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喜歡毛姆,你會從這本書獲知毛姆的全貌。
你對毛姆了解越多,從這本書得到的體會越深。
《1984》作者喬治·奧威爾說:“毛姆是對我影響最深的現代作家。”
《百年孤獨》作者加西亞·馬爾克斯說:“毛姆一直在我喜愛的作家之列。”
張愛玲說:“我承認自己是毛姆作品的愛好者。”
我喜歡毛姆的小說,也寫過不少(這個號沒放舊文)。《毛姆文學課》(另譯《總結:毛姆寫作生活回憶》)在毛姆64歲時出版,是毛姆醞釀多時、對他具有重大意義的自我總結、寫作生涯回憶。
毛姆說,在《泰晤士報》的訃告欄,六十多歲已經是很不健康的年紀。他動筆寫這本書,寫好了就能平靜地面對未來(他沒想到,離他被上帝帶走還有近三十年呢,他在91歲在法國去世。)
它們一旦寫成,我也就和它們做了了斷;我的大腦可以騰出地方盛裝其他事物了。因為我希望這不會是我寫的最后一本書,人不會在立下遺囑后馬上死去,立遺囑只是以防萬一。妥善安排好各種事務,人也就為不用憂心將來地度過余生做了很好的準備。等我寫完這本書時,我就會知道自己立身于何處,到那時,我就可以用余下的歲月做自己選擇要做的事情了。
他說:“此書既非自傳,亦非回憶錄。”
我寫這本書是為了將靈魂從某些觀念中解放出來,這些觀念在我的靈魂中徘徊太久,使我覺得不適。我并不追求去說服什么人,也沒有教導別人的天性;在知道某件事時,內心也沒有要將其傳授給別人的欲望。人們是否贊同我,我并不特別在意。
在這本書里,前半部分回顧了他的作家職業生涯、個人經歷,后半部分探討了他的哲學觀、宗教觀和人生觀,期間穿插了他對眾多知名作家的評價,文學、歷史、藝術、哲學、宗教等領域他都信手拈來,侃侃而談,讓人獲益良多。
▲ 威廉·薩默塞特·毛姆(1874—1965)
如何寫作?
毛姆在這本書里“必須把自己當作重要人物來寫”,他說了他的出身和經歷。
他的家族一直從事法律工作,他喜歡寫作,就如同鴨子喜歡水。
母親在他8歲的時候離開人世,父親則在他10歲的時候離開人世,他對父母的了解不多。
母親非常漂亮,和父親像“美女與野獸”的組合。
父親有浪漫情懷,在巴黎西郊的一座小山頭買了一塊地,建一幢夏天住的房子。父親訂購了大量玻璃,并在玻璃上刻上了反“邪惡之眼”的標記,父親是在摩洛哥看到這個標記的。
▲ 書本原名The summing up,封面有反“邪惡之眼”的標記。
毛姆的父親在巴黎做英國大使館的律師,他從小被送去法語學校,對英語所知甚少,九歲時被帶去英國牧師的公寓上課,牧師教他英語的方式是讓他大聲朗讀報紙新聞。他沒有上過正規的英語課,寫作也是自己教自己。
那時人們推崇華麗的短語和帶有異國情調的生硬句子,追求結構的豐美,但他覺得那些精巧優美的句子背后是一種疲憊蒼白的性格。
我想摒棄浮華辭藻,用盡量直白、不矯飾的方式寫作。我要寫的東西太多,所以沒法浪費字詞,我只是想把事實記錄下來。開始的時候我定下一個不可能實現的目標,完全不使用形容詞,我認為如果能找到確切的詞語,那么恰當的描寫性形容詞不要也罷。
毛姆把寫作的目標定在清晰、簡潔和悅耳上,這三種特質按照重要性排序。
我一個個說。
清晰是最重要的,要做到清晰要經過嚴格訓練。
毛姆認為造成晦澀的原因一種是源于疏忽,一種是有意為之。
疏忽是因為作者顯然沒有說出他們想要說的意思,或者作者對自己的意思都不十分確定;而以貴族式的唯我獨尊為矯飾的晦澀是有意為之,這種晦澀不僅庸俗,而且短視。
簡潔是優點。
詩歌是巴洛克式的。巴洛克是悲劇的、巨大的、神秘的,也是根本的。它要求兼備深度和洞察力。而散文是洛可可式的藝術,它需要品位甚于力量,得體甚于靈感,氣勢甚于莊嚴。
悅耳排第三,“你是否認為它重要,必然取決于你耳朵的敏感度。”
語詞有分量、有聲響、有外表,只有考慮到這些,你才能寫出優美動聽的句子。
毛姆不贊成守舊。
人應當用他那個時代的方式寫作,語言是生動且一直在變化的,努力像身處遙遠過去的作家們那樣寫作,只能導致不自然。
