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下所跪何人,膽敢狀告本官吶?
作者/慧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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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76歲的華南理工大學退休教授李定安,連日來恐怕是難以“定安”的。
李教授決計想不到,在年近耄耋之時,因為一份法庭判決書,他和另外兩位同僚,要共同背負高達2.46億元的賠償連帶責任。
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身份:
康美藥業的獨立董事。
對于不炒股的朋友來說,康美只是一家風光不再的沒落藥企。
但對于股民而言,康美藥業是一家注定要刻入中國資本市場史冊的公司,這個曾被無數券商唱多的醫藥白馬股,2018年被查出涉嫌財務造假高達886億。
這個數字,創造了A股歷史上規模最大的財務造假案。
康美藥業財務造假一案,經歷漫長的三年審判,近日終于迎來了一審判決。
和其造假規模地位相當的是,這也是一份注定要被載入史冊的判決:
康美藥業董事長馬興田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20萬元。
同時判決馬興田和一應高管,承擔5.5萬名投資者損失總額24.59億元的100%連帶賠償責任。
此外,這24.59億的賠償款,連帶責任還首次帶上了康美藥業的5位獨立董事。
5名獨董分別被判承擔5%-10%的連帶責任,對應約1.23億-2.46億的賠償金。
為什么說這份判決書注定會寫進歷史呢?
是因為長期以來,在中國資本市場上,類似的巨額財務造假案,別說獨董要背負上億的連帶賠償責任了,就是始作俑者的董事長本人,最高也就被罰60萬。
這不是什么資本的力量左右了司法,而是以前我們的法律中,財務造假的頂格罰款就只有60萬。
造假幾十億,只罰60萬,類似的處罰在A股歷史上比比皆是,撓癢癢式的懲罰力度,讓股民們在每一次類似判罰時都會感嘆:
“這樣的頂格罰款不是在懲罰造假者,而是在鼓勵造假者。”
而康美一案的判罰,似乎意味著中國資本市場,終于迎來“重責時代”了。
(二)
判決下來之后,很多人感嘆,康美這5名獨董可謂“史上最慘獨立董事”。
言外之意,是覺得即便在康美史無前例的900億造假面前,這份對獨董的連帶責任判決,也過于狠了。
獨立董事確實不負責公司的日常管理和運營。對企業真實的運營狀況缺乏全面、深入的認識,似乎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理解的。
對此觀點我不以為然,覺得這些獨董并不冤枉。
問題在于,一些上市公司所涉及到的財務造假動輒數十億、上百億。
對企業運營有基本了解的人都知道,一個大公司想做個幾百、上千萬的假賬,那真的很容易,但一個公司要做上百億的假賬,即便其體量巨大,也是非常之困難的。
百億級別的造假,已經不是賬本上涂涂改改就能蒙混過去的,這個級別的財務造假,完全是一個巨大的、系統性的長期工程。
以康美為例,比如它虛增了營業收入,這個體量的造假,不可能簡簡單單在賬本上把營收1億,加個零變成營收10億。
它需要對應一個極復雜、極冗長的造假鏈條,比如收入提高了,那相應你的原材料采購、生產倉儲運輸、合同發票稅費,乃至公司雇員等等都需要做出相應級別的調整。
比如康美還虛增固定資產,相比于營銷等相對隱性的支出,固定資產是看得見摸得到的土地、房產、廠房、生產設備等。
這類造假外面的人不好判斷,但公司內部人士,只要稍稍留神,其實很容易發現。
就它在財報的固定資產欄,明明應該是有一座新廠房和一堆新設備的,但你拿掉財報望向現實,卻根本看不見這些東西。
康美財報里這些在現實中看不見又摸不到的“固定資產”,就這樣神奇地在康美獨董們和全體員工的眼皮子底下,存在了很多年。
當然你也不能說這種現象它完全不科學,在物理學上,這可能叫“薛定諤的固定資產”。
這種級別的財務造假,信息不對稱的散戶和天高皇帝遠的監管層看不出來,多少還能理解一下。
但作為一家公司的獨立董事,作為一名經常造訪公司,且必須出席董事會議,聽取公司管理層工作匯報,審核公司重大決策決議并簽字的人……
您要非說這些獨董們幾年來對近900億的造假盤子,一點都沒有察覺,絲毫沒有疑義和困惑的話——
我只能說您真的太懂事了,這么懂事兒的人,不去找家上市公司做獨立董事,那真是屈才了。
比如康美作為藥企,本質上仍是一家制造業企業。其實制造業企業的財務造假,相對而言是比較難的。
因為無論從原材料采購、庫存、雇員人數、資金周轉率還是最簡單直白的開工率上,只要是內部人士,都相對而言比較容易觀察到。
一個制造業老板跟自己的股東說:嘿親愛的傻韭菜們,你們知道嗎?我廠三季度再創營收和利潤雙高,趕緊增持吧!
