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市聚焦食品安全突出問題整治行動,推動執法貫穿食品安全全鏈條、各環節,做到懲教結合、寬嚴相濟。現將4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校園食品安全整治行動:雙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雙峰縣某中心學校食堂未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案
2025年3月,市場監管部門“明廚亮灶+互聯網”AI監管平臺多次監測到雙峰縣某學校食堂烹飪區有害生物活動痕跡。經查,該學校食堂排水口防鼠裝置彈簧老化,閥門關閉不嚴,導致有害生物侵入廚房,經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后,仍然存在“三防”設施不到位、有害生物再次侵入的現象。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和第五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二)項規定,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對當事人處以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市場監管部門通過現代化科技監管手段,對學校食堂的重點環節、關鍵部位、盲區時段進行24小時監控,及時有效消除校園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本案例說明“明廚亮灶+互聯網”的非現場監管模式能有效發揮作用,即便違法行為是通過視頻監控發現的,同樣會受到處罰,形成了有力震懾。
二、食品生產經營安全整治行動:新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辦新化縣某食品公司生產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案
2025年3月,新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案件信息移送,該縣某食品生產企業生產的無骨鴨掌外包裝上無標簽。經查,該當事人存在生產的無骨鴨掌包裝上無標簽的違法行為。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一)項、第六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對當事人處以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食品標簽承載食品名稱、配料、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廠家等關鍵信息。生產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是存在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的違法違規行為,通過該案警示:廣大食品生產經營者,要規范生產經營,加強對食品標簽的管理和把控,提升企業合規水平,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和安全權,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三、“護老”行動暨特殊食品安全整治行動:婁底市婁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辦婁星區伍某對商品功能作虛假宣傳案
2025年3月12日,婁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現當事人向中老年消費者提供免費體驗服務和推介商品“數控調頻脈沖治療儀”,并在經營場所通過張貼展板等形式宣傳該產品“主要用于活血化瘀,止痛消腫,疏通經絡,溫經散寒,溫胃養胃等。同時還能擴張血管,增加血液循環,改善局部缺血缺氧癥狀,有消炎止痛作用”等內容。經查,當事人行為屬構成了對商品的功能作虛假的商業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鑒于本案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僅在經營場所開展,持續時間不足1個月,未實際銷售無違法所得,影響力和影響范圍較小且及時進行整改,符合減輕行政處罰情形,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對當事人處以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醫療器械宣傳內容應當真實準確地向消費者傳達產品適用范圍和功效等關鍵信息。當事人對其經營的醫療器械進行超出核準范圍的功效虛假宣傳,是誤導消費者、擾亂市場秩序的典型違法行為。廣大經營者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規定,依據產品真實性能和核準范圍進行宣傳,提升合規經營水平,切實保障消費者(尤其是中老年群體)的知情權、健康安全保障權;監管部門要加強對會議營銷、醫療器械等重點領域和易感人群的監管力度與精準指導,嚴厲打擊虛假宣傳行為,規范好市場秩序,營造安全放心、公平誠信的市場環境。
四、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整治行動:婁底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婁底市某綜合農貿市場有限公司經營“恩諾沙星”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和未建立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案
2024年3月4日,婁底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依法對當事人經銷的“泥鰍(淡水魚)”進行了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經抽樣檢驗,該批次“泥鰍(淡水魚)”恩諾沙星項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經查,當事人屬經營“恩諾沙星”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和未建立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違法行為。
當事人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和第六十五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鑒于本案當事人系初次違法,且在案發后積極改正違法行為;其經營的不合格食品超限額度較小,涉案產品數量少、貨值金額低、違法所得少,整體違法行為情節輕微,未造成嚴重危害后果,符合減輕行政處罰情形,婁底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處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獸藥殘留是否超標、進貨查驗是否規范,直接關系食用農產品安全和責任追溯。生產經營獸藥殘留超標食用農產品、缺失進貨查驗記錄是危害食品安全的違規行為。通過嚴格查處獸藥殘留超標和進貨查驗缺失的違法行為,既體現了食品安全監管的嚴肅性,又結合當事人初次違法、積極整改等情節給予減輕處罰,彰顯了“嚴管與教育并重”的執法理念。監管部門聚焦食用農產品安全,明確要求經營者必須嚴格把控質量、規范進貨記錄,從源頭防范風險。同時,通過對輕微違法者減輕處罰,鼓勵市場主體主動糾錯、合規經營,既維護了法律權威,也引導行業形成自我約束的良性機制,最終增強公眾對食品安全的信任。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