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發生三天后,家人在橋下找到了浩浩的手機,屏幕已經碎裂。
盡管車速在幾秒內由108公里/小時降到了71公里/小時,還是追尾了停在快車道上的半掛車。“路面結冰打滑了,車沒有剎住。”只有一年半駕齡的司機小麟醒來時發現自己已經躺在醫院。
核準六座的小型客車里還有小麟的四個同事,浩浩坐在副駕,小瑋在主駕后排,小銳坐在副駕后排,小輝坐在小銳后排。身邊堆滿了拍攝和轉播的設備。
五個人同在南京一家傳媒公司上班,負責一些活動和演出現場的拍攝和轉播。車禍發生在由深圳趕回南京的路上。他們剛剛完成兩場演唱會的現場拍攝任務。
事故調查報告顯示:2024年1月22日18時59分,濟廣高速公路東線1026km+411m處,江西上饒市鄱陽縣境內雞公山高架橋上,發生一起六車相撞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
受傷的是小麟和小瑋,浩浩、小銳和小輝則當場死亡。他們分別來自五個獨子家庭,年齡最大的27歲,最小的21歲,都還未婚。
時間過去一年半,犯交通肇事罪獲刑四年六個月的小麟正在江西服刑。因為沒能如期拿到賠償,已經離職的小瑋將公司告上了法庭。其他三個無法承受喪子之痛的家庭還在等待法院就事故責任認定做出最終判決。
(一)結冰的路面
“到景德鎮發現下雪了,下得很大,路面已經是白的了。”
因為對外地車限行,小瑋他們必須要在早上六點前開車離開深圳市區。1月21日晚的演唱會結束后,收拾完設備回到酒店已是凌晨三四點。
“沒咋睡覺,我們五點多就出發了。”車由浩浩、小麟、小輝三個人輪流開。下午五點多,車子進入江西境內,五人在服務區吃完飯,小麟開車繼續上路。“浩浩坐在副駕,我在第二排靠左,小銳跟我一排,小輝在最后一排。”小瑋回憶。
半小時不到,小瑋很快就睡著了,“我聽到有人喊了一聲就啥也不知道了。”
小瑋醒了后意識到出事了,“當時我躺在車上,渾身疼。”他看到小麟從主駕位置上爬出去了,爬到護欄邊。有救護人員正在給甩出汽車的小輝做心肺復蘇,“我聽到他們說‘已經救不回來了’。”
小銳躺在小瑋旁邊,頭上全是血,“當時我意識到他可能已經離世了。浩浩在副駕,也流了很多血。”
小瑋想從車上爬下來,但車已經變形了,“后面的司機把我從車上拖下來,交給了消防員,消防員扶著我等醫護人員拿擔架過來。”
車禍現場鑒定照片
小麟向警方的供述顯示,事故發生前由其開車,“大約開了一個小時左右”,駛入事故路段橋面,“沒有注意到路側有標志標牌。”車速約110碼進入一個彎道時,小麟突然發現前方“有很多汽車尾燈”,“還有車停在路邊打著雙閃。”
小麟判斷前方可能有事故或者堵車發生,于是剎車減速,由于路面結冰打滑,車沒有剎住,“最后撞上了前面大貨車的尾部,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已經在醫院里了。”
小麟稱,事故發生的原因是其沒有及時注意到當時的天氣對道路可能產生的影響,沒有意識到雪天橋梁可能結冰了,“當時的車速也有點快。”
鄱陽縣氣象局資料顯示,2024年1月22日19時,事故路段天氣為小雪轉陰,溫度為零下1.3攝氏度。
(二)交通事故認定
江西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顯示,事故發生時橋面道路濕滑有暗冰,橋頭應急車道擺放有警示標牌對過往車輛示警。
事故認定書顯示,2024年1月22日18時59分事發時,小麟駕駛的小型普通客車橫向側滑碰撞上一輛停于快車道內的江西牌照重型半掛車尾部。追尾發生后,該車又先后被一輛河南牌照重型廂式貨車、江西牌照重型倉柵式貨車、江西牌照小型客車和江蘇牌照小型轎車碰撞,“整車嚴重變形,右側前門與發動機擠壓在一起,整車后門脫落,車輛物品散開掉落……”
五人乘坐的六座客車嚴重損毀
濟廣高速1·22交通事故調查報告顯示:19時47分,119到達事故現場;20點24分,景德鎮市120到達現場;20時59分,120醫護人員確認事故中三人死亡。
江西景德鎮司法鑒定中心的鑒定意見書顯示:事故中死亡的三人,浩浩系交通事故作用于胸部、雙下肢導致創傷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小銳、小輝二人均系交通事故作用于頭部導致顱腦損傷死亡。
相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調查報告、交通事故復核結論顯示:小麟在此次事故中承擔主要責任。
