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畢業,6名學生,6個家庭,6個家庭天都塌了。據新華社的報道,7月23日10時20分,東北大學6名學生在內蒙古礦業有限公司烏努格吐山銅鉬礦選礦廠參觀學習浮選工藝過程中,因格柵板脫落墜入浮選槽。經全力施救,6人被救出后,醫護人員確認已溺亡,另有1名老師受傷。
說實話,光是看到這個消息都感到窒息,有知情人介紹,這個浮選槽環境非常危險,里面充滿了礦漿和水!含有化學藥劑和重金屬離子,人掉進去很難動彈。真的不敢想他們當時有多絕望。更諷刺的是,據紅星新聞的報道,這家企業今年2月還發文稱更換了格柵板并“落實安全機制”,可是如今卻讓六條鮮活的生命來為企業的安全管理漏洞買單!
中國黃金集團內蒙古礦業有限公司官方微信發布的選礦部照片
痛心之余,我們也不禁追問:車間日常檢修記錄是否完備?是否存在嚴重腐蝕、違規焊接或超期服役等致命隱患?這個責任又該誰來承擔?根據《安全生產法》第36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測。
同時,根據我國《刑法》第134條規定,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在這起事故中,格柵板突然脫落不是天災,是肉眼可見的人禍。
不僅如此,學校方面也逃脫不了法律責任!學校在組織學生實踐前是否深入調研企業環境?是否提供充分的安全培訓?事前考察審核環節顯然是流于表面,這簡直是在拿人命填管理漏洞。可以說在這起事件中,學校和企業都難逃法律責任!只有將事故原因徹查公之于眾,對責任主體依法嚴懲,方能告慰年輕生命,畢竟,人命大于天,安全生產容不得半點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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