如果說文體追求“經典”,用當代的方式寫作是“庸俗”,那么毛姆說:“我情愿一個作家庸俗,也不希望他做作;因為生活就是庸俗的,作家追求的就是生活。”
▲ 初版的《作家筆記》。
毛姆的第一部小說是《蘭貝斯的麗莎》,根據學醫的經歷寫成,寄去的第一家出版商就接受了。這本書出版一個月后就再版,毛姆相信自己可以作為作家謀生。
我對寫作一無所知。盡管就我的年齡而言我已經讀了很多,可我讀時不加辨別,只是狼吞虎咽地一本接一本地讀從別人那兒聽到的書,看看它們講了什么;盡管我覺得自己從中得到了什么,但在我決定從事寫作時,對我影響最大的還是莫泊桑的小說和短篇故事。
毛姆發現寫戲劇更輕松,他在腦海構思戲劇的種種場景,發現對話比較容易寫。
我很高興作為戲劇家賺了很多錢,它給了我自由。我小心地對待這些錢,因為我不再想重回因為缺錢而無法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的狀態了。
寫戲劇要了解觀眾,要傳遞觀念并避免說教,毛姆說秘訣就兩句:緊扣要點,能刪就刪。
劇作家和記者需要的天分非常相像,要對好的故事和有力的論點有敏銳的眼光,要有生氣,以及生動的寫作方式。除此以外,所有的劇作家都需要一種特別的技巧,我不知道有誰能夠發現這技巧包括什么,它學不來,其存在無需教養和培養。它是一種能力,使劇作家能穿過腳燈把要表達的話說出來,講成一個就像是實際存在的故事,這樣它就在觀眾面前鮮明地活動起來。這是種非常稀罕的能力,也是劇作家比其他藝術家酬勞高得多的原因。
▲ 1908年,倫敦西區同時上演了毛姆的4部戲劇,讓他成為紅極一時的劇作家。當時英國一家媒體刊登了一幅漫畫,畫中莎士比亞站在毛姆的戲劇海報前,痛苦地咬著自己的手指頭。
有種觀點說“每人都能寫一本書”,但毛姆提醒“它并沒有說第二本書”,業余愛好者出的下一本書是毫無價值的。
業余人士和職業人士之間的一個重要區別就在于后者有進步的能力。我重復一遍,一國的文學并非由幾本優秀作品構成,而是由一大批作品構成的,而這批作品只能由職業作家創作出來。
職業作家不能等靈感。
很明顯,沒有哪個職業作家可以做到想寫的時候才寫。如果要等到進入狀態,等到獲得其所說的靈感,他就會陷入無盡的等待,最終少有或者沒有產出。職業作家能創造狀態。他也有自己的靈感,但他通過有規律地設定工作時間來控制靈感,并使其聽從自己的吩咐。
創作給了他精神上的自由,實現了自我滿足。
藝術家把自己的作品稱作其思想的結晶,把創作之痛比作生育之痛,并非空口無憑。它就像某種有機物,當然不僅僅在思想中,還在他們的心臟里、神經里、內臟里發育;還像他們的創作本能從其靈魂和肉體的經歷中演化出的某種東西,最終這種東西變得讓人難以忍受,藝術家們必須將其擺脫掉。擺脫之后,他們就享受到解脫的感覺,并在一個甜美的時刻安詳的憩息。
眾所周知,毛姆從生活中提取人物原型。他說偉人乏味,小人物則是各種對立矛盾的集合體,是取之不盡的素材。毛姆采用活生生的人,按照他們的性格,把他們放置在各種情境當中,或者說他們創造了自己的情境。
有人告訴我,有天生的歌手,也有后天造就的歌手……天生的歌手可能沒有接受過充分的訓練,既沒有技巧,也沒有知識,他可能觸犯了藝術所有的法則,但這卻是他的聲音讓你著迷的魅力所在。當這些天籟魅惑了你的耳朵時,你會原諒他的散漫自由、他的粗鄙卑俗,以及他只訴諸直白的感情。我是個后天造就的作家。
小說家必須避免賣弄,不要讓技巧蓋過主題。
小說家沒必要成為任何主題的專家,他只做自己主題的專家就好;反之,則對他有害,因為人性軟弱,很難抗拒不恰當地使用其專業知識的誘惑。小說家太重技巧就不夠明智。
小說要注重情節,作者就像山洞里圍火講故事的人。
在戲劇當中,我發現自己身處傳統的模式中時,非常自在。作為小說作者,我上溯無數世代,回到新石器時代人們藏身的山洞中圍火講故事的人身上。我有某種故事要講,它也讓我有興趣去講。對我而言,它本身就是個很好的主題。
▲ 青年時的毛姆。
如何找寫作素材?
