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找到了嗎?可以說60年前就已經找到了,但也可以說至今還沒有完全找到。說找到,是因為考古工作者在文獻記載中的夏人活動區(qū)域—伊洛平原發(fā)現(xiàn)了二里頭遺址。而之所以又說沒有找到,是因為二里頭遺址的先天不足。
不足1:時間界限模糊
中國考古學誕生的標志,是1921年對仰韶遺址的考古發(fā)掘,這就是后來大名鼎鼎的仰韶文化。但對于仰韶文化歸屬何時,當時并沒有結論。
直到8年后的1929年,考古工作者在對殷墟進行第三次發(fā)掘時,意外在商文化層下發(fā)現(xiàn)了一塊屬于仰韶文化的陶片。由于殷墟出土了大量自證性文字材料,已經證實屬于商朝晚期遺存,那么疊壓在殷墟文化之下的仰韶文化,自然就要早于晚商文化。時任復旦大學教授的徐中舒先生最先撰文,認為仰韶文化與殷墟文化并非一脈相承,推測仰韶文化就是夏文化。
1931年,河南安陽后崗村又發(fā)現(xiàn)了仰韶—龍山—殷墟三種文化在地層上的疊壓關系,這也就意味著仰韶文化之后是龍山文化,而非殷墟文化。北京大學教授范文瀾推測,龍山文化才是夏文化。
之所以出現(xiàn)夏文化的“真身”不斷修正的現(xiàn)象,原因就在于當時對夏商以及之前歷史時期的時間界限還沒有弄清楚,只能根據地層疊壓關系來初步判定誰先誰后,卻無法判定誰是夏文化,誰又是早商文化。
1959年,徐旭生在尋找夏墟時,在河南偃師一帶又發(fā)現(xiàn)了全新的二里頭文化,根據地層關系判定,二里頭文化早于鄭州二里崗商文化、晚于龍山文化。這也就否決了龍山文化是夏文化的推測。
但早于二里崗商文化的,就一定是夏朝的文化遺存嗎?癥結點,又回到了時間界限問題上,即二里頭文化既有可能是夏文化,也有可能是早商文化。就連二里頭的發(fā)現(xiàn)者徐旭生,最初也認為二里頭文化可能是商文化。此后,關于二里頭文化究竟姓“商”還是姓“夏”爭論了數(shù)十年。
碳14技術引入考古學后,更加劇了這種爭議。根據碳14測定,二里頭商文化的時間上限是公元前1600年,而二里頭文化的絕對年代卻在公元前1750年至前1520年之間,這也就意味著二里頭文化和商文化是有一百余年重合的,姓“商”還是姓“夏”仍在模棱兩可之間。
1996年,國家啟動了夏商周斷代工程,組織了歷史、考古、天文、測年等170余位頂尖科學家進行聯(lián)合攻關,可以說是以舉國之力來理清夏商確切年代問題。
2000年,《夏商周斷代工程1996-2000年階段成果報告(簡本)》正式對外公布,通過對比二里頭文化系統(tǒng)和河北一帶的先商文化系統(tǒng)文化面貌上的差異,最終得出二里頭一至四期均為夏文化的結論。
但簡本并未就論證細節(jié)作詳細解釋。直到2022年6月,在時隔22年后,難產多年的《夏商周斷代工程報告》才正式對外發(fā)布。
由于二里頭文化上限遠遠達不到斷代工程評估的夏朝始于公元前2070年的結論,所以,斷代工程對夏朝始年的結論,并沒有考古依據,僅以夏商分界在公元前1600年,《竹書紀年》又記載“自禹至桀十七世,有王與無王,用歲四百七十一年”,兩者相加而得出,并附帶了“禹時五星聚合”的天文推算結果作為旁證。
不足2:缺少自證材料
文明判定的三要素是:城市、青銅以及文字。二里頭遺址先后發(fā)掘出大型宮殿建筑群、手工業(yè)作坊,出土了青銅器和綠松石龍形器等象征禮儀制度的典型器物,內部已出現(xiàn)等級和階級分化,呈現(xiàn)出廣域王權景象。
不僅如此,二里頭文化的形成本身就不是某支孤立的考古學文化直接發(fā)展而來,在它身上發(fā)現(xiàn)了河南龍山文化、豫東造律臺文化、山東大汶口文化、晉中鬲文化以及良渚文化諸多遺傳因子,有學者稱其為“最早的移民城市”。
二里頭文化還突破了地理單元的限制,出現(xiàn)了跨地域傳播的情況,與二里頭同時期的考古學文化遺存,幾乎都受到了二里頭文化的影響,出現(xiàn)了二里頭獨有的典型器物,這也表明二里頭遺址絕非是普通的方國聚居點。
由于有考古發(fā)掘這個直接證據,所以,對于二里頭遺址是一處大型王權都邑這一點,并沒有人懷疑。但問題就出在文字系統(tǒng)上。
事實上,文字并不是判定文明存在的必然標準,像歷史上的匈奴就沒有自己的文字系統(tǒng),但全世界沒有哪個國家會說匈奴這個奴隸制政權不曾存在過。
但問題在于,文字又恰恰是最容易判定族屬的依據,離開了文字,就需要找尋大量旁證材料,難度無疑更大。二里頭遺址考古70余年來,除了零星的刻畫符號外,并沒有連詞成句的文字材料出土,這就導致二里頭遺址無法像有甲骨文的殷墟那樣一錘定音。
