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化十年(1474年)初,朝廷收到一封來自陜西布政司平涼府的訃告,韓王妃艾氏于正月初三薨了。親王妃去世,雖比不得親王本人薨逝,卻也是一件大事,故《明實錄》稍加筆墨,給她做了一個簡略的生平簡介。不知是原始檔案如此,還是撰寫實錄時太過敷衍,這段寥寥數十字的內容,竟然前言不搭后語。一會稱艾氏為“韓王偕灊妃”,一會又說是“廣安王妃”。要知道廣安王是朱偕灊二哥朱偕?的封爵,他晉封韓王前的封號為“彰化王”。
“己丑……韓王偕灊妃艾氏薨。妃西城兵馬副指揮溥之女,成化戊子冊封為廣安王妃,庚寅進封韓王妃,至是薨。賜祭葬如制。”(《明憲宗實錄》)
那么韓王妃艾氏到底是誰的王妃,時任韓王究竟是誰呢?
若隱若現的韓悼王
朱偕灊(音qian),生于天順三年(1459年),為明太祖朱元璋五世孫,韓惠王朱徵釙的庶三子,生母劉氏,天順八年(1464年)六月獲得賜名,成化五年(1569年)五月受封彰化王。
韓王府的大致位置
韓惠王朱徵釙共有七子,分別為:庶長子朱偕淓(音fang)、次子廣安王朱偕?(音chong)、三子彰化王朱偕灊、四子朱偕?(音heng)、五子朱偕旋(方換成氵)、六子高平王朱偕灤、七子西德王朱偕瀞(音jing)。七人皆為庶出,惠王妃石氏無嗣。
成化五年(1469年)正月二十日,韓王朱徵釙薨逝,在位19年,享年30歲,朝廷賜謚曰惠。按張岱的《石匱書》所載,庶長子朱偕淓曾被冊立為韓世子,這一做法雖然不符合《皇明祖訓》所定規則,可依韓惠王妃石氏薨逝于天順八年十二月這一史實來看,還是有可能的。畢竟天順朝以后有子嗣的宗王是不可以續弦的,如此與《祖訓》并無多少沖突。
不管朱偕淓有沒有成為韓世子,可注定了與韓王之位無緣,根據現有史料可以得出,他走在了老爹之前。如此,王位自然便宜了他的幾個弟弟。
《明史·諸王列傳》,及《弇山堂別集》對韓王世系的排序為:韓憲王朱松、韓恭王朱沖(火或)、韓懷王朱范圯、韓靖王朱范(土卬)、韓惠王朱徵釙、韓悼王朱偕?、韓康王朱偕灊、韓昭王朱旭櫏……
“子懷王范圯嗣,九年薨。弟靖王范(土卬)嗣,景泰元年薨。子惠王征釙嗣……成化五年,徵釙薨,子悼王偕?嗣,十年薨。弟康王偕灊嗣”(《明史·諸王列傳》)
可翻遍《明憲宗實錄》都找不到朱偕?襲爵的記載,也找不到記錄他薨逝的條目。反倒是成化十年時,有多條“韓王偕灊”的內容。文章開頭的韓王妃艾氏去世是一條,這年三月晉封郭氏為韓惠王次妃又是一條,實錄中對郭氏的身份表述為“韓王偕灊生母”。
所以不禁讓人懷疑,《明史》和《弇山堂別集》是否誤記了,實則韓藩歷史上根本就沒有韓悼王這么個人?
