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進行房產交易時,都需要哪些書面文件?有在行政機關取得的,有委托房產公司制作的,也有是對象物件的管理組合、管理委托公司發行的等等。如果交給房產公司處理自然會很簡單且全面,但身為交易者也要對相關知識有一定了解,做到心里有數。
房產交易初期
一、購買憑證。
買方需要提交“購買證明書(或購買申請書)”,上面記載著希望購買的價格、買賣價款的支付方法(現金或貸款)、定金、合同及希望交付日期等。
二、出售承諾書。
賣方在確認了買方證明書的內容并同意了所有條件的情況下,將出售承諾書寄給買方。出售承諾書上記載著賣方和買方經過談判決定的買賣價格和簽約日程等。
房產交易中期
一、買賣合同。
除了出售物的簡介之外,明示賣主、買主之間交易條件的文件是“買賣契約書”。買賣契約書是根據宅地建筑物交易業協會的規定條文制作的。如果有與規定條文不同的固有約定,可以在文末的“特別條款”欄中注明。
二、重要事項說明書。
城市規劃法、建筑基準法、飲用水、電、煤氣,沙土、水災、石棉、耐震診斷,以及管理組合的資金狀況等,是比買賣契約書更詳細記載出售物狀態的文件。確認管理費、修繕費的交納狀況等。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是比買賣合同更值得仔細閱讀的文件。
三、附屬設備表。
供應熱水設備設置在什么地方,廚房是否有灶臺、烤架、洗碗器等,浴池是否有燒水功能等,是記載建筑物內設置了什么樣的設備的文件。結合各設備的設置狀況,有無故障也被記載。
四、房屋狀況報告書(告知書)。
關于建筑物的墻壁、柱子等是否有裂縫、漏雨、白蟻,供水管道是否有故障等,賣家或者住宅調查公司告知買家的文件。加上過去在專有部和公用部發生的事件、事故、噪音等也有記載的情況。
房產交易后期
一、所有者變更報告。
以公寓為例,由于結算、交付導致房屋所有權人發生變化,需要通知物業管理工會。為此需要提交的文件就是“所有者變更申請書”。在提交所有者變更申請的同時,把管理費、修繕費等的扣款銀行賬戶也告訴對方比較好。
二、土地、建筑物的固定資產稅評估證明。
所有者轉移登記時,為了核算稅金而取得。
三、精算書。
是指一年內需要繳納的固定資產稅、都市計劃稅。如果是收益性房產的話,則是表示租客的押金和最近的房租分配明細的文件。
四、引渡確認書。
買家支付全額買賣價款,賣家交付房產鑰匙,在所有權轉移登記文件齊備的階段,賣家和買家在引渡確認書上簽字蓋章,房產買賣交易結束。
最后,建議在取得房產的時候將所有書面資料完好保存,部分資料倘若遺失是需要補辦的,如果后期有再出售的打算就更需要謹慎保存。作為日本房產投資者還是應該做好文件的把握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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