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張永華律師,金融犯罪辯護律師,經濟犯罪辯護律師。法學博士,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北京刑事律師,專注于金融行業法律服務、職務犯罪辯護律師、企業家犯罪刑事辯護和詐騙犯罪辯護。與辯護團隊辦理了多起重大職務犯罪、重大金融經濟犯罪系列案件)
簡單說,如果行為人不具備還款能力而騙取借款,其主觀上就是為了非法占有別人的錢款。這種情況就成立非法占有的目的,因而構成犯罪。金融詐騙犯罪、借貸型詐騙罪有關“非法占有的目的”推定方法有:明知無還款能力而大量騙取資金?!度珖ㄔ簩徖斫鹑诜缸锇讣ぷ髯剷o要》列舉了7種情形,將“明知沒有歸還能力而大量騙取資金”跟其他情形并列。
對其他類型的詐騙犯罪,比如合同詐騙罪,就是行為人是否具備履行能力的問題。
這個觀點,或者說認定標準,在實務中存在一些不確定性和不統一的問題。比方說有人月工資只有6000元,但借錢100萬,真實目的是為了治病,其虛構了事實。能否認定其不具備還款能力而騙取借款?
再比如有企業長期虧損經營,提供了虛假的資產負債表和盈利預測向銀行借款,是否即認定貸款詐騙罪?
因為這個判斷標準涉及到主觀動機和能力評價的問題,詐騙犯罪案件的借款人還款能力、合同簽訂人的合同履行能力在實務上有一定的爭議。刑事辯護律師在這個辯護點上為當事人提供實質、有效的刑事辯護。以下從法院判決中精選10個案例,從中總結詐騙犯罪10種無罪辯護的方案,供刑事律師借鑒、參考:
辯護要點I: 行為人具有相當的還款能力,愿意積極償還債務,因被害方要求的數額遠超過借款合同數額而未達成一致,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案件名稱:王×合同詐騙一審刑事判決書
審理法院: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法院
案 號:(2014)濱刑初字第4號
裁判理由:被害人李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時申請訴前保全被告人王×名下一套天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星月軒房產,說明王×具有相當的還款能力,且李一×、王二×等證人證言能夠證明,在相關民事訴訟過程中,被告人王×的親屬與被害人進行過多次協商,均表示可以用該房產抵債,愿意積極償還債務,但因被害方要求的數額遠超過借款合同數額而未達成一致,在刑事案件進入起訴審查階段,被告人王×的母親請求檢察院出面主持雙方進行調解,表示愿意盡力歸還欠款。上述情況表明,既有事實證據不足以證實王×具有非法占有被害人錢款的目的和行為。
裁判結果:無罪
辯護要點II: 房地產開發行業的高負債運行也是一種行業特點,故不能僅以金某公司負債率高,資不抵債來判定其沒有開發能力乃至沒有履行借款合同的能力。
案件名稱:車×、王×富合同詐騙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審理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
案 號:(2017)川01刑初85號
裁判理由:車×、王×富具有真實經營的實體企業和真實的借款事由。金某公司的觀山水項目是真實存在的,并非二人為取得借款而故意虛構的項目。該公司以自有土地及部分自有資金,通過民間借貸融資經營的模式投入開發,在與黃浦小貸公司訂立借款合同前,房地產項目部分已具有規模并達到預售條件。房地產開發行業的高負債運行也是一種行業特點,故不能僅以金某公司負債率高,資不抵債來判定其沒有開發能力乃至沒有履行借款合同的能力。
裁判結果:無罪
辯護要點III: 借款時的還款能力遠遠超過借款金額,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構成合同詐騙罪。
案件名稱:曾×軍、陶×珍合同詐騙一審刑事判決書
審理法院: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
案 號:(2017)湘0111刑初709號
裁判理由:首先,2被告人在向某2曉紅借款時的還款能力遠遠超過借款金額。其次,羅某1夫婦出借款項給2被告人并非基于抵押這一因素,而是基于對2被告人財產情況的了解。再次, 2被告人經營的食來運轉公司正常經營、2被告人雖然離婚但房屋等資產并未轉移變更,也無揮霍、抽逃、攜款潛逃、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逃避返還資金的行為。借款期間,2被告人雖然繼續向銀行貸款或者因其他民事糾紛被起訴至法院,但都屬于正常的經營負債情形,不能據此評價為“其他非法占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2被告人虛構借款用途的目的是為了得到該筆借款,但不能認定為非法占有。綜合上述分析,本院認為,2被告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構成合同詐騙罪。
裁判結果:無罪
辯護要點IV: 借款當時以及后來是否具有履行還款能力事實不清,給借款人造成損失大小亦無法評價,判決無罪。
案件名稱:王×軍二審刑事判決書