毛姆說他從不缺少寫作主題,他的腦子里有太多故事。
他的寫作素材怎么來的?我總結了一下,主要三方面:閱讀、個人經歷、旅行。
毛姆是書癡,他好奇心太強,迫不及待地讀完一本又一本。
他說自己是差勁的讀者,讀得很慢,不管一本書多糟糕,使他多厭煩,他還是會把它讀完;另外,他讀過兩遍的書幾乎沒有。雖然很多書只讀一次是沒法獲取全部價值,但當時已經感受到了,即使忘了細節也是永恒的滋養。
毛姆說,一些年輕人請他開列必讀書單,他做了,但他們很少去讀這些書,似乎沒有好奇心。
作家只有自我更新才能做到多產,而要自我更新,他的靈魂就需要新鮮的體驗不斷地加以豐富;而沒有什么比對過去那些偉大文學進行迷人的探險更豐富的源泉了。
毛姆的個人經歷很豐富,我慢慢說。
毛姆父母早逝,叔叔撫養他,希望他做牧師,但他后來決定做一名醫生。
我把所有的業余時間,還有大部分本該用在醫學研究上的時間都用來閱讀和寫作。我大量地閱讀,我的筆記本上滿是對故事和戲劇的看法、對話的片段,以及閱讀和正在體驗的經歷帶來的非常率真的思考。
從醫使他接觸到原汁原味的生活,激發了他的戲劇本能,挖掘出他的小說家潛質。
我目睹了人們怎樣死去,也目睹了人們怎樣忍受痛苦。我看到了希望、恐懼和解脫的樣子,也看到了絕望在人們臉上畫出的暗紋;我還看到了勇氣和堅定。
當毛姆獲得劇作家的成功,獲得奢侈的生活,獲得友情和愛情的陪伴,獲得生活的舒適和安穩,他厭倦了,他渴望一種不同的生活狀態,渴望新鮮的經歷。
此時,“一戰”爆發了,毛姆去法國加入了一個急救車部門,后來又加入了情報處。
這份工作讓我感覺浪漫的同時又感到荒謬。我被傳授擺脫跟蹤者的方法,在意想不到的地點秘密會見情報人員,以秘密的方式傳遞信息,偷越國界運送報告;這一切無疑都非常必要,但這一切也像極了那時人們熟知的犯罪小說中的情節,對我來說,它剔除了戰爭大部分的現實感,我只能把它看作或許某天會對我有用的寫作素材。
這段經歷當然沒有浪費,他寫了《間諜故事》。
之后,他又被派到俄國的彼得格勒去完成任務。到了彼得格勒三個月之后,政府垮臺,他所有的計劃都泡湯了。
我為自己這份工作肩負的責任感感到興奮,我是作為私人特工去的,必要時可以否認身份,我按指令聯系與政府敵對的黨派,設計使俄國留在戰爭中,并且防止同盟國支持的布爾什維克取得政權。
從俄國回到英國,毛姆病倒了,生命中第一次,他發現躺在床上那么愉快。他讀書、思考,時間飛逝而去。他在療養院見到很多有關人性的東西,如果沒去過,他一輩子都不會有機會知道。
當他病好了,戰爭結束了,他去了中國旅行。
我去的時候的感覺,就和任何對藝術感興趣、想看看有著古老文明的陌生民族的禮俗的旅行者一樣;不過我確實還是帶著這樣的觀念:我肯定能遇到各種各樣的人,和他們的相識會豐富我的經歷。我確實做到了。我在筆記本上記滿了對地方和人物的描述,以及由之聯想到的故事。我逐漸意識到自己能從旅行中得到的特別益處了;之前,這只是一種本能的感覺。這一方面是精神的自由,另一方面也是收集可能對自己創作有用的各色人等的信息。那之后我去了很多國家旅行。
毛姆在經歷大概七次長途旅行之后,發現“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不過是容易夸張的事實,實際上人們是非常相像的,同樣的環境以同樣的方式鍛造他們,一些環境的特征又塑造了他們的某些個性。
