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上午10時許,6名東北大學的學生來到中國黃金集團內蒙古礦業有限公司實習。
可能是因為格柵板的質量問題,6名大學生當場墜落進板子下的浮選槽。
浮選槽里不是水,而是具有化學毒性的濃稠礦漿,且有機械螺旋槳不停攪拌。
人掉進去,就像掉進沼澤地里一樣,無處借力,會被立刻浸沒。
同時,呼吸器官會被礦漿瞬間堵住,造成窒息,皮膚也會被化學物質毒害。
更嚴重的是,裝置下還有金屬葉輪不停運轉,非常危險……
然而就是這樣的一起安全事故,官方通報是怎么報的呢:
標題:《東北大學6名學生在內蒙古某礦廠參觀學習中意外墜落溺亡》
描述:“經全力施救,6人被救出后,醫護人員確認已溺亡。另有1名老師受傷。”
如果不是進一步搜索相關信息,我想普通人光看標題,還以為是6名學生不小心掉進工廠的水池里淹死了。
甚至會覺得是這6名大學生自己做了什么不規范操作,才意外造成這個結果。
其心可誅啊!
明明已經罹難,描述中居然還說是“6人被救出后”……請問是怎么“救”的?怎么“救出后”還溺亡了呢?
還有,所謂的“老師受傷”,不知道情況的讀者,還以為是刮蹭,摔傷了
面對這樣輕飄飄的新聞描述,我還有什么話可說呢?
精心打磨,避重就輕,分擔責任,模糊事故!
語言的腐敗和掩蓋能力,讓人怒火中燒,又無可奈何。
真話不全說,假話摻著說,這正是欺上瞞下的好手段。
此外,新聞還用“事件”,而不用“事故”來形容這起安全事故,說白了,就是想把事故的定性往“意外”上引。
掉巖漿里算溺亡嗎?
掉鋼水里算溺亡嗎?
用“溺亡”來形容該事故,是一種刻意淡化責任、轉移公眾憤怒、漠視生命的無恥說法!
這不是新聞學的魅力,而是腐敗的魅力。
一旦語言被腐蝕,真相也就死了一半。如果我們的新聞報道,連基本的公正或者基本的常識、職業道德都沒有,那還叫什么新聞呢?
其實這幾年,大家也都看到過很多糟糕的新聞描述了,比如“負增長”,比如“負激勵”,比如“畢業”。
從網媒到紙媒,創新詞匯太多,逐漸聽不懂,也看不懂。
有些事可以理解,畢竟我們要以大局為重,但這種明顯的刑事犯罪行為(涉及安全生產事故罪、過失致人死亡罪),也要掩蓋嗎?
按照國家規定,車間格柵板是有設計壽命的。
兩年前,涉事公司就被有關部門要求整改,加強安全生產。
結果呢?
一塊板子愣是沒承受住幾個學生的重量。
化學腐蝕、毒性吸入、泥漿窒息,哪怕不懂法律,不懂安全生產的人都知道,這絕不是溺亡,而是事故慘死,是妥妥的人禍。
東北大學是雙一流大學,能考進去的學生,都不容易,國家的財政支持,也不容易。
如果我們的制造業,不能給到員工乃至高質量人才一個安全的生產環境,那還談什么升級呢?
如果我們的法律、新聞媒體,有意幫一些大戶企業打掩護,淡化責任,那法治的信心又在哪里?
我個人認為,預防安全生產事故最好的方法就是“罰”:
責任人,該判刑判刑,企業該賠償賠償,而且要像歐洲一些國家一樣,幾千萬幾個億的賠。賠不起,就任其破產好了。
只有這樣,企業才會把安全生產當回事,才會把職工當自己人。
最后,我想摘錄兩段指示,作為結尾:
“生命重于泰山……絕不能只重發展不顧安全,更不能將其視作無關痛癢的事,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2020年4月,對安全生產作出重要指示強調
“人命關天,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必須作為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 ——2013年6月,就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最高指示在前,責任事故在后,我所有話都在法律法規的框架范圍內,你們要壓就壓吧!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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