審理法院: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
案 號:(2017)遼刑終268號
裁判理由:法院認為,證人黃某1陳述與上訴人王×軍供述相吻合,均證實王×軍具有還款的意思表示,雖就還款方式未達成協議,但不能否定王×軍的還款意愿。本案發回重審時曾建議對涉案房產及其殘值進行估價鑒定,但原審法院及公安機關并未進行評估,故而對涉案房產及其殘值無法評價,王×軍借款當時以及后來是否具有履行還款能力事實不清,給作為金融機構的申銀公司造成損失大小亦無法評價。本案判決無罪。
裁判結果:無罪
辯護要點V: 借款時并非絕對無履約能力。若不能排除被告人在借款時具有履約能力的可能性,則不能推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案件名稱:范某、趙某甲詐騙罪、詐騙罪刑事一審刑事判決書
審理法院:江蘇省靖江市人民法院
案 號:(2021)蘇1282刑初26號
裁判理由:被告人趙某甲借款時并非絕對無履約能力。雖然被告人趙某甲在向自訴人范某借款時確實存在其他債務,但其在借款時以真實身份出具了借條,有正當的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在案證據顯示其家庭曾多次幫助其處理個人債務,且涉案借款均未約定還款期限,因此,不能排除趙某甲在借款時具有履約能力的可能性,故不能推定趙某甲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裁判結果:無罪
辯護要點VI: 若被告人確將其借款主要用于經營,其不能還債的原因系經營虧損所致,則不能僅因其在經營虧損的情況下借入資金且不能還債即認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案件名稱:劉某詐騙一審刑事判決書
審理法院:湖北省潛江市人民法院
案 號:(2018)鄂9005刑初242號
裁判理由:關于能否根據“被告人劉某明知經營虧損仍借入資金”而認定其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問題。在實踐中,行為人或企業在經營虧損的情況下借入資金,試圖改善經營狀況,獲取更多的利潤,進而扭虧為盈,是多數經營者的慣常思維。這種行為本身不具有任何犯罪意圖,沒有社會危害性。但如果經營者在經營虧損的情況下借入資金并攜款逃匿或將款項隱匿、揮霍,則可以認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這種情形認定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因為行為人攜款逃匿或將款項隱匿、揮霍,而不是因為其在經營虧損的情況下借入資金。
而本案并無證據證明被告人劉某具有攜款逃匿或將款項隱匿、揮霍的情形,雖被告人劉某與偵查人員有如下問答:問:“你當時有沒有還款能力?”答:“已經沒有還款能力了,我當時在向某的一個茶館召集部分債主開會,在會上說過,我現在欠債很多,沒有能力還利息了,本金我盡量還?!眴枺骸凹热灰呀洓]有還款能力,為什么還要繼續借?”答:“第一確實需要資金周轉;第二需要借新債還舊債及利息,否則的話,我就堅持不下去了?!钡景覆o充分證明被告人劉某何時喪失還款能力,且若被告人劉某確將其借款主要用于經營,其不能還債的原因系經營虧損所致,則不能僅因被告人劉某在經營虧損的情況下借入資金且不能還債即認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裁判結果:無罪
辯護要點VII: 涉案信用卡透支款項全部用于被告人的企業經營,后因經營困難導致信用卡欠款逾期未能歸還,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案件名稱:李×康信用卡詐騙一審刑事判決書
審理法院:廣東省茂名市茂南區人民法院
案 號:(2017)粵0902刑初167號
裁判理由:信用卡最主要的功能就是透支從而使持卡人得以購買超出自己現有支付能力的商品或服務,銀行也以各種各樣的促銷活動鼓勵持卡人進行透支消費,因此若僅憑客觀上無法償還欠款就認定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就無法將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和民事違約行為進行區分。
在本案中,涉案信用卡透支款項全部用于被告人的企業經營,后因經營困難導致信用卡欠款逾期未能歸還,但從涉案信用卡還款情況及被告人李華康應對催收的態度來看,被告人李華康于2013年1月27日透支500000元后一直都按約還款,至2015年2月4日起,被告人李華康開始無法按照銀行規定的時限償還透支款,在銀行的催收下,其于2015年6月10日還款30000元,若被告人李華康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惡意透支,就不會在逾期四個月后還向銀行償還這一筆數額不小的透支款項。同時,被告人李華康在逾期未能繼續歸還欠款后,經常與銀行的工作人員李某1保持通話表示愿意歸還欠款,只是申明企業經營困難希望暫緩還款,且被告人李華康被抓獲歸案前一天仍與銀行的工作人員在其經營的企業內協商還款事宜。
