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導報綜合報道 臺灣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涉因京華城容積案涉嫌行賄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自2024年9月偵查中羈押禁見11個月。日前沈慶京申請具保停止羈押獲準,法官裁定他以1.8億元(新臺幣,下同)交保。沈慶京費時多日籌得保證金,目前正由法警前往看守所提解,隨即返臺北地方法院辦理科技監控。
臺檢廉指控沈慶京行賄柯文哲共1710萬元,其自始迄今不認罪,并主張重建京華廣場臺北市政府應“永久”保障其120284萬平方米的樓地板面積。羈押中間,沈慶京因健康因素,連環遞狀申請具保停止羈押。
依過去法院駁回沈慶京所提狀子內容,他稱自2024年8月30日至今年5月12日,已稱病就診273次,于押期內泌尿道反復感染、濕疹,有帕金森氏癥。更于審判中2025年1月2日羈押迄5月20日,戒護外醫至臺北醫院11次,急診次數6次,平均不到1個月就緊急戒護就醫急診1次。
沈慶京還透過律師表示,他個人病情造成臺北看所守戒護及照護人力的負擔,有生命危險,現所罹患的疾病,非保外治療顯難痊愈。
合議庭第一次審查認為,沈慶京如能提出1億元的保證金及2億元的人保保證書后,即可停止羈押。除住院期間外,須限制住居在臺北市大安區住處11樓,限制離臺8個月,要配戴電子腳環。
沈慶京籌備交保多日,并未完成2億元人保部分,于是再向法院請求降保。新裁定說,他可于提出1.8億元保證金后停押,其中1億元需以自己名義提出。仍限制住居在臺北市大安區,限制離臺,不得與被告、證人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
新裁定命沈慶京要接受科技監控8個月,在左腳配帶電子腳環、以個案手機回報,如未能在8月1日中午前具保,8月2日起即延長羈押禁見兩個月。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