他在人身上發現了某種同一性,遇到越來越多以前遇過的類型,他們不再引發他的興趣。他確定旅行不會有進一步的收益,而且他在旅行中有兩次差點死于發燒、差點淹死、強盜朝他開過槍,他樂于重回一種更有序的生活方式。
我停止了旅行,因為我覺得旅行不再能給我更多的東西了。我不能取得新的發展。我已經拋棄了文化的傲慢,我的狀態是全然的接受。我向人要求的不比他能給我的更多。我學會了容忍,我因他們的良善而高興,但我不為他們的惡行而沮喪。我已經得到了精神的獨立。我已經學會了走自己的路,而不去考慮別人怎么想,我為自己要求自由,也準備好給予別人自由。
▲ 老年時的毛姆。
毛姆的花式吐槽
毛姆以毒舌聞名,據說丘吉爾主動和毛姆訂下一個約定:彼此不要相互諷刺挖苦。在書里,毛姆依舊以風趣幽默、毒辣凝練的語言“花式吐槽”。
他說一些政客并沒有非凡的智慧,只是具備演說之才,但是演說之才未必與思想力相伴。
在我經常造訪的幾個政客的宅邸,他們談話的口吻不改舊調,就好像經營大英帝國是他們的私事。
他不明白為什么很多人熱衷見名流。
跟朋友說你認識名人來獲取聲望,只能證明你自己微不足道。名人們琢磨出一種手段來應付他們遇到的人。他們戴著面具示人,面具往往令人印象深刻,而他們卻很小心地隱藏起真正的自我。他們扮演著人們所期望的角色,熟能生巧,不過要是你以為他們的公眾形象同他們內在真實的自我是一回事的話,那你就太傻了。
毛姆根據活生生的人去創作,人、風景、事件都是素材。
在我看來,很多作家根本不觀察生活,而只是從他們幻想的很多形象當中,依庫存量創造人物。他們就像是根據對古董的記憶位置圖案的繪圖員,從來不試著去畫活生生的模特兒。他們充其量也只能給心中的幻想似是而非的形狀而已。
毛姆討厭對文化過度自負的人,文化作用于人生,其目的不在于美而在于善。
讀一千本書并不比犁過一千片地更有價值。能夠正確描述一幅畫也不比找出熄火的汽車毛病出在哪里更有功用。每個行業都有專門的知識。股票經紀人也有他的知識,技工也是如此。知識分子愚蠢的偏見在于認為只有他們的知識才是有用的。真、善、美并非是那些上費用昂貴的學校、泡在圖書館或經常出入博物館的人的特權。藝術家沒有借口認為自己高人一等。藝術家如果以為自己的知識比別人的知識更重要,那他就是傻瓜;如果他不能以平等的立場愉快地面對別人,那他就是個笨蛋。
▲ 丘吉爾(左)與毛姆在樹蔭下乘涼。
毛姆的哲學觀
這本書出版后,大多數人對毛姆的職業作家生涯感興趣,尤其是他結合個體經驗談寫作的部分,啟發性很強;但他的宗教和哲學思考則沒有引發廣泛關注。
我覺得后半部分很精彩,毛姆直言不信上帝、不信永生。“生命并無理由,生命亦無意義”,唯一有價值的生存是個體的完全生存。
毛姆認為,一個人信仰什么無足輕重,上帝不會因此責罰他們。
無論如何,我心中不再信仰上帝,我感到了來自一種新的自由的狂喜。但我們并非只有心來信仰,在我靈魂的某個深處,仍有舊日對地獄之火的恐懼在徘徊,我的狂喜長久以來都被那古老焦慮的陰影所沖淡。我不再信仰上帝,我的骨子里仍舊相信魔鬼。
到了24歲,毛姆已經建構了一套體系完整的自我哲學,“它基于兩條原則,事物的相對性和人類的圓周性。”他把信念表達為兩句:“遵從自己的意愿,適當留心街角的警察。”
毛姆談到罪惡無處不有,哲學、神學都各有說法,但只有靈魂轉世的解釋能吸引他。如果每次生命都決定于前世的所作所為,那么就可能順從地接受自己的不幸嗎?痛苦無意義?
