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初,我因工作需要到洪集鎮調研,鎮上年輕的劉書記是土生土長的本地人,非常熟悉當地的山山水水和人事。交談中,他向我展示了他微信里的一份收藏——一份38年前的申請書。申請書是用藍色鋼筆水在一張白紙上書寫的,經過長久的歲月滄桑,字跡已經褪色,但依然清晰可以辨認。
在這份申請書的申請人叫李保堂,一名共產黨員,復員軍人,他在一個國有林場當林管員。申請事由:因為本人長期患肺結核,醫治無效,命在旦夕。為使自己死后得以妥善安葬,向人民政府申請砍伐一棵板栗樹做棺材用。
申請書的字里行間流露出萬般無奈和殷切懇求,落款時間是:1983年6月14日。洪集公社王樓生產大隊和洪集公社革命委員會簽字證明的時間是6月16日,公社革委會主任徐彥選(中國作協副主席、茅盾文學獎獲得者徐貴祥的父親,時任姚李區副區長、洪集公社黨委書記。)同意簽字時間也是6月16日。
乍一看這份申請沒有什么了不得的,但我們把時間拉回到上世紀八十年代初期到那個經濟落后、貧困人口眾多的大別山區的偏遠農村,在一個交通困難、信息閉塞的國有林場,有這么一個林管員身患重病,還嘔心瀝血地看護著大片的楓楊、櫟木、板栗等林木,少說也有幾百畝。但卻因無力購買一口棺材而向黨和政府申請砍伐一棵樹,或許他可以很輕易地、神不知鬼不覺地砍伐一棵樹供自己使用,但是他卻不那么做。
這是一種何等高尚的共產黨員的品格。一個清正廉潔、大公無私、嚴于律己的老共產黨員仿佛就站在我們的眼前。透過申請書,我仿佛看到他拖著孱弱的身子,晝夜行走在茫茫林海,看護著他心愛的林子,呵護著林場中每一棵樹的安全。他知道,這是國家的財產,一棵樹也動不得,一個枝丫也砍不得。這是一個共產黨員的品行,這是一個復員退伍軍人的堅守,這是一個林管官員的職業道德!
所以,在他生命垂危之時,他懷著對死后安葬的恐懼,向組織提出最后的申請——批給他一棵樹做棺材!
我想,在他心里絕對沒有過偷伐一棵樹的念想。時刻不忘的是自己是一名共產黨員,時刻不忘的是他作為一個林管員的職責。看看當下一些貪官污吏,一些靠山吃山的碩鼠,這位身患重病的小小的林管員,他的大公無私精神不值得繼承和發揚嗎?一個人的思想覺悟,在關鍵時刻才顯示出令人敬畏的精神力量!
在這份申請里,我們也看到從生產大隊(現在的村)到公社(現在的鄉鎮)這兩級組織真心為群眾辦事的態度,看到他們工作效率極高的務實作風。在那個不通汽車,連自行車都稀缺的年代,去上十里的公社辦事,路途可能都要耗掉大半天,申請人6月14日遞交申請,6月16日大隊、公社二級及時簽上證明,甚至公社領導也在第一時間向負責國有資產管理的縣財政局專門電話請示,縣財政局也在6月16日答復同意。一幀黨員干部愛民如子,滿腔熱血為民服務的形象躍然紙上。忠誠和信仰永遠不是抽象概念,它是一種高尚品質。
“石可破也,而不可奪堅,丹可磨也,而不可奪赤”。這份褪色的申請書褪不去的是嚴于律己,清正廉潔,一心為民的精神,沉淀的精神力量,永遠激勵著后來者矢志不渝、前赴后繼地走在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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