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力排除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消除各類道路交通違法引發的事故風險,有力守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2025年7月24日晚至25日凌晨,樂山市道安辦統一部署,全市各區縣道安部門統一行動,集中開展道路交通違法夜查整治行動。
行動中,各區縣充分發揮“交所聯勤”“交巡聯勤”優勢,各區縣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巡特警、派出所等警種、部門全面聯勤聯查,在城市重要路段、路口,酒店、美食街區、餐飲娛樂場所周邊重要路段,國省干道、縣鄉道重點路段、路口,采取“設點檢查+流動巡查”相結合的方式,嚴查酒醉駕、飆車炸街、超員、超速、超載等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同步加強對駕駛人的“面對面”交通安全宣傳,全面營造平安、穩定的道路交通環境。
查處數據
2025年7月24日晚18:00時至25日06:00時,全市共查處各類嚴重交通違法378起,其中現場查處80起,電子監控抓拍違法308起,重點違法查處酒后駕駛9起,涉牌涉證24起,貨車超載8起。
現將查處的典型交通違法行為曝光
請廣大駕駛人引以為戒
嚴守交通法規,嚴防交通事故
▲ 2025年7月24日晚18:00時至25日凌晨,樂山市公安局交管支隊峨眉山景區大隊大隊長范曉江帶隊,聯合峨眉山風景名勝區公安分局報國派出所民警,開展夜查整治行動。
案例
查處時間:2025年7月24日21時38分許。
查處地點:峨眉山市天下名山。
駕駛車輛:川A2***7小型汽車。
違法駕駛人:涂某某。
違法行為: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涂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30mg/100ml。涂某某的行為已構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公安交管部門依法對涂某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3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
▲ 2025年7月24日晚18:00時至25日凌晨,樂山市公安局交管支隊直屬一大隊副大隊長許多一帶隊,聯合市中區公安分局通江派出所民警,開展夜查整治行動。
案例
查處時間:2025年7月24日19時53分許。
查處地點:市中區平江東街。
駕駛車輛:川LX***1普通二輪摩托車。
違法駕駛人:袁某某。
違法行為: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袁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22mg/100ml。經查詢,袁某某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處罰。袁某某的行為已構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 2025年7月24日晚18:00時至25日凌晨,夾江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副大隊長宋杰帶隊,聯合夾江縣公安局漹城派出所民警,開展夜查整治行動。
案例
查處時間:2025年7月24日20時10分許。
查處地點:夾江縣千佛大道。
駕駛車輛:無號牌正三輪摩托車。
違法駕駛人:謝某某。
違法行為: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謝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21mg/100ml。經進一步調查發現,謝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謝某某的行為已構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公安交管部門依法對謝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駕駛未按規定登記備案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合并處以罰款2400元的行政處罰。
▲ 2025年7月24日晚18:00時至25日凌晨,犍為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副大隊長杜濤帶隊,聯合犍為縣公安局玉津派出所民警,開展夜查整治行動。
案例
查處時間:2025年7月24日21時20分許。
查處地點:犍為縣濱江中路。
駕駛車輛:川L6***9小型汽車。
違法駕駛人:丁某某。
違法行為: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丁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41mg/100ml。經查詢,丁某某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處罰。丁某某的行為已構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樂山公安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
酒駕=違法=危險!
開車不沾酒,安全伴您走!
珍愛生命,拒絕酒駕!
守法出行,平安回家!
圖文編輯 | 劉 冉、胡 荀
審 核 | 趙 亮
簽 發 | 王東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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