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婭被造謠案判決落地:法院登報執行,給“鍵盤俠”上了一課2025年5月29日,《浙江法治報》頭版刊登一則判決公告:網民“中郎君”因在小紅書發布不實內容,造謠“DR找薇雅合作”“薇雅要6成股份,不出錢”“薇雅最后贏家”等虛假信息,詆毀其商業信譽,被法院認定構成名譽侵權。判決要求其在涉案賬號主頁公開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10001元。
然而,判決生效后,侵權人拒不履行任何法律義務。最終,法院應薇婭方面申請,依法啟動強制執行程序,改以登報方式公開道歉內容,完成替代性履行。
這一案件呈現出典型的新媒體侵權結構:該案的涉案平臺為“小紅書”,主體為個人用戶,是典型的新媒體侵權場景;全案執行路徑清晰,從證據保全、民事起訴、判決生效到強制執行,屬于典型名譽權案件處理的范本,且全過程歷時近兩年,凸顯出“造謠成本低,維權成本高”的現實困境。同時,法院對“拒不履行判決”的行為進行了實質性懲戒,表明在當前加強網絡空間治理背景下,司法機關對“隱身式侵權”行為的零容忍立場愈發明確。這也再次強調:公民的言論自由不等于造謠自由,特別是在涉及公眾人物和商業信譽時,責任邊界必須清晰,注意義務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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