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江陰男子朱某在駕車時因疲勞開啟輔助駕駛功能后,雙手脫離方向盤,導致車輛失控連續撞上一輛小型轎車和一輛輕型倉柵式貨車。
在接受采訪時,這位司機表示,自己當時困,然后恍惚了一下。
不過,無錫警方調查確認,朱某在事故發生時處于完全脫管的危險狀態,需承擔全部責任。
交警就此發出警示,強調智能駕駛不等于自動駕駛,駕駛員在智能駕駛過程中仍需保持對車輛的控制,做到小心駕駛。
本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長王強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明確表示,目前我國市場上銷售的所有汽車搭載的 "智駕" 系統,均不具備《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GB/T 40429-2021)定義的 L3 級及以上自動駕駛功能。
這些系統本質上仍屬于 L2 級 "組合駕駛輔助",僅能在特定場景下輔助駕駛員完成部分動態駕駛任務,例如自動跟車、車道保持等,但車輛的最終控制權和安全責任仍由駕駛員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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