車禍遇難者死亡原因的司法鑒定
(三)18名被告
“這原本是可以避免的,如果他們不急著趕回去,如果有專職司機和合格的工作用車……”
2024年11月,車禍中死亡的三人家屬將三人生前就職的公司及其獨資股東、事發時駕駛汽車的小麟、相關車主及保險公司,共計18名被告起訴至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判令上述被告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死者家屬認為,小麟是上述三名死者生前所屬公司員工,事故發生時,小麟正在履行職務行為,對事故的發生負主要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91條第1款“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的規定。小麟和三名死者曾就職的公司應當對事故主要責任承擔賠償責任。
同時,死者家屬認為,三名死者生前就職的公司“安全管理責任落實不夠,存在重大過錯”。
家屬認為,事故車輛在事故發生時交強險和商業保險已全部過期,公司日常車輛監管缺失,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同時,事故發生時遇冰雪天氣,駕駛人小麟駕齡僅1年6個月,屬于新手駕駛人,公司未為長途出差的員工配置專職駕駛人員,對員工駕駛資格、技能不了解,也從未開展過駕駛技能培訓及安全教育,沒有盡到對企業員工的安全管理主體責任。
另外,事故發生時,事故車輛內裝有大量工作設備,公司在人貨混裝的情況下未采取任何措施確保員工安全。
家屬認為,事故車輛所載5人均是公司員工,當天是從深圳工作結束后趕回南京,途經事故發生地時已經是下午七點,再趕回南京大概要到凌晨一兩點左右,公司給員工安排的在深圳的工作時間和出差時間都過于緊湊,導致員工在駕車時無法得到充分的休息,員工疲勞駕駛也是此次交通事故發生的重大原因之一。
上述濟廣高速1·22交通事故調查報告部分印證了家屬的說法。報告稱,經調查核實,五人所乘坐的事故車輛登記車輛所有人為南京某廣告傳媒有限公司,車輛使用性質為非營運。車輛出廠日期為2017年2月24日,日常為公司出差員工使用,未配備專職駕駛員,由公司出差員工輪流駕駛,事故發生后車輛還核載290KG音箱等設備。
報告稱,上述車輛的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及機動車商業保險均于2024年1月13日到期。
車禍發生后,相關交警部門委托鑒定機構對上述車輛進行檢驗鑒定,車身、行駛系及傳動系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7)相關技術標準中的要求。但由于車輛受嚴重撞擊,導致車輛制動系、轉向系、照明信號裝置無法滿足《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7)、《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GB38900-2020)規定的檢測條件。
上述五人當時的同事,一名目前已經提出離職的員工介紹,公司為了節約成本,員工出差很少乘坐公共交通,往往是幾名員工開車帶著設備一起出發,且沒有專職司機。開車的員工給予每100公里50元的補貼。因為“公司的活比較多,經常是忙完一個拍攝,連夜要趕回”。
(四)一審判決
該員工回憶,2022年差點在上海發生車禍。當時連夜從上海開回南京,又從南京一大早帶同事去上海。“在上海中環高速上,直接撞到護欄,幸虧旁邊有人搶了一下方向盤,要不然車上7個人要全部翻下去。”
公司內部的聊天記錄顯示,上述車禍中損毀的小型客車曾多次“打不著火”,還曾在高速隧道里發生過熄火。為了通過年審,2023年該車的年審“是在外地搞的”。
作為公司的“主管”之一,該員工介紹,車上的五個人中,27歲的浩浩也是公司的主管,2021年入職。兩人是好友。除了2022年入職的小麟。剩下的都是“新員工”,小瑋、小輝2023年10月份入職,小銳是9月底入職,剛轉正。
發生車禍前的2023年11月份,兩名主管曾經一起“聊天”,前者說自己不是不愿意出差,而是“這個車我總是不放心”。那個時候他開始自己給自己買意外險,還曾問浩浩:你給自己買保險沒有?