罪惡存在著,無處不有:痛苦和疾病、我們所愛之人的離世、貧窮、犯罪、罪過、受挫的希望,這樣的列舉無窮無盡。哲學家們提供了怎樣的解釋呢?有人說罪惡從邏輯上講是有必要的,這樣我們就懂得善良了,有人說世界就本質而言是存在善惡之間的對立的,從形而上學的角度來說,它們互為必要。神學家們提供了怎樣的解釋呢?有人說上帝設置罪惡是為了訓練我們,有人說上帝把罪惡降臨到人類身上,是為懲罰其罪過。
毛姆說,如果上帝存在,那么上帝并不通情達理。
他那么渴望著被人信仰,以至于你會覺得他需要你的信任來確認自己的存在。他答應給那些信仰他的人以回報,威脅那些不信他的人要給他們可怕的懲罰。就我而言,我無法信任一個因為我不信他就對我怒目而視的上帝,我無法信仰一個比我還沒有忍耐力的上帝,我無法信仰一個既不幽默也無常識的上帝。
毛姆盼望年老,毫不沮喪。
因為完整的人生、完美的模式包括老年,也包括青年和成年。清晨之美和正午之光都很好,但如果有人拉下窗簾、打開電燈為的是隔開夜之寧靜,那他就太傻了。老年之樂雖然和青年之樂不同,卻不遜于青年之樂。
書的最后,毛姆探討古老智慧認為最有價值的真、善、美。
人們總是為自己的虛榮、舒適和便利而犧牲真理。他們不是靠真理生活,而是靠偽裝生活,而他們的理想主義有時在我看來,不過是要努力在自己創造出來以滿足其自負的虛幻之上,加上真理的聲望。
美是什么呢?毛姆說,美是一個句號。
當我想到美好的事物時,我發現自己除了注視和欽慕,什么都做不了。它們給我的情感是強烈的,但我沒法保有它,也沒法無限地重復它;世上最美好的事物最終都以讓我厭倦而收場。
對美的判斷并非一成不變。
美是和特定時代的需求相關聯的,去檢視我們認為美好的事物的絕對之美是無益的。如果美是給予生命以意義的價值之一,那么它就是一種不斷變化、因此無法分析的東西,因為我們無法感受我們祖先感受過的美,就如同我們無法聞到他們聞過的玫瑰花香一樣。
毛姆批判那些虛偽的鑒賞家,他說“藝術的價值不在于美,而在正確的行為。”既然美是生活的重大價值之一,那么審美不該是某個階層的特權,“一門一派的藝術只是玩物而已。”
我現在所說的是那些把思考和欣賞藝術作為生活主要內容的人,我發現他們少有可敬之處,他們虛榮而且自滿。他們干不了實際的生活事物,卻輕視那些謙卑地從事命運強加給他們的平凡職位的人。因為讀過很多書,或是看過很多畫,他們就自認為比別人優越。他們用藝術來逃避現實生活,并且帶著對普通事物愚蠢的輕蔑,否認人類基本活動的價值。
善有點乏味,毛姆先談了愛。愛有兩層含義,性愛和慈愛。愛的力量很強大,但心的變化也是人性的自然結果。
很多人痛恨它的力量,憤怒地乞求從它的重負中解脫出來。他們擁抱自己的鎖鏈,但因為知道它們是鎖鏈,所以也憎恨它們。愛不總是盲目的,但很少有什么事比全心全意去愛一個自己知道并不值得去愛的人更加悲慘。
和美不同,善可以完美而不沉悶,善比愛更偉大。善表現在正確的行為當中,誰又能解釋何為正確的行為呢?毛姆認為最佳答案是路易斯修士給出的:“生活之美就在于此,每個人的行為都應該符合其天性和職分。”
▲ 毛姆作品手稿。
我一直覺得毛姆的文字很真誠,他不受評論家待見,被稱為“二流作家”,他說“我對自己的文學地位沒有幻想。”書評家不喜歡又怎樣,他深受讀者歡迎,通過寫作贏得巨額財富,過著奢華舒適的生活。
我二十幾歲的時候批評家說野蠻,三十幾歲的時候他們說我輕浮,四十幾歲的時候他們說我憤世嫉俗,五十幾歲的時候他們說我能干,現在我六十幾歲了,他們說我淺薄。我走的是自己的路,沿著自己為自己制定的路徑,努力用自己的作品去充實尋找到的模式。
毛姆的一生經歷豐富多彩,他是人性觀察者,他是最會講故事的人。他記得在一次解剖課上,講師說:“在解剖學上,不常見是正常的。”人也是,正常是理想,“不正常”才常見吧。
有人聲稱苦難有益,那么毛姆這段話值得大家朗讀并背誦:
我知道苦難無法使人高貴,反而使人卑微。它使人自私、猥瑣、狹隘、猜忌。它把人們的注意力吸引在細小的事情上面。它沒有使人超越人本身,卻使人稱不上真正的人;我曾殘忍地寫道,我們不是從自己的苦難,而是從他人的苦難中才學會了順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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