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車輛運輸車的使用和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推進汽車整車道路貨運行業健康發展,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制定了《車輛運輸車專項治理行動方案》,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突出工作重點,聚焦車輛運輸車超標裝載運輸等違法行為,嚴格新增車輛市場準入管理、強化源頭裝載監管、加強路面執法檢查、加大聯合懲戒力度,堅決禁止超標裝載運輸違法車輛上路通行,督促汽車整車物流企業更新整改不合規車輛運輸車,堅決遏制車輛運輸車違法運營現象反彈,維護整車物流市場秩序,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促進整車物流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重點任務
01嚴格新增車輛市場準入管理
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車輛注冊登記、市場準入的監管,強化對新增車輛運輸車外廓尺寸查驗,凡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不予注冊登記,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不予配發道路運輸證。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強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依法嚴肅處理生產不合規車輛運輸車的企業。
02 強化源頭裝載監管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乘用車制造企業乘用車裝車點的管理,督促企業使用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車輛運輸車合規裝載運輸(合規車輛運輸車裝載示意圖見文末)。要加強對轄區整車物流企業的監督檢查,督促整車物流企業合規裝載運輸。要強化對乘用車集中裝車點、物流場站、乘用車制造企業生產廠區的源頭監管,嚴禁不符合裝載要求的車輛運輸車出廠(場)上路;對于指使、強令車輛運輸車駕駛人超限運輸乘用車的,要依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有關規定責令改正并進行處罰。
03 加強路面執法檢查
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路面執法,強化乘用車制造企業生產廠區、集中裝車點、物流場站周邊道路以及高速公路(含高速公路服務區)的執法檢查,嚴查車輛運輸車違法運輸行為(合規車輛運輸車裝載超出限值的處罰要求見文末),嚴禁使用臨時號牌掛車運輸乘用車。對非法改裝的車輛運輸車,依法處罰并責令恢復原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將違法車輛納入高風險車輛清單,實施重點攔查教育。要在執法中加強車輛運輸車違法信息的核查,核實并采集裝載單位、運輸企業以及運載乘用車品牌等信息。要嚴格執行《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車輛運輸車治理工作的通知》(交辦運函〔2018〕702號)有關要求,對平頭鉸接列車裝載超過6輛、長頭鉸接列車裝載超過7輛、中置軸車輛運輸車裝載超過9輛的,均認定為違法運輸車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發現上述違法運輸車輛時,收費公路運營管理單位應當及時報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予以處理。對在高速公路上查處的違法車輛,要倒查其駛入高速公路的收費站,發現與違法車輛串通對其違規放行的,當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會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04 加強源頭處罰
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及時將處罰案卷資料(車輛裝載單、處罰決定書等)逐一掃描,通過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轉遞至車輛運輸車道路運輸證、駕駛人從業資格證、企業經營許可證發證機關所在地和車輛裝載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每月匯總本區域車輛運輸車、駕駛人、運輸企業在全國范圍內的違法運輸信息,連同本地車輛裝載單位違法信息,一并推送給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依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有關規定,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車輛運輸車,吊銷其道路運輸證;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車輛運輸車駕駛人,責令其停止從事營業性運輸;整車物流企業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的車輛運輸車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10%的,責令整車物流企業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并向社會公告。車輛裝載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對允許超載車輛出站的貨運站經營者依法實施處罰,對不屬于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管理的裝載場所、單位,要向當地黨委政府報告,推動裝載單位主管部門依法對其處罰,相關處罰結果要及時通報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
工作安排
本次專項治理行動持續時間共6個月,分四個階段組織實施。
01 動員部署階段(2025年7月)
各地交通運輸、公安交通管理、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成立工作專班,聯合制定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治理措施,對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動員部署,推動專項治理行動扎實開展。
02 宣傳教育階段(2025年8月)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會同公安交通管理、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梳理轄區內乘用車制造企業、整車物流企業、物流場站等,集中開展宣傳教育,督促企業加強自我管理,整改、淘汰非法改裝的車輛運輸車,合規裝載、運輸。
03 重點整治階段(2025年9-11月)
各地交通運輸、公安交通管理、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組織專門力量,按照確定的工作目標、要求和進度,全面開展專項檢查和治理工作。對車輛運輸車違法違規行為,堅決依法查處。
04 總結評估階段(2025年12月)
各地交通運輸、公安交通管理、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對照總體要求和重點任務,認真梳理專項治理情況,系統總結經驗做法,建立健全車輛運輸車常態化管理的長效機制。
工作要求
各地交通運輸、公安交通管理、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協調,在確保行業穩定的前提下,積極穩妥推進治理工作。要加強督導檢查,采取明查與暗訪相結合、日常排查與突擊行動相結合、聯合檢查與專門督導相結合等多種形式,推動專項治理行動取得實效。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依托12328交通運輸服務監督熱線,廣泛收集群眾反映的違法運輸、違規執法等投訴舉報事項,督促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即接即查即辦”。要發揮行業協會作用,鼓勵引導行業自律,及時向社會公布處罰企業名單,營造公平、有序市場環境。
小貼士:合規車輛運輸車裝載示意圖
平頭鉸接列車
長頭鉸接列車
中置軸車輛運輸車
合規車輛運輸車裝載超出限值的處罰要求:
對于合規車輛運輸車,凡裝載符合要求的,即:平頭鉸接列車裝載6輛及以下,長頭鉸接列車裝載7輛及以下,中置軸車輛運輸車裝載8輛及以下,且裝載長度、寬度未超過車輛運輸車外廓尺寸限值的,車輛高度按照《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車輛運輸車治理工作的通知》(交辦運函〔2018〕702號)有關要求進行執法檢查。裝載數量超過上述數值的,區分以下情況處理:
平頭鉸接列車裝載7輛以上的,嚴格執行裝載長度不得超過17.1米、寬度不得超過2.55米、高度不得超過4米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記分,并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對具有上裝貨臺的平頭鉸接列車,若裝載乘用車車型較小,上層單排平放4輛車(不得上下左右傾斜)前后均不超過車輛運輸車外廓尺寸,且上裝貨臺所載乘用車質量未超過貨臺額定載質量的,可允許裝載7輛車。
長頭鉸接列車裝載8輛及以上的,嚴格執行裝載長度不得超過18.1米、寬度不得超過2.55米、高度不得超過4米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記分,并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
中置軸車輛運輸車裝載9輛以上的,嚴格執行裝載長度不得超過22米、寬度不得超過2.55米、高度不得超過4米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記分,并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若裝載乘用車車型較小,上層單排平放5輛車(不得上下左右傾斜)前后均不超過車輛運輸車外廓尺寸的,可允許裝載9輛車。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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