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萬!
日前,東風日產訴“牛車實驗室”的終審判例,創下自媒體被認定商譽侵權的史上最高賠償額。
這個判賠金額有劃時代意義。此前,別說500萬,400萬、300萬的都沒有。“寶際方法論”曾針對最高法院裁判文書網中所有企業訴名譽侵權的案件做過數據分析研究,發現賠償金額普遍在5萬到10萬之間,判賠10萬到20萬的鳳毛麟角,超過20萬的幾乎沒有。
以前法院的思路是:企業尤其是知名企業,對消費者、普通公眾乃至自媒體的評判性言論,有一定的容忍義務,公眾言論自由的權重高于企業利益權重。
而從這次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書可以看出,在新的時代背景下,法院的審判思路有了明顯而巨大的變化。
按照東風日產的說法,2021年8月至11月三個來月,“牛車實驗室”通過抖音賬號密集發布53條針對全新一代奇駿的負面視頻,對東風及新奇駿的車型形象造成了極大負面影響。
經過審理,法院認定:被告以個人感受為標準,濫用自媒體的影響力將真偽不明或雖然真實但極具誤導性的信息廣泛傳播,同時未全面披露有效信息幫助受眾進行客觀判斷,而是使用誤導性詞語進行評論,容易導致不特定公眾對原告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產生負面乃至否定性評價,影響消費者的消費選擇。
法院在認定自媒體構成侵權后,發表了這樣的審判意見——
系列視頻中帶有明顯貶損含義的詞語以及未經核實的負面信息,且通過抖音賬號密集、持續發表帶有負面評價內容的行為,已經脫離了基本客觀事實和所負有的容忍限度,超出了網絡言論自由的邊界和正常輿論批評監督的范疇,該違法行為必然造成東風公司名譽受損,對其經營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汽車公司研發產品需要投入巨額科研經費,若以微不足道的成本,以中傷為手段,阻止競爭對手獲得交易機會的非法目的得以實現,并為不正當競爭主體所效仿,則市場競爭秩序被打亂,惡意中傷、貶低、詆毀等機會主義惡性競爭橫行。
企業商譽賠償金額的確認,一直是個痛點問題。判太少了,沒有任何震懾懲治意義;想多判,想證明自媒體侵權與企業損失的因果關系,非常困難。
唯有由法院酌情認定金額,才能破解痛點。此次,法院認為:原告的實際損失,體現在既有的及潛在的網絡用戶在觀看視頻后,不會選擇購買原告的汽車產品,從而導致原告銷售收益的減少。
侵權視頻一共53條,相當于每條視頻的判賠金額在10萬左右,這并沒有大幅突破原有的單條賠償金額,但“53條視頻一起起訴”,一下子讓獲賠金額上去了。
法院在確認判賠金額時,應該也酌情考慮了“牛車實驗室”的賬號影響力。抖音賬號“牛車實驗室”定位為“解構汽車還原真相”,抖音粉絲116.2萬,共發布作品654條,獲贊685.3萬。
由此次案例,深受自媒體侵權之害的企業可以得到幾點借鑒——
在新的大形勢下、新的審判趨勢下,法院做出巨額賠償判決的概率在變大,對長期、性質惡劣的自媒體的反擊,又多了一條可行性舉措。
把某一賬號很多條侵權內容集中訴訟,可以成為一項訴訟策略。
悶頭干法務工作,對打擊自媒體侵權以及黑公關效果甚微。提起民事訴訟的核心目的之一就是勝訴后的大規模傳播。打擊自媒體侵權和黑公關,法務和公關必須形成復合力,這也正是“法律公關”的獨特價值所在。
針對法院審判思路的變化,在取證、訴訟策略以及傳播策略方面,法務和公關都應該深入細致研究,順應而行。
從自媒體人的視角說,以前的時代,已經隨著中國經濟大形勢的變化而正在逝去,沒有扎實的傳播功底、膽野心糙的自媒體人,不能從“先打再拉”+“內容二次銷售”思維中走出來、找到完全無法律風險的營收模式的自媒體人,將逐漸被這個行當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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