然后你作為獨董立刻就懵圈了,不對啊,工廠里的開工率明明很低啊,也沒有開啟大規模的人員招聘,員工根本不用加班,工廠甚至就連電費開支都比上個季度少了幾十萬……
再一看財報上那么高的銷售額,都不用問銷售端,生產端的情況都對不上,這么高的銷售額,產品拿啥制造出來的?
這個時候董事局主席走過來,拍拍你的肩膀說:
老伙計,啥電費不電費的,那是你考慮的事兒嗎?你知道永動機吧?
面對這個讓你簽簽字就能每年穩定拿走十幾萬的“散財恩人”,你能說什么呢?
我不知道別人怎么答,反正換做我的話,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基于對全體股東負責任的大局觀態度,超超肯定會態度強硬地給老板一個建議:
“董事長,說雞不說吧,文明靠大家。”
(三)
這就是中國獨董們的尷尬之處。
和很多東西一樣,中國的證券市場,基本上是模仿美國的資本市場建立起來的。
獨立董事制度也是一樣,它完全是個舶來品,其名稱和設計初衷,是參照美國資本市場的獨立董事制度建立的。
但眾所周知,美國人那一套東西,并不能完全套用在我們的資本市場里,所以我們的獨立董事制度,從一開始就十分具有自身“特色”。
這個特色是什么呢,簡單概括就是:
中國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們,既不獨也不懂。
對于眾多獨董而言,他們既不關心企業經營,也不在意中小股東利益。
對這些業界知名人士而言,獨董的職位基本上只意味著多了一個穩定斂財的渠道,很多人身兼多家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一年啥也不干,光簽簽字就能獲得幾十萬乃至上百萬的收入。
所以長期以來,A股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基本上被股民們看做“花瓶”和“吉祥物”,江湖人送稱號:
簽名獨董。
可以說完全失去了其本應具有的現實意義,獨立董事變成了上市公司董事會里,裝點門面的“湊數牌坊”。
獨立董事這一在國外資本市場上重要的“第三方角色”,到中國之后,基本淪為了沒有腦子,摘掉眼睛,捂住嘴巴的“簽字機器”。
(四)
這份判決書一出,讓A股很多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都坐不住了,這只蝴蝶所扇動的風暴,讓數十位獨立董事火速遞交了辭職報告,被媒體稱為:
“第三次A股市場獨立董事辭職潮”。
獨董辭職潮持續發酵,昨天,《證券時報》都看不下去了,在頭版醒目位置,發了一篇措辭猛烈的評論:
《中國獨董,挺起你的脊梁》。
《證券時報》的這篇文章里面寫道:
“目前影響獨董履責有賦權不到位的原因,但主要還是大多數獨董責任意識弱,擔當作為不夠積極。”
怎么說呢,你也不能說這個邏輯是錯的。但我覺得一個真正獨立的獨立董事,首先是他能有機會成為一家上市公司的獨董。
于是,一個神奇的邏輯死循環出現了:
“不懂事”的獨立董事才能真正有所作為,維護中小股東利益,但“不懂事獨董”往往不招董事長喜歡。
而想要成為獨董的人,首先要做的,就是讓董事長放心,“我很懂事的,只簽字,不反對,服務包您滿意”。
在這樣的環境下,寄希望于各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能夠擔負起監督公司管理層,維護中小股東和投資者利益的角色,甚至稱不上“難為他們”,而是多少有點異想天開了。
你真指望這些獨董能夠勇敢地站出來監督公司管理層,給董事長提意見、吹哨子、亮警報,甚至路見不平直接實名寫信給證監會,揭露董事長侵犯中小股東利益嗎?
作為一根久經鐮刀考驗的“老韭菜”,超超的小腦袋里不由地想起來一句經典的臺詞:
“堂下所跪何人?為何狀告本官吶?”
這里是思維補丁,謝謝你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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