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老師就告訴我們,做人要合群、性格要外向,不然就是不正常。
當班主任在我父親面前“宣布”我不合群的“罪狀”時,那表情和語境,好像是在說一個麻風病人。
我第一次體會到了性格歧視。
不合群的人,就是異端一樣的存在。
直到現在,一個孩子倘若不合群,那也幾乎是一樁“罪”,另一樁“罪”就是左撇子,必須要矯正的。
不合群的人,從小被老師歧視,被同學欺凌排擠,長大了就被社會邊緣化……這就是人情社會下,注定的命運。
后來我才知道,人情社會最害怕的天敵,就是不妥協、不加入、保持個性獨立、有自己想法的人。
——他們如果沒辦法融合這種人,就會排擠他,然后抹除他。
我們排斥異端和少數派,不是因為他們邪惡,而是因為我們邪惡。我們害怕他們!
但合群的人們,他們只是一群傻子的集合體,他們同樣一事無成,這也是人情社會注定的命運。
合群,即意味著放棄自己的底線和審美,去迎合群體中最差的那個人的底線和審美。
——你看不起他,你就是清高;你不贊同他,你就和他過不去;你不和他玩,你就是“沒勁”;你不搞人情往來,你就是不會做人。
要合群,就要和那些傻子們走在一起,在群體的“快樂”中,自我的存在感和價值感被泯滅。
這就是人情社會中,每一個有清醒認識和獨立意識的人,內心深處的想法。
夜深人靜時,會為自己感到不值,并為自己的妥協深感恥辱。
合群的人們組成了一個個熟人圈子,形成了一個個小團體。
每個小團體中,總有個“頭人”,這個人是組織者,通常是最粗俗、最“放得開”的那個人,他隨意指揮其他人去欺凌團體中最膽怯、最沒有“手腕”、最老實的一兩個人。
這種老實人,就是出氣筒、受氣包、笑料包、刷卡埋單的人。
這些老實人沒人可以欺負,就變本加厲地欺凌沒有團體庇護的“不合群分子”。
在一個團體中,越是被邊緣化的人,往往越是忠誠于這個團體的人:他們維護團體的一切,就像害怕喪家的狗子,維護栓住自己的鐵鏈子一樣。
他們拼了全力,要證明自己配得上這個團體,于是不惜貶低自己,做了小丑和苦力。
所以,幾乎在每一個小圈子中,我們都找不到好人——
一個放棄自己獨立性,而選擇依附于團體的人,連個人意志都沒有,美德就無從談起。
而正是這么一個個小小的團體,構成了我們數千年來的人情社會。
這種人情社會,在東亞文化圈里,比如日本、韓國,非常普遍。
在小圈子里,我們學會了無聊的應酬,我們學會了虛偽的恭維,我們學會了言不由衷的客套,我們學會了窩里斗,我們學會了不動神色地為自己牟利——
與天斗,我們是不敢的;與人斗,我們是熱衷的——無論到哪兒,都是大觀園。
我們用低效率、高能耗的社交,來填補生活中的空虛和心靈上的缺陷。
我們的一切文化,根源上都是社交文化:
我們無論做什么,本質上都是在社交:去飯店打卡,買東西,捧網紅,幫砍價,追明星,看直播,發彈幕,寫評論。
我們表面上合群,背地里離心離德;表面上團結,背地里一盤散沙;表面上公允,背地里妒賢嫉能;表面上老實,背地里恨人有笑人無。
這種圈子里,有的是互相掣肘、虛耗內斗,沒有的是特立獨行的天才,和改變世界、造福人類的創舉。
因為這些天才,早已被一個個小團體消滅了。
直到現在,外向仍然是優秀的性格,而合群仍然是為人處世的圭臬。
殆哉殆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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