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家房企每月主動公布的銷售額,統計口徑存在差異,且未經審計,并不是一項嚴謹數據。
各大機構每月公布的房企銷售額排行榜單,統計口徑差異和差錯率更大,前幾年沖擊千億銷售額潮流中已證明:
榜單只是一門生意。
生意歸生意,當數據多了之后,也應該關注基本的勾稽關系,作為新晉“黑馬”房企,越秀就滿不在乎。
爭議來源于前兩月銷售額,克而瑞公布的全國房企排行榜中,越秀前兩月全口徑銷售金額為224億元,排行第14名,權益銷售金額為211.3億元,排行第7名。
同樣是克而瑞公布的廣州排行榜中,越秀前兩月在廣州的全口徑銷售金額為123.43億元,權益銷售金額為70.48億元,均排名第一。
也就是說,在廣州以外的城市,越秀用100億元的全口徑銷售額,創造了140.8億元的權益銷售額。
這實在難以解釋。
就算考慮到廣州是越秀的總部大本營,往年廣州單城銷售額,占越秀總銷售額的比例高達50%-60%。
越秀地產回應稱“公司從未向第三方行業機構提供過權益銷售金額數據,嚴格按要求對外披露新增土地權益占比”。
這是一項穩妥且有言外之意的回復。
越秀地產每月簡報里,只公布了合同銷售額(連同合營、聯營公司項目的合同銷售額),確實從未公布權益銷售額。
從合規層面考慮,上市公司層面未公布的數據,第三方機構公布的都不算數。
從數據造假層面來看,就是因為上市公司未公布準確數據,第三方機構才有瞎編(beiguo)的空間。
越秀所強調的,嚴格按要求對外披露新增土地權益占比,涉及到土地費用支付,以及涉及相應貸款用途,其中存在合規與道德雙重風險。
越秀顯然拎得清輕重。
回到最本質的問題,之所以要關注越秀的數據問題,不僅是為了弄清楚越秀真實權益銷售額,更應該是穿透規模的光環,認清楚越秀創造真實利潤的能力。
很遺憾,這是一個不太可能完成的任務。
市場非常關注房企每月公布的銷售額,因為這是觀察房企運營動態的最前瞻數據。
然而,從銷售額到權益銷售額,再到營業額和利潤,存在時間上的錯配,以及合營、聯營、附屬企業的出并表帶來數據上的波動。
此次質疑還有一個重要理由,那就是越秀拿地的權益比例,與權益銷售額占總銷售額比例存在重大差異。
這個理由也不完美,從拿地到開發再到結算,通常需要兩三年以上時間,其中也會出現股東權益變化,從而帶來最終銷售權益大于當初拿地權益的結果。
比如這兩年諸多房企出險,很多正常房企就不得不收購出險合作方的股權,從而帶來總體權益的增加,越秀就收購了花樣年、龍光的多個項目。
又比如前兩年流行合作開發,純粹的融資方雖然占據股權,但往往將投票權交給主要操盤方,這也會造成數據差異。
越秀不主動公布權益銷售額,那如何弄清楚這個數據?
從經審計的財報角度來看,銷售額只與現金流量表有關,與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無關。
換個說法就是,每年銷售額多少,考慮到回款率后,對應要收到相應規模的現金,這其中就撇除了合營、聯營企業的干擾,得到權益銷售額的大概情況。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前三季度,越秀地產的全口徑銷售額為721億元、957億元、1151億元、797億元。
廣州城建的“經營活動現金流入”分別為448億元、568億元、745億元、428億元,以80%的回款率測算,數據變為560億元、710億元、931億元、535億元,占全口徑銷售額比例為77.7%、74.2%、80.9%、67%。
廣州城建是越秀地產在內地的主要運營平臺,資產占比高達93%以上。
從數據上看,越秀地產權益銷售額應該是全口徑銷售額70%-80%之間,遠小于克而瑞公布的今年前兩月94%、去年99%的數據。
第三方機構公布的越秀權益銷售額,肯定數據造假了,這個鍋雖然第三方機構背了,但越秀為什么這么做?
畢竟,2021年年報、2022年中報里,越秀均引述克而瑞數據稱,“本集團的全口徑銷售金額和權益銷售金額均排名廣州市場第一名”。
這顯然是一種背書。
加上越秀2022年全年權益銷售額,剛好排在克而瑞全國榜單中的第十名,聯想到另一張含金量更大的榜單。
2023年新年第一天,《南方都市報》刊發《“十四五”高質量邁向世界500強戰略目標》文章,越秀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在接受采訪時再次強調了越秀集團(持有越秀地產40%權益)的目標:
世界500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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