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日報記者 羅莎莎
□ 法治日報通訊員 韓瑩萱
“出某某HB”“有某某北京飛上海往返”“二百包拉改簽”……大部分人看到以上說法和縮寫可能會一頭霧水,但實際上,這是追星群體中“私生粉”“代拍”等與“黃牛”之間的“暗號”。
近年來,多位明星和運動員都曾遭遇“私生粉”追車、手機號泄露導致被電話“轟炸”、個人行程因有粉絲接機引發秩序混亂等情況,起因均來自個人信息泄露。近日,江蘇省新沂市人民檢察院就辦理了一起倒賣明星個人信息牟利的案件,多名被告人獲刑。
2024年11月,徐州公安機關接到知情人舉報,稱下轄新沂市有人從網上購買了明星的個人信息并再次違法出售。公安機關循線追蹤,抓獲肖某、許某某、鄧某某、曾某等人。
承辦檢察官王琳告訴《法治日報》記者,涉案人員許某某是一名追星族,時常會找黃牛買明星行程,就認識了專門出售明星高鐵行程的“黃牛”肖某、查詢身份證號的黃牛李某某(另案處理)等人,獲取多名明星的航班、身份證號、高鐵車次等信息。
據許某某供述,肖某不僅可以幫忙查詢車次信息,150元查一次,且包售后,還可以幫忙買到明星同車甚至臨近的座位,需要另外再支付二百到三百元不等的費用。肖某則是通過某火車票代售點工作人員曾某查到相關高鐵信息,每查一次按照20元結算,要是有特殊需求則需要另外加錢。
而李某某則是專門查詢各類身份證號的“黃牛”,據其供述,其認識一名曾是國內某航空公司職工的人,可以幫忙查詢,且還可以通過外網軟件“電話(Telegram)”以“社工庫”“查信息”等關鍵詞查詢相關信息。
“為了讓自己‘收支平衡’,許某某就將手中的各類信息加價轉售給‘代拍’‘私生粉’,其中就有鄧某某,至案發,其通過倒賣賺取差價獲利兩萬多元。”王琳介紹,許某某還有一份多達72頁的明星身份證號合集,不僅有大眾熟知的國內明星的身份證號,甚至包含了部分海外明星的護照號。
2025年4月,新沂市檢察院對許某某等4人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依法提起公訴并附帶民事公益訴訟。5月,新沂市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對4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至十個月不等刑期,并分處人民幣六千至兩萬一千元不等罰金。同時,4人還需承擔公益損害賠償人民幣九千至兩萬元不等,并在國家級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而這種現象并非個例。王琳表示,明星的行程信息成為被販賣的“追星商品”,一方面表明存在相關方監管缺位的情況,有關公司、平臺、部門等對自身責任履行不到位,導致公民個人信息泄露;另一方面也有技術保護措施不足的影響,非法抓取、信息泄露等手段持續蔓延,致使不法分子難以確定身份,追責困難重重。
更值得注意的是,該案中存在涉案人員在未成年人時期便買賣信息的情況。近年來,未成年人為了獲得偶像最新動態,不惜花費重金購買個人信息,更有甚者會像本案中涉案人員一樣,為了“平衡收支”加價倒賣,從中牟利。
未成年人缺乏相關法律知識及個人信息保護意識,不了解非法買賣個人信息所帶來的后果,在狂熱追星浪潮裹挾下,失去個人判斷能力,踏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
“一方面,檢察機關將通過更大力度、更廣范圍的普法教育,有效發揮法治副校長、法治宣講團的教育和引導作用,幫助未成年人樹立正確價值觀,切實增強法律意識;另一方面,需要加強多部門協作配合,持續提高打擊涉個人信息黑灰產業力度,形成社會治理合力。”新沂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孫莉告訴記者。
檢察機關在此提醒,追星需理智,買賣公民個人信息不是追星“捷徑”,勿被畸形“飯圈文化”誤導,守住法律底線。
(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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