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申訴,還是表達不滿,還是主張權益,你說了半天,對方就來一句:
這就是規定!
這種事,任何一個成年人怕是都碰到過。
一旦把“規定”抬出來,就斷絕了一切講道理的可能。
的確,很多事情沒道理可講,他也沒打算讓你心服口服,只要你服從于這種“規定”就行。
你倘若想不通,反問一句:憑什么規定?
周圍人都會勸你一句:這就是現實。
好了,再一根筋地軸下去,就變成不懂事、不成熟了。
的確,倘若現實,就是由一個個規定組成,而這些規定不打算跟你講道理,那我是不是可以這樣認為:
這現實,就沒打算和你講道理?
想法,只能到此為止;再想下去,只能得出一個結論:現實和我,必然有一個瘋了。
追根溯源,有史可查的“規定”,便是遠在周朝的時候:
《左傳》不是說了么:“天有十日、人有十等····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輿,輿臣隸,隸臣僚,僚臣仆,仆臣臺。”
誰規定的?周天子規定的;他憑什么規定?因為他是天的兒子;憑什么他是天的兒子?因為他有德;憑什么他有德?因為他有天命,倘若無德,天命就不在他。
這套邏輯閉環相當圓滿了:只要他還是天子,他就是對的。你要是不服,不要緊,天子有六軍,以討不臣。
到了秦朝,更加完備了:商鞅明明白白地說了:“法不能論!”
你一定要論,怎么辦呢?秦法之酷烈,不必多說了。
說了古代,再說說現在吧。
比如小學生,天天寫作業,月月有考試。有作業,就有正確答案;有考試,就有對錯標準。
這答案和標準,都是規定好了的:
你符合他的,你就是對的,你就是好學生;你不符合他的,你就是錯的,你就是壞學生。
如果這孩子非得和老師杠上,說:憑什么標準答案就是對的,我就是錯的?
別說老師了,怕是連他的家長,都會一巴掌糊他臉上。
這樣,固然省事,但得不償失——
在這樣的邏輯環境下成長的孩子,長大了以后必然會建立一個更不講道理的環境;然后,規定什么是對的,什么是錯的。
最后,我說一句:對和錯沒那么重要,能不能討論對錯、有沒有這種討論的氛圍,這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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