可仔細研讀《明憲宗實錄》才發現,韓悼王是真實存在的,不僅在成化十八年(1482年)明確提到了“(韓)悼王”這個謚號,更在于成化十年閏六月,禮部明確提到韓惠王朱徵釙的繼任者薨逝了。
“乙巳……戶部言:‘韓王薨,其應襲庶長子旭檜生才三歲,且府中連喪不舉,百需窘乏,宜如襄陵王所請,量給養贍。命于王原祿三千石內歲給其半。’從之。”(《明憲宗實錄》)
結合后面的記載,這位新故的韓王顯然就是韓悼王。其子名為朱旭檜,根據韓藩字輩,應當排序韓悼王為“偕”字輩,在朱徵釙子嗣豐沛的情況下,韓悼王必然是他的兒子。而《明神宗實錄》萬歷二年七月“癸酉”條,更是明確記載了韓悼王之名——“韓府自悼王偕?絕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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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韓悼王便是韓惠王朱徵釙的庶次子朱偕?無疑。
綜上,我們可以給韓悼王寫一個生平簡介:
韓悼王朱偕?,生于景泰六年(1455年),為韓惠王朱徵釙庶次子,生母韓惠王次妃郭氏。成化元年(1465年)九月受封廣安王。成化四年(1468年)十月成婚,王妃為兵馬副指揮艾漙之女。成化六年(1470年)由廣安王晉封韓王。成化十年薨逝,在位5年,享年20歲,朝廷賜謚曰悼。去世時間當在六月,遺有一3歲的庶子朱旭檜,而非《弇山堂別集》所言的“無子”。
本就存在感極低的韓悼王朱偕?,因為修實錄的史官疏忽,更是變成了完全沒有存在感的小透明,連生母及王妃都被按到了弟弟頭上。疏漏至此,也是醉了。
與宗室相攻訐被降俸
五周歲以下是兒童最容易夭折的年齡段,韓悼王朱偕?雖然留有朱旭檜這根獨苗,可朱旭檜終究沒能挺過這一關。時隔三十年之后,韓藩大宗再次發生絕嗣。按照繼承原則,韓惠王在世諸子中居長的彰化王朱偕灊成為第一順位繼承人。
成化十二年(1476年)九月,以駙馬都尉王增(明英宗女嘉善公主夫)為正使,以為吏部郎中馮遵副使,赴平涼冊封彰化王朱偕灊為韓王。
朱偕灊在位期間,韓藩孝賢的傳統依然在延續,不時有相關話題傳到皇帝陛下耳中。
韓藩的孝賢表率人物,襄陵王朱沖炑于成化十三年薨逝,可繼任者朱范址延續了先代的這一光榮傳統,受家風影響朱范址正妻襄陵王妃劉氏也以賢著稱。成化十九年(1483年)五月,韓王朱偕灊上疏朝廷,請求為劉氏樹立牌坊,以勸諭世人向善。明憲宗不僅奏準此事,并讓韓藩自行撰寫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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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平王朱沖烌之孫輔國將軍朱徵鑖,擇韓藩儀衛司校尉杜俊之女為妻。杜氏受封夫人,即將成婚之時,朱徵鑖突然亡故,其后杜氏“守節不渝”。成化十六年(1480年)十一月,朱偕灊上疏為杜氏求取誥命、冠服,并請求對其進行旌表“以勵風俗”,獲得明憲宗恩準。
韓王朱偕灊以樂平王朱沖烌“年高德邵,善行招彰”、“博覽群書,一言一動必仿古先”,實乃可為宗室效仿的模范,于成化十七年(1481年)八月、成化二十年(1484年)七月,兩次上疏朝廷請求對其進行表彰。獲得明憲宗“致書獎諭”。
相對與樂平王等宗室的表現,朱偕灊這個韓王在孝賢方面只能說是個渣渣。
朱偕灊剛繼位,就與輔國將軍朱徵鍒(音rou)、朱徵鋗(音juan或xuan)兄弟杠上了。
朱徵鍒、朱徵鋗都出自襄陵王府,是首封襄陵王朱沖炑之孫,同為朱偕灊的族叔。朱徵鍒的進一步信息不詳,朱徵鋗則是朱沖炑第四子朱范墑(音di)的庶子,未詳二人是否為親兄弟。
不知出于何種原因,雙方竟不顧親親之誼,不顧長幼、尊卑,紛紛上疏攻訐對方,在皇帝陛下面前互揭對方的陰私。奏疏中提及的那些觸目驚心的內容惹得明憲宗大為光火,立即派員前往平涼核實。
最終核得,三人都罪行累累。其中韓王朱偕灊的罪行主要有三條:
其一,違反成例私自占用土地,估計是占地擴建王府;
其二,私下收受賄賂;
其三,好色無恥,明知部下下聘締結婚姻,竟見色起意強行將人納入后宮。
朱徵鍒與朱偕灊相比也不遑多讓,不僅下重手致人死亡,還攀誣兄長,妄圖給其按上重大罪名。
明憲宗劇照
成化十五年(1479年)八月,收到調查結果的明憲宗作出裁決:韓王朱偕灊被革除三分之一的歲祿,輔國將軍朱徵鍒則被貶為庶人。
“壬寅……韓王偕灊有罪,革祿米三之一。降輔國將軍徵鍒為庶人。初,偕灊與徵鍒及弟徵鋗互訐奏不法事,命官往按之。得:偕灊占地違例,私納賂遺,及強娶部下已聘妻;徵鍒搏人致死,誣兄以重罪;徵鋗家法不謹狀。刑部請治罪,故革降有差。”(《明憲宗實錄》)
虐待伯母遭申飭
朱偕灊對生母劉氏還是非常孝順的,提升庶出嗣王生母的地位,是明朝的慣例。成化十三年(1467年)五月,在他的奏請下,劉氏被封為韓惠王次妃。
可相對于生母劉氏,朱偕灊對仍生活在王府的其他長輩就不怎么友好了。
朱偕灊是首封韓王韓憲王朱松的四世孫,可因為大宗在短短三十年間接連兩次出現絕嗣,到他手里王爵已經傳了六次,故已是第七代韓王。
第四代韓王,朱偕灊的伯父韓懷王朱范圯在位僅僅一年,去世時年僅25歲。因此遺孀韓懷王妃郭氏依然在世,由歷代韓王負責贍養。
韓悼王去世后,其庶長子朱旭檜年幼,在襄陵王朱沖炑的奏請下,朝廷同意劃撥半數韓王歲祿供王府成員用度。可隨著朱旭檜不幸夭折,這筆費用也被停了。
親王妃冠服
如此,韓懷王妃郭氏頓時失去的經濟來源,遂以“宮眷衣食不給”為由,上疏朝廷請求,給予補助。成化十一年(1475年)正月,明憲宗特批每月給予十石米的額度。與此同時,韓悼王妃也獲得同樣額度(韓悼王正妃艾氏死于丈夫之前,這位韓悼王妃應當是朱旭檜之母,被封為韓悼王次妃或繼妃,故有此稱)。
朱偕灊襲爵后,韓藩歲祿得以恢復,兩位王妃自然也恢復到此前由王府奉養的狀態,故此前臨時賜予的祿米被取消。
那么靠撿漏入繼大宗的韓王朱偕灊,在入主韓王府之后,會怎么對待兩位前任的遺孀呢?
