怎么發生的?
說到底,出錯還是因為相關流程存在漏洞。證件混放、蓋章前不核對、流程管理松散。公共服務機構必須直面問題,對發錯證的問題進行追責,以制度修補漏洞,用責任重塑尊嚴。基層服務要走心,不能用一句道歉了事。涉事民政局需反思漏洞、嚴肅追責,其他地方也要引以為戒。別讓流程上的粗心疏漏,讓新人的“甜蜜記憶”變成“晴天霹靂”。
上游新聞評論員 康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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