曾任二里頭考古隊長的許宏教授就認為:“說到底,不會說話的考古遺存、后代的追述性文獻、并不‘絕對’的測年數(shù)據,以及整合各種手段的綜合研究,都無法作為定論,徹底解決都邑的族屬與王朝歸屬問題”。
另一位考古學界的泰斗張光直也認為“只有等到那種能將二里頭文化鑒別為文獻上所載某個朝代或民族的文字被發(fā)現(xiàn)時,二里頭文化與夏朝的關系問題才能迎刃而解。”
其實,二里頭文化無論是地理位置還是延續(xù)時間,都與夏朝相吻合,可以說除了夏朝,文獻中再難找到一個族群能與二里頭所呈現(xiàn)的文化面貌匹配了,唯一遺憾的,就是缺少自證材料的最終拍板。
不足3:已知的夏朝并不完整
上文已述,二里頭文化的前后存續(xù)時間不過二百余年,無論跟文獻記載的471年還是431年的時間都有很大出入,所以,以夏商周斷代工程專家組為代表的主流學界雖然做出了二里頭應當是夏都斟鄩的結論,但也不得不承認,二里頭文化并不是最早的夏文化,以王城崗遺址二、三期為代表的的河南龍山文化晚期遺存,應是考古學上探索早期夏文化的主要對象。
那么有沒有可能夏朝原本就只有200余年,這樣豈不是和考古發(fā)現(xiàn)的二里頭遺址就吻合了嗎?根據目前已知的結論,大禹是夏朝的開創(chuàng)者,而大禹的生活年代又可以追溯到堯舜古國時期。
根據對堯都陶寺遺址的碳14測定,其絕對年代在公元前2300年至前1900年,在前2000年左右遭到了外部勢力的強力入侵而衰敗。陶寺的諸多考古發(fā)現(xiàn),旁證了大禹的生活年代在公元前21世紀前后,這跟斷代工程判定夏朝始建年代在公元前21世紀的結論也是相互吻合的。
那么既然夏朝的確從龍山時代到二里頭時代延續(xù)了400余年之久,為什么我們以舉國之力,開展了數(shù)十年的考古發(fā)掘工作,依然沒能找到和還原完整的夏朝呢?
幾年前,某乎上一位網友在回答《夏朝存在嗎?》這個問題時,做過這樣一個神預測,他說:“要證明夏朝是否存在的‘考古思維’已經錯了!夏朝是個‘時代’,而不是‘朝代’!‘夏朝’是自商朝后產生的一個概念。”
換言之,這位網友認為夏朝是像南北朝、五代十國一樣,是對一個特殊時代的稱謂,而不是像商、周、秦、漢一樣是對具體朝代的稱呼。
按照《戰(zhàn)國策》和《漢書》的記載,“大禹之時,諸侯萬國……及湯之時,諸侯三千”,“周初時諸侯還有一千八百國”,“當今之世,南面稱寡者,乃二十四。”
我們跟今天的情況做個對比,我國現(xiàn)有國土面積為960萬平方公里,設縣1301個,縣級市394個,夏商周時國土面積甚至不及現(xiàn)在的一半,但諸侯國數(shù)量卻和今天的縣數(shù)量幾乎等同,這說明,當時的所謂諸侯國,其實面積只相當于今天的一個鄉(xiāng)鎮(zhèn)。
如此滿天星斗般的政治格局,很難將其同后世那種動輒控制數(shù)十座城邑的中央王朝相提并論。即使是被稱作夏朝中晚期的二里頭文化,其覆蓋區(qū)域,也不過晉南豫西等有限疆域。而夏朝前期,恐怕正如史書所言,天下依然是萬國林立。
而考古發(fā)現(xiàn),也一步步證實了這種情況。
在二里頭文化尚未出現(xiàn)之前,也就是夏商周斷代工程提出的“河南龍山文化晚期”,伊洛平原一帶以崇山為界,劃分為王灣類型和煤山類型,二者并稱為河南龍山文化,是二里頭文化的主要貢獻者之一。
但就連這同一文化系統(tǒng)內部,也存在著顯著差異。王灣類型以深腹罐為主同時有鬲,而煤山類型則以鼎為主,兩大類型又分別形成了20余處大中型聚落,每處大中型聚落間平均相隔40公里,中心聚落筑有夯土墻或壕溝,分別下轄多個小型聚落,形成了一個個的聚落群。
而聚落群和聚落群之間,又存在明顯的界限分布和軍事防御設施,頗有點像一個小戰(zhàn)國時期。而大量殺殉現(xiàn)象和武器的出土,又證實了這些聚落之間并不統(tǒng)屬,存在互相攻殺。
即便是有禹都陽城之稱的王城崗遺址筑造了面積30萬平方米的大邑,但依然沒能改變各聚落之間的獨立和對抗,王城崗并不具備統(tǒng)一崇山南北政治秩序的能力。甚至在王城崗東100余里的地方,還有一處古城寨遺址,和他東西對峙。
所以,許宏教授總結說“在公元前2000年前后一二百年的時間里,也即在所謂的夏王朝前期,考古學上看不到與傳世文獻相對應的‘王朝氣象’”。
這樣看來,夏朝,或者說夏朝的前半段,的確更像是對龍山文化晚期時氏族部落沖突不斷、相互攻伐那個特殊時代的概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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