說出來沒人信,他竟然將自己伯母及嫂子掃地出門,任由其流落在外。目的嗎,是為了借此省下兩位王妃的奉養經費。
韓藩之國平涼后,頻頻與王府官,安東護衛、當地地方衛所的將校,及當地地方官、大戶聯姻,相互之間組成了一張龐雜的關系網。
且不去說那位不知姓名的悼王妃,單就韓懷王妃而言,與朱偕灊存在著多重關系。韓懷王妃是兵馬副指揮郭斌之女,而朱偕灊的正妃為西城兵馬指揮郭英之內。同樣姓郭,是否存在關聯呢?
答案是:有!據出土的《韓王妃郭氏壙志》記載,朱偕灊正妃郭氏是韓懷王妃的侄女。
“妃諱守真,姓郭氏,兵馬指揮郭英之第三女。世居京兆。以姑為韓懷王妃,遂徙居平涼,母胡氏。”(《韓王妃郭氏壙志》)
也就是說,韓懷王妃郭氏不僅是朱偕灊的大伯母,還是他的內姑母。親上加親,照理雙方的關系應當是很是親近,為她養老也是應有之意。結果朱偕灊為了些許利益,竟將她趕出了王府。
最終還是因年已古稀的曾叔祖樂平王朱沖烌,實在看不過眼,一封奏疏將此事捅到了明憲宗案頭,才讓兩位王妃的寡居生活獲得重大轉機。
成化十八年(1482年)十一月,明憲宗下旨,命韓王朱偕灊將韓懷王、韓悼王妃接回王府奉養。為防止朱偕灊陽奉陰違,明憲宗特地對韓王歲祿做了處分,從中各劃出一部分作為二妃的贍養經費,并降敕對其進行訓誡。
“己酉……命韓王偕灊分祿,餋韓懷王妃。初,懷王薨無嗣,悼王襲封尋薨,亦無嗣。二王遺妃歲各有米一百二十石。彰化王進封韓王,二妃之米皆停給。韓王止餋悼王妃、懷王妃,遂至失所。至是,樂平王為請于朝。上曰:‘朝廷以仁治天下,民間孤貧者,尚有餋濟之典。況在宗親而可委棄耶?彰化王既進封,韓國二妃義當同餋。其量分祿米餋懷王妃,毋令失所。’”(《明憲宗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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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說一句,《明憲宗實錄》稱朱偕灊的正妃郭氏,于成化十二年九月于丈夫一道受封。可據《韓王妃郭氏壙志》所載,她先于成化十二年四月被選定為彰化王妃,后于次年九月受封韓王妃。同時實錄和壙志記載的冊封時間都是九月十五日,如此巧合,不知哪個是真,哪個是假。
阿越說
弘治十四年(1501年)四月,韓王朱偕灊薨逝,在位26年,享年43歲,朝廷賜謚曰康。韓康王在位前期拋棄韓藩低調孝賢的家風,做出強搶人妻,虐待伯母、大嫂等惡行。不過從《明實錄》的記載來看,后期應當是改過自新,向賢王靠攏了,因此才得了“康”這個美謚。
另外,在其生前,實錄一直稱他為韓惠王的次子,可弘治十四年四月的生平簡介,卻稱其為“庶第五子”,結合韓懷王朱范圯、韓靖王朱范(土卬)的情況來看,其父韓惠王朱徵釙雖然只活了30歲,可子嗣卻非常豐沛,除獲得賜名的七個庶子外,至少還有二個早夭以至于沒能計入排行的子嗣。
“丁酉,韓王偕灊薨。王,惠王庶第五子,母劉氏,天順三年生,成化五年封彰化王,十二年襲封韓王,至是薨,年四十三。訃聞,輟朝三日,賜祭葬如例,謚曰康。”(《明孝宗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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