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寧不大,創造神話。
男子剛到糧食局幾乎未上一天班就被抓坐牢,母親為其辦工資卡,吃空餉,領取費用高達41萬。這樣離奇的故事就發生在甘肅省慶陽市正寧縣。
2009年4月16日,正寧縣宋某某因涉嫌盜竊罪被批捕,公安局將其列為網上逃犯。在此成為網上逃犯期間,2010年2月25日,神奇的宋某某被正寧縣人社局安置在糧食局下屬的一家公司上班,工資由縣財政全額撥付,縣糧食局統一造發。在逃犯搖身一變,成了體制內人,工資從3月1日開始算,要求3月5日到崗。
2010年3月12日,網上逃犯宋某某被抓獲,羈押于正寧縣看守所。宋某某的母親唐某某到縣糧食局替兒子報道,謊稱宋某某在外務工,暫時回不來,并替宋某某請假。唐某某還給兒子辦了存折,糧食局每月按照給這個賬戶打錢,給在牢里的宋某某發工資。
2010年9月1日,宋某某被判外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
2011年4月,糧食局局長范某某因宋某某長期不上班,安排扣發了宋某某的工資,一直扣發到2013年12月份,共扣發84119.1元,由糧食局會計張某甲保管。
2013年9月,新的糧食局長任某某將宋某某扣發的工資7萬多元挪為己有,會計張某甲也挪用10700元。看來這個局長也不是玩意兒,明知有人吃空餉,卻并不處理,反而借此中飽私囊。
2014年初,唐某某向時任正寧縣糧食局局長任某某謊稱宋某某在外地看病,替宋某某請假,任局長安排會計給宋某某正常發放工資。
2014年7月,正寧縣開展了“吃空餉”專項清理活動。2014年8月,任局長在已知宋某某在監獄坐牢的情況下,仍安排糧食局“零報告”,繼續給宋某某造發工資。
2015年9月,宋某某刑滿釋放回家后,唐某某才告知宋某某被安置在正寧縣糧食局工作并領取工資的事情,并將其代領的宋某某工資存折及6萬余元工資交給了宋某某。2015年11月,正寧縣糧食局打電話通知宋某某到正寧縣糧食局上班。
2018年9月19日,宋某又因犯信用卡詐騙罪被正寧縣人民法院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八個月。2018年11月,正寧縣人社局以宋某某犯信用卡詐騙罪被判處刑罰,要求糧食局從2018年12月起暫停宋某某工資,2019年1月21日,正寧縣糧食局給予宋某某開除處分。
整個事件從一開始就充滿著荒唐,種種不合理的情況發生,難免讓人浮想聯翩。宋某某在被網上追逃的過程中,為何會被人社局安置在糧食局上班,背后有沒有黑幕,是否存在權錢交易?正常情況下,一個守法公民想進入糧食局這樣的體制內單位,擠破頭可能也進不去,一個在逃犯怎么就輕松捧到了鐵飯碗?相關部門的進人制度是否存在漏洞?
糧食局能讓宋某某這么長時間吃空餉,可見這個工作崗位多么地輕閑,多么地無足輕重,這樣的崗位有何存在意義?這不是純粹浪費納稅人的錢嗎?糧食局到底有多少這樣的崗位,有多少人在吃空餉,這樣的工作崗位取消了沒有?
兩任糧食局長,都發現了問題,卻都沒有好好處理。第一任局長范某某只是將宋某某的工資扣發,并沒有向有關部門反映,或者直接開除宋某某,這中間是否有人情因素?第二任局長任某某更是過分,先是挪用宋某某被扣發的工資,收入自己腰包,后來又正常給宋某某發工資,不知是因其挪用工資之事被人拿捏還是有人向其求情。任局長明知宋某某被判刑坐牢卻隱瞞不報,欺騙相關部門,性質惡劣。正是任局長的所做所為,才導致了宋某某可以長期吃空餉,這樣的公仆,愧對納稅人。
唐某某的行為同樣惡劣。她為兒子辦存折,撒謊掩護,在兒子被判刑后仍繼續領取工資。她的行為嚴重損害了公共利益,對社會的公正和誠信也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
法治社會,荒唐事件必受法律懲罰。唐某某的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被提起公訴。希望縱容宋某某長期吃空餉的兩任局長也能被追責,還社會一個公平,以挽回正在喪失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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