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華人網消息:近日,意大利憲法法院作出裁決,駁回了佛羅倫薩法院提出的一項合憲性質疑請求,從而維持了現行禁止第三方協助安樂死的法律規定。這一裁定再次確認,即使患者主動請求、且因嚴重不可逆的致殘疾病而無法自行執行,醫生或他人也不得為其注射致命藥物,否則將被認定為“他人請求下的故意殺人”,面臨六至十五年監禁。
該案源于一位化名“Libera”的55歲托斯卡納女性患者。她患有晚期多發性硬化癥,已從頸部以下完全癱瘓。根據意大利憲法法院2019年的判例,Libera 符合協助自殺的四項法律條件,理論上可以通過醫療協助結束生命。然而,由于她無法親自服藥,因此只能依賴他人協助執行。正是這一點,使得案件陷入法律灰區。
佛羅倫薩法院因此請求憲法法院判斷《意大利刑法》第579條(即“他人請求下的殺人罪”)是否完全排除特殊情況下的例外。然而,憲法法院并未直接裁決安樂死是否合法,而是以“條件尚不具備”為由宣布該問題“不具受理資格”。
法院指出,在提出合憲性質疑前,地方法院應首先聯合國家衛生研究院(ISS)及地方衛生機構,查明是否存在輔助性技術設備(例如可通過語音、口腔或眼動控制的藥物注射泵),以便患者可以自行施藥。換言之,在未充分探討技術手段可能性的前提下,尚不能對該法條的合憲性作出實質性評判。
盡管如此,憲法法院在裁決中明確表示,Libera 有權獲得國家衛生系統(SSN)的支持,以完成醫療協助自殺程序。此權利包括提供現有的輔助設備及技術使用指導。一旦確認設備存在,SSN 有義務為患者提供。
國家衛生系統是否應當介入安樂死實踐,也是目前議會爭論“臨終自主法案”中最敏感的話題之一。目前該法案正在參議院審議。政府提交的草案第4條指出,SSN 的人員、設備和藥物“不得用于協助實施死亡行為”。對此,民主黨議員阿爾弗雷多·巴佐利表示,隨著法院裁定的發布,相關法案必須進一步明確納入國家衛生系統的職責。
長期推動“終極選擇自由權”的盧卡·科肖尼協會表示,下一步將敦促佛羅倫薩法院配合憲法法院的指導,完成對輔助設備可行性的核查。
安樂死合法化問題在意大利仍是社會、倫理與法律高度交織的爭議焦點,如何在保障患者尊嚴和生命權之間取得平衡,仍待各方繼續探討。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