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幾則與龍舟賽相關的視頻及公告引發關注。
起初,有視頻顯示有樂清隊員在龍舟賽后將獎牌扔入河里。
7月20日,樂清市龍舟協會發布公告,稱賴某某、劉某,潘某某運動員在溫州市十八屆運動會龍舟比賽領獎后,故意將獎牌扔入河中,違反賽紀賽風,決定對他們禁賽一年。
然而,隔天事件出現反轉。
樂清市龍舟協會再次發布通告,稱在7月20日上午的龍舟賽半決賽后抽簽環節,當鹿城隊抽簽時,裁判員未遮擋抽簽口,抽簽人員可肉眼看到乒乓球編號,且無人制止,存在嚴重違規失職。
樂清隊要求重新抽簽未獲回應,現場約定決賽航道劃行規則也未得到有效執行。賽后,樂清隊個別隊員因感受到裁判不公及賽場約定被哄騙,將獎牌扔入河道。
經調查核實,樂清市龍舟協會決定撤銷對三位隊員的處罰,恢復其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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