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巨資訊網7月26日消息,永安林業發布半年度報告。公告顯示,公司半年度營業收入202,544,337.99元,同比減少22.02%,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31,106,168.95元。
*ST永林股民索賠案是指,*ST永林2月22日發布公告稱,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2月19日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證監會依法對公司立案調查。如果后續經證監會調查且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確認ST永林實施證券虛假陳述行為,公司不僅面臨行政處罰,還可能面臨適格股民的民事追償。
早在2020年5月,*ST永林曾連續發布3份公告,內容分別是福建證監局對*ST永林采取責令改正及責令公開說明措施、對*ST永林第七屆董事會董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對*ST永林現任董事蘇加旭采取責令改正措施。公告具體主要涉及公司財務造假及對外擔保事項不披露等問題。
目前*ST永林索賠條件暫定為,于2021年2月22日(含當天)之前買入*ST永林股票,并在2021年2月23日及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欲委托本律師團隊索賠訴訟的,可以通過【俞強律師】登記索賠申請,最終索賠適格條件有可能將根據證監會的處罰文件進行調整。
證券虛假陳述責任,是指證券市場上證券信息披露義務人違反《證券法》規定的信息披露義務,在提交或公布的信息披露文件中作出違背事實真相的陳述或記載,侵犯了投資者合法權益而發生的民事侵權賠償糾紛。證券市場虛假陳述行為的民事賠償責任人作了列舉性的規定,包括發行人、上市公司、證券承銷商、證券上市推薦人、專業中介服務機構以及發行人、上市公司、證券承銷商、證券上市推薦人負有責任的董事、監事和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證券市場虛假陳述糾紛的權利主體則是因聽信虛假陳述作出證券買賣行為而遭受損失的投資者。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