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嘉祥縣梁寶寺鎮桐莊村的諸多村民手捧著2015年6月11日嘉祥縣人民政府頒發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是確認土地性質的合法憑證。又到麥收的季節,農民渴望豐收的季節和心情,但是梁寶寺鎮桐莊村的諸多村民的渴望已成絕望,自家的耕地現已被嘉祥光大環保能源有限公司焚燒垃圾工業項目所占,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嘉祥農村農業局,農民手中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還是否有效?@嘉祥縣自然資源局,工業項目可以侵占正常耕種的耕地嗎?
劃紅線的區域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中注明基本農田,但是現在已被嘉祥光大環保能源有限公司焚燒垃圾項目所強占,嘉祥光大環保能源有限公司焚燒垃圾項目占地99畝,其中占用桐莊村基本農田60畝。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物權法》等法律有關規定:
一、國家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農村土地承包采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二、發包方應與承包方簽訂書面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三、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編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
四、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法對其承包經營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等農業生產。
五、國家保護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保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承包期內,不得違法調整、收回承包地。
六、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償地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七、承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嘉祥光大環保能源有限公司大門外雜草無序,無人管理)
從愛企查網站了解,山東省濟寧市嘉祥縣梁寶寺鎮燕尾河村北聳立著正在運轉的嘉祥光大環保能源項目,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28日,許可項目:發電業務、輸電業務、供(配)電業務;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餐廚垃圾處理;熱力生產和供應;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當地居民認為就是焚燒垃圾發電的這么一個公司,門外還浪費、荒蕪了很多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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