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章、發證前多瞅一眼,核對一下證件類型,本就是流程里該有的“規定動作””
辦理結婚登記,卻拿到了離婚證,這事兒實在太荒唐。
7月21日,有網友發布視頻稱,自己在長春市汽車經濟技術開發區民政局領結婚證,結果發成了離婚證。對此,相關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表示,當事人諒解了,“因為周一我們統一往各個窗口增加新證,當時是把離婚證放錯位置了,插在結婚證里頭了。當時沒注意,就發出去了。(發現后)及時給新人把證換過來了,更正了。”
博主曬出的離婚證 視頻截圖
結婚證與離婚證,一字之差,卻承載著截然不同的人生意義。前者是婚姻的起點見證,后者是婚姻的終點證明。將如此重要的證件錯發,看似是偶然的操作失誤,實則暴露出公共服務精細化管理的嚴重缺失。工作人員的疏忽大意,不僅讓新人遭遇尷尬與不快,更損害了政府部門公信力。
按工作人員的說法,結婚證發成了離婚證,是因為太忙“放錯位置”,把離婚證混進了結婚證里。這話聽著輕巧,細想卻讓人犯嘀咕:即便結婚證和離婚證都是紅本本,但一個燙金一個燙銀,難道分不清嗎?
事實上,2004年啟用新式婚姻證時,特意用防偽水印、燙金燙銀做區分,就是為了避免混淆;2021年更新證件內容時,又強調要依據《民法典》規范流程。全國這么多婚姻登記部門,為何偏偏在這里就出現失誤?
一般來說,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是兩個窗口,結婚證和離婚證也會分區域存放,如今出現這種“烏龍”,工作人員是不是平時就習慣了隨手堆放?是不是沒人檢查證件擺放是否規范?
對于此事,有網友進行調侃,“第一次見合照的離婚證。”殊不知,調侃里其實藏著對政務服務的隱性期待。大家笑稱“合照的離婚證”,不是幸災樂禍,而是覺得這種低級錯誤不該出現在民政局窗口。畢竟,蓋章、發證前多瞅一眼,核對一下證件類型,本就是流程里該有的“規定動作”。
好在事情及時糾正了,新人也諒解了,但這不該是結束。相關單位不如借這個機會加強流程管理,證件存放設專門區域,同時對發錯證的問題進行追責。
婚姻登記處的紅本本,印著的不只是名字,還有大家對“鄭重其事”的期待。畢竟,結婚是人生喜事,登記處本該是見證幸福的地方,可別讓粗心大意的“小失誤”,給喜事添了堵。
(黃河評論信箱:zghhpl@163.com)
編輯:韓靜
二審:王亞平
三審:王長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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