可見被告人李華康一直積極與銀行協商還款事宜,未有變更聯系電話、變更地址等逃避催收的行為,因此被告人李華康的行為不能認定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不構成惡意透支型的信用卡詐騙罪。
裁判結果:無罪
辯護要點VIII: 被告單位采用了提供虛假財務報表、隱瞞資不抵債并巨額虧損情況等欺騙手段,但是,被告單位系負債經營,并尋找新的利潤增長點以挽救企業,在部分履行合同,認定非法占有目的的證據不足。
案件名稱:杭州迪雅科技有限公司、戚晨合同詐騙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案 號:(2017)浙01刑初14號
審理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裁判理由:關于起訴書指控被告單位迪雅公司、被告人戚×犯合同詐騙罪,經審理認為:(1)迪雅公司及戚某在與中水公司簽訂、履行相關合同過程中,采用了提供虛假財務報表、隱瞞資不抵債并巨額虧損情況等欺騙手段,但是,迪雅公司系長期負債經營,2013年上半年因摩托羅拉手機退出中國市場,迪雅公司的主要業務發生重大變故,經營狀況惡化,迪雅公司及戚晨于2013年4月至9月通過向中水公司等單位、個人借款維持負債經營,并通過與通訊運營商加大合作、拓展網絡機頂盒等業務尋找新的利潤增長點以挽救企業。
(2)在中水公司于2013年10月停止借款并要求還款后,迪雅公司及戚×對所欠款項沒有放任不管,至2014年4月,迪雅公司及戚×采用貨物抵債等方法進行補救,將所欠債務從2700余萬元減少為1800余萬元,還通過協議將預計可從通訊運營商處獲得的收益轉讓給中水公司,戚×及妻子還向中水公司出具了個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保證書。
(3)迪雅公司及戚×在不知道中水公司已向公安機關報案的情況下,將迪雅公司、戚×及家人的房產進行抵押所得的借款,用于歸還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計850萬元。
由此,法院認為,認定迪雅公司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的證據不足。
裁判結果:合同詐騙罪無罪。
辯護要點IX: 被告單位雖履行能力有限,但有證據證明其在履行期限內尚有相應的生產經營行為,公訴機關收集的證據不能全面證實被告單位的實際履行能力,因而不能認定非法占有目的。
案件名稱:武漢某某有限公司、王某某合同詐騙一審刑事判決書
審理法院:湖北省武漢市蔡甸區人民法院
案 號:(2018)鄂0114刑初339號
裁判理由:(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富某公司雖履行能力有限,但有證據證明其在履行期限內尚有相應的生產經營行為,其財產雖被查封,且負有大量債務,但其被查封財產的實際價值、富某公司的整體資產狀況、經營盈利、有無待收債權等并無相應證據予以證實,公訴機關收集的證據不能全面證實被告單位富某公司的實際履行能力。
(2)富某公司事后將抵押設備存在瑕疵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情況及時通知對方,采取協商變賣設備、部分還款、補充抵押等補救措施,表明富某公司有歸還借款的意思表示。
(3)無證據證實該抵押行為系“以虛假的產權證明”進行抵押登記,也不能據此得出系“虛假的產權”的結論。
(4)鴻鑫典當公司經銀行職員介紹而認識富某公司,明知富某公司在銀行辦理貸款,對用于抵押的機械設備實地考察已履行審慎審查義務,認為足值抵押,因而相信富某公司有還款能力,其同意借款給富某公司并非陷于錯誤認識。
(5)富某公司隱瞞機械設備存在融資租賃或被查封并不必然導致不能實現抵押權。
裁判結果:無罪
辯護要點X: 現有證據認定陳某甲案發時已經嚴重資不抵債,無能力償還的證據不足。未付款原因系企業虧損所致,不能認定被告人主觀上非法占有。
案件名稱:陳某甲合同詐騙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審理法院:吉林省德惠市人民法院(原吉林省德惠縣人民法院)
案 號:(2016)吉0183刑初87號
裁判理由:根據德惠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關于德惠市萬嘉米業有限公司申請抵押貸款450萬元的調查報告顯示:萬嘉米業占地面積6380平方米(價值78萬),建筑面積3855.25平方米(價值822萬)。該企業2012年末資產總額1748萬元,固定資產851萬元,流動資產897萬元,2012年實現凈利潤312萬元,該企業發展較好?,F扣除流動資產,萬嘉米業還有價值900萬的土地及建筑,扣除貸款450萬元,還有450萬元可用于償還農戶欠款。且開庭審理時,陳某甲辯稱其不欠個人借款,只欠信用社450萬元的貸款。現有證據認定陳某甲案發時已經嚴重資不抵債,無能力償還的證據不足;而且被告人陳某甲2013年收購農民水稻后,大部分發霉,導致低價出售賠錢,屬經營不善所為,沒有及時給付農民賣糧款是企業虧損所致,不能認定被告人陳某甲系主觀上非法占有。
裁判結果:無罪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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