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先覺者illuminati(ID:xjz-illuminati)
本文不是一篇八卦文。
之所以關注到網紅都某竹與明星吳某凡的八卦,是因為身邊一直有很多人一直在談論。
稍微了解一下后,我就知道這個八卦背后,必定還有不為人知的內幕故事。
在我的恒大,你忍一下:從娛樂、金融到社會圈層游戲一文中,我用一個小寓言,解釋了這個事件的實質:
一只不甘心的兔子,變成了精明的狐貍,要咬下狼身上的肉。老虎讓猴子搭好戲臺,請森林里的小動物們來觀看,既增添了生活的趣味,又能收一回門票錢,最后再割一把狼身上的肉吃,弘揚一下森林里的正能量,還能維護森林里的秩序和森林之王的權威。
不到兩天,警方公布了初步調查結果,我這個小寓言故事也得到了證實。
不過,我對于都、吳二人誰對誰錯,一點興趣都沒有;對于這個八卦事件未來的結局,也一點興趣都沒有;對于網絡上的各方粉絲的爭論,更是一定興趣都沒有。
這些東西,跟我們一毛錢關系都沒有。
不過這個事件本身,作為一個社會分析案例的話,還是非常不錯的。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一個現象,最近幾年,出現了特別多的網紅與明星掐架的事件。
當然以前的娛樂新聞也有明星掐架,但那大多是明星與明星之間的事情,而且明星之間不會掐的很過火。
畢竟大家都是明星,點到為止對雙方都好,過火了只會兩敗俱傷。
但是,當網紅這個物種出現后,凡是碰到與明星掛鉤的事件,都演繹得異常暴烈。
網紅與明星,都是靠流量生存的。網紅的知名度,比普通人強一點,但比明星還是要差不少。
但是流量總共只有那么多,明星拿了頂流,小網紅就很難出頭了。
作為一個網紅,既沒有藝術才華,也沒有資本扶持,想要紅,最快的辦法就是靠搶了。
搶誰的?當然誰的流量大就搶誰的。
怎么搶?光腳的不怕穿鞋的,傷敵一千,自損為零,白賺的事兒,真是要多香有多香。
這就是網紅與明星的碰撞,如此暴烈的原因。
相信在以后,這樣的事情還會層出不窮,既然已經有了成功的先例,網紅們還不得爭先恐后地學起來?
如果我們看得更深一點,就會發現,這件事情表面是網紅與明星的桃色新聞,本質卻是低階層玩家對高階層玩家的資源搶奪事件。
一般來說,低階層對高階層進行資源搶奪是很難的,至少需要滿足兩個條件。
首先,處于低階層的玩家,社會認知已經脫離了低層次階段。都某竹也許曾經是只兔子,但現在絕對是只狐貍,從一開始就做了大量的謀劃,行動計劃、目的也十分明確,搶奪對象也選的非常準確。最重要的是,身邊還有"高人"輔助。
其次,處于高階層的玩家,社會認知水平一定要低。吳某凡不同于一般的明星,沒有經過社會毒打,他是靠"用資本制造流量,再用流量吸引資本"的模式成功的,社會認知水平遠遠跟不上自己所處的階層地位,弱點多,應對也差,活像一只披著狼皮的肥羊。
所以,以這兩個人為模板,以后肯定還有不少相似的事件,與吳某凡類似的流量明星,被當成小肥羊的概率也最大。
三
這個事件,從某種意義上,提供了一個低階層跨越到高階層的方法路徑。
在資源總量不變的情況下,跨越階層就意味著資源的重新分配,也就是低階層對高階層進行資源搶奪。
這種階層跨越(資源搶奪)怎樣才能成功?這里簡單提一下,重點會在vip群里講。
作為低階層玩家的社會認知水平,必須超越本階層。比如都某竹一方,就已經滿足了這個條件,但也很勉強。電視劇《天道》中,丁元英幫助村民致富、擊敗樂圣集團,就是一個非常好的資源搶奪成功的例子。
同時,最好挑一個社會認知水平低的高階層對手。了解你的對手,了解他的弱點,柿子一定要挑軟的捏。如果你的對手太強,加上你天然的資源劣勢,你大概率是會失敗的。
再就是對于新的趨勢、技術,互聯網、媒體的充分利用。
最后,不管做什么,一定要合法,做一個守法公民。別辛苦一遭,把自己的自由給葬送了,那可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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