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是深圳一家茶館的老板,一個偶然的機會,他得知了一條倒賣雪茄煙的門路,于是,他就在朋友圈做起了賣雪茄煙的生意。但王某的這種行為,已經涉嫌非法經營罪。
王某倒賣雪茄的行為,很快就遭到了舉報。公安機關現場查獲各類品牌雪茄,及無品牌私卷雪茄煙4萬多支,價值400多萬元。近日,南京市棲霞區人民檢察院以非法經營罪提起公訴。最終,法院分別對王某、莫某等7人,判處有期徒刑3年至5年不等。
江蘇法德東恒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藍天彬律師:所謂非法經營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有非法經營行為,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中,煙草包括雪茄,在我國是法律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如果要經營,應當辦理煙草專賣許可證。否則的話,一旦非法經營數額達到5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達到2萬元以上,涉嫌非法經營罪,將面臨刑事處罰的風險。
來源:荔枝新聞
原標題:男子朋友圈賣雪茄被判刑
藍天彬律師:江蘇法德東恒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刑事業務研究會副主任,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咨詢專家,南京市律師協會刑事訴訟法律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前政法記者,畢業于廈門大學,專注于研究公司人員、公職人員法律風險防控和刑事辯護,多起案件獲得不起訴或撤銷案件、終止偵查、改判緩刑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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