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源自網絡)
都說文藝是相通的。那怎么個相通法?好像沒看到過專門的論述。所以,這些年,我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前幾天,將國畫中的“筆墨”與文學創作中的“技巧”聯系起來,嘗試著寫了一篇創作談《關于文學創作中的“筆墨”》。今天,偶爾在“西湖|藝術”(公眾號)上,看到了邱振中先生的一篇推文《什么是書法的標準》,是專門談書法的“標準”問題的,我覺得跟文學創作的“方向”“融合”“創新”可以對接起來,于是又寫了下面這篇創作談。
——盧江良,2023.7.27于杭州
——以上節選邱振中《什么是書法的標準?》
關于文學創作中的“方向·融合·創新”
□盧江良
邱振中先生在《什么是書法的標準》一文中,對于一件什么樣的傳統風格的書法作品是好作品?他提出必須同時具備兩點:第一點,它能讓我們感覺到傳統中那種核心的東西;第二,它同時必須讓我們感覺到傳統中所沒有的東西。
我覺得邱振中先生說的書法的“標準”,換成文學上面,就是寫作的“方向”。你既然去寫了,就得想明白:到底想寫哪一方面的,最終想寫到什么程度?這非常重要。就像我們遠行,總得知道想去哪里——目的地。如果連這個“方向”(標準)都還模糊,那不可能創作出優秀的作品。而他提出的必須同時具備的兩點,在文學上,簡單地說,就是“融合”(第一點)與“創新”(第二點)。
那如何“融合”?我認為,首先要有“方向”,要清楚自己想寫出什么樣的作品?只有在這個前提下,你才能去取舍:哪些大師作品中的優點你想繼承的,哪些大師作品中的優點是你不需要繼承的,而不是全盤接收。取舍好了,就是“融合”了。就像一名調酒師,需要什么口味,心里要有數,這樣才可去選取不同的酒,調和在一起。當然,有些偏差,在所難免。要不,那只能瞎調了。
那如何“創新”呢?其實,如果你能很好地“融合”了,自然也就等于在“創新”了。我們再以調酒師調酒為例:他把各種不同口味的酒,按不同比例有機地調和在一起,咱們先不說它的口味如何,但肯定已成了一款擁有自己口味的新酒。文學創作也是如此,你把不同大師的作品中的優點繼承過來,有機地“融合”到了自己的作品里,就已經是一個全新的作品了,還要刻意去“創新”干嘛?
2023.7.27 于杭州
附:
盧江良:憑著良知孤獨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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