車禍發生后,死者家屬曾和公司領導進行過溝通,相關視頻顯示,公司相關負責人承認自己在管理上“有過錯,有責任”。“我們也在艱難地撐著。原來他們那一批同事都走得差不多了。”
2025年5月20日,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認為,根據交警部門作出的交通事故認定責任書及本案案情,事發時駕駛小型客車的小麟對事故造成的原告損失承擔40%責任,其他車輛所有人分別承擔12%的責任。三名死者已被認定為工傷,故其遭受的人身損害應先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本案對此不予理涉。
一審判決后,被告中的一家保險公司提起上訴,要求重新劃分賠償責任。截至目前,二審尚無判決結果。
(五)五個青年
已訂婚的浩浩
“到現在都不相信他離開了我,總覺得是出差了。”
獨子浩浩離開的一年多里,60歲的爸爸和50的媽媽很少出門,怕別人問起兒子,偶爾出門散步“都是哭著回來”。
27歲的浩浩原本打算去年5月結婚。女友是在朋友婚禮上認識的,戀愛三年后,兩人訂婚,在南京首付買了個不大的二手房。“兒子沒了后,首付的20多萬退給了我們。”
浩浩父母不知道該如何面對失去獨子的日子
兒子生前幾乎每周都要出差,出完差經常是凌晨三四點才回到家。“感覺他很疲憊,倒床上就睡了。我跟他聊,說是不是上班太辛苦了。他說:媽媽,哪有上班不辛苦的。他怕我們擔心他。”
在浩浩父母看來,“小孩們”一起出差,連夜開車,結果造成三個死亡,一個坐牢,“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太可惜了,他們的人生才剛剛開始。”
家人與浩浩最后的微信聊天記錄
到公司還不到三個月的小輝
出事時,小輝到這家公司還不到三個月。1999年出生的他是安徽寧國人,職校畢業后到橫店學了半年影視拍攝,之后到上海打拼過一年。
“他不甘心,老想出去闖,說在老家學不到東西。”14歲時,母親患紅斑狼瘡去世,一直沒再婚的父親靠做搬運工,背家具上樓,給他在老家縣城買了130平方米的房子。
得知小輝出了車禍,父親和小姑連夜趕到景德鎮,從冰棺里把他拉出來。“一邊臉上全是碎玻璃扎的洞,眼角上還有眼淚,凍住了。”
“交警告訴我們,后腦勺是致命傷。”因為開了一天車,車禍發生時,小輝在后排睡著了,“他坐在最后一排,后面碼著攝影的儀器,都是大箱子,車子一撞擊,就飛起來。
交警還說,到現場時,車門是開的,小輝被甩出來3米遠。躺在路上。“下雪很冷,他從深圳回南京,穿的衣服很單薄,交警拿被子給他蓋了。”
“一切的希望都沒有了。”父親原本打算小輝25歲這一年,給他在老家找個對象,結婚成家。
因為經常出差去拍演唱會現場,路過天津高速服務區,小輝會跟父親視頻,“我之前帶他在天津待過,他說,爸爸,這地方你熟悉吧。”
小輝不想讓父親再做搬運工,他說:爸,我現在學的這個技術很強大,學好了,以后工資很高,養你沒有問題。”
公司沒給小輝買社保,按照工亡,公司賠了90多萬。
本來準備辭職的小銳
小銳的老家在江西峽江農村,四歲時到的南京,靠著在建材市場賣大理石,父母在南京安了家,兩室一廳的房子,站在陽臺上遠遠地可以看到長江。
媽媽一直以他為驕傲,1998年出生的他雖然“成績不好”,但目標明確,一路從職校讀到大專,又自考了本科,他喜歡動漫,工作之外會幫別人定制人偶掙些外快。
2022年畢業,2023年9月進公司,2024年1月出事,“他本來準備辭職了。因為公司會拖欠工資。我勸他穩當一點,邊干邊找。沒想到最后一次出差,人就沒了。我愧對他……”
小銳和媽媽最后的聊天記錄
媽媽不知道小銳有女朋友。出事后,公司里一個關系好的同事告訴小銳媽媽,女孩子因為聯系不上小銳,去公司找他,知道他出了車禍,“女孩子站在那里哭得都快不行了。”
車禍發生后,小輝的爸爸帶著他的骨灰回到了安徽老家。浩浩和小銳則葬在了南京毛家山公墓。
媽媽說,她每個月都要去和小銳說上一會話,“他需要我陪伴。”
看著兒子曾經的工作臺,小銳媽媽心如刀絞
被判刑的小麟和簽諒解書的小瑋
幸運活下來的小麟和小瑋是發小,兩人在南京溧水區的農村長大。“到那家公司還是小麟介紹我去的。”
小瑋說,車禍發生前,雖然自己收入只有三四千元,“但還挺開心”。“公司內部比較自由,都是年輕人,能說到一起,還可以經常出差拍攝明星演唱會。”
車禍發生后,小瑋再沒見過小麟,“我知道他在江西坐牢,想找個時間去看看他,不知道能不能見到。”
小麟的父母已經離異多年,父親沒有再婚,他跟著媽媽和繼父一起生活。車禍發生后,父親不知道該怎么跟死者家人溝通。據小瑋介紹,小麟的父親不想讓兒子坐牢,但獲得諒解的條件是每個家庭賠償30萬元,后來降成了10萬元,“但他爸爸還是拿不出錢。”關于這一諒解條件,記者也得到了幾個失獨的原告家庭和原告律師的確認。
小麟是一起出差的五個人當中年齡最小的,1月22號出的車禍,19號是他21歲生日,“我們五個人一起在深圳給他過的生日。”
最后,只有小瑋簽了諒解書。小麟最終被判了四年六個月。
紅星新聞記者 王震華 發自 江蘇南京
編輯 包程立 責編 鄧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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