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世界里,最稀缺同時也是最珍貴的,是公平與正義。
水滸世界是一個奉行叢林法則的暗黑世界,在里面,我們很難找到溫暖的、充滿人性的治愈系畫面。相反,黑暗、齷齪、血腥、殘暴的場景比比皆是。
水滸里的人物,大致可以分為三類:一是掌握權力的人(包括和權力沾邊的人),二是順民,三是暴民。
第一類人無法無天,貪婪蠻橫,敲骨吸髓,比如高俅、西門慶;第二類人是沉默的大多數,謹小慎微,備受欺凌,活得沒有尊嚴也沒有安全感,比如金翠蓮婦女、武大;第三類人敢于對第一類人說不,但勢單力薄,被權力打壓后只得亡命江湖,成為社會邊緣人物,比如武松。
換句話說,在水滸世界里,一個人只有三種命運,吃人、被吃、亡命江湖。
在這樣的世界里,你想堂堂正正、干干凈凈的做人,不跪舔權力,不孝敬地頭蛇,不燒香拜佛,平時遵紀守法、努力工作、經營家庭感嘆歲月靜好——那只能說,你想多了。
一個衙門小吏或者潑皮無賴就可以讓你家破人亡。
同理,水滸世界里的衙門,實際上是吃人的工具,尤其是遇到司法案件時,衙門吃人的嘴臉暴露無遺。不信請回憶一下,水滸里寫了那么多衙門斷案、判案的故事,其中有幾個是講理講法的?
從起訴到判決,從羈押到押送途中,再到牢房服刑,每個環節都盛行潛規則,每個流程都有權力尋租空間。錢到位、關系到位,死罪可以搞成流放,太祖欽定的殺威棒可以免除,一路上好酒好肉伺候;沒有錢也沒有關系,那就對不起了,牢獄可以讓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總之,水滸的司法體系里,權力通吃,金錢其次,公平與正義幾乎不存在。
明白了以上道理,我們再來看武大郎之死:一個簡單的毒殺案子,人證物證俱在,人人都知道兇手是誰,為什么陽谷知縣就是查不清。
武松去報官之前,是做了充分的準備的,他找到了何九叔和鄆哥兒兩個證人,還從何九叔那里拿到了物證——武大郎的兩塊酥黑骨頭和一錠十兩銀子。
兩塊酥黑骨頭,加上武大死后面皮黑紫、七竅流血、唇口有齒痕等癥狀,基本可以確定武大是被毒死的;西門慶給何九叔一錠十兩銀子,讓他“遮蓋”實情,可以確定西門慶即使不是兇手,也是知情者。
再聯系鄆哥兒的證詞,即他和武大捉奸,確定西門慶是奸夫且西門慶踢傷了武大。
以常理推之,西門慶和潘金蓮與武大之死,無論如何都脫不了干系,是妥妥的犯罪嫌疑人。
武松搞了一個完美證據鏈,想以此來定西門慶和潘金蓮的罪。
理論上,只要衙門把相關人等傳來審一審,就能搞清楚案情。
事實上,對于武大之死,街坊鄰居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兒,只是怕西門慶勢力大,所以沒人捅破,武松從東京出差完回到陽谷縣,鄰居們捏了兩把汗,暗道:這個狠人回來了,怎肯干休?必然要搞出大事來!
可見,這個案子并不復雜,老百姓憑借普通的智商和樸素的價值觀,就能搞清楚是非對錯。
武松帶著何九叔和鄆哥兒來縣廳告狀,知縣聽了武松的陳述和證人證詞后,沒有表態,而是和縣吏們商議去了。
商議的結果是:“這件事難以理問?!?/strong>
這相當于集體給這個案子劃了線——不受理。
為什么不受理?因為受理的話,太容易搞清楚了,一旦搞清楚了,大水就會沖了龍王廟(縣吏都是與西門慶有首尾的,官人自不必得說)。龍王廟是誰,不言而喻。
知縣開始做武松的工作:“武松,你也是個本縣都頭,不省得法度?自古道:捉奸見雙,捉賊見贓,殺人見傷。你那哥哥的尸首又沒了,你又不曾捉得他奸,如今只憑這兩個言語,便問他殺人公事,莫非忒偏向么?你不可造次,須要自己尋思,當行即行。”
這話有兩層意思:一層是字面意思,你只有證人證詞,缺乏關鍵證據,無法立案;另一層表明了知縣的傾向,敲打武松不要再告了,你還想不想當都頭,想不想要工作?
武松沒有理會知縣的敲打,從懷里掏出關鍵證據——兩塊酥黑骨頭。
知縣看證據一眼,淡淡地說道:待我從長商議。可行時便與你拿問。
意思就是我們先研究研究,如果可以的話,再拘捕嫌疑人。
這話很官方,誰都知道,拿不拿問嫌疑人,是知縣一句話的事,研究個屁。
但是從道理上講,知縣這話也挑不出任何問題,我按流程辦事有什么錯?
知縣“研究”的同時,西門慶已收到消息,第一時間展開活動(當日西門慶得知,卻使心腹人來縣里許官吏銀兩),當天就擺平了知縣和縣吏。
第二天早上,武松催知縣拘捕犯罪嫌疑人,知縣把證據退還給武松,說:“武松,你休聽外人挑撥你和西門慶做對頭。這件事不明白,難以對理。圣人云:‘經目之事,猶恐未真;背后之言,豈能全信?’不可一時造次。”
知縣的這幾句話很有意思,首先他給案子定了性,說這是有人在挑撥武松和西門慶之間的關系;至于案子本身,搞不明白,難以受理;原因呢,圣人都說了,眼睛看到的事,不一定是真的,別人背后說的話,也不能全信。
總之,你武松不要再提這個案子了。
知縣給武松講完了政治,獄吏開始給武松講法律:“都頭,但凡人命之事,須要尸、傷、病、物、蹤五件事全,方可推問得?!?/strong>
意思就是命案需要尸體、致命傷痕、致死病因、物證、蹤跡(證人證言)五大要素齊全,才能立案,而武大郎尸體早就燒了,沒有尸體,不符合命案的立案標準。
事情到了這里,武松也不抱希望了,他在衙門混過,對這些心里門清,他沒有哀求,沒有抱怨,沒有情緒失控,只說了一句話:“既然相公不準所告,且卻又理會?!?/strong>
翻譯過來就是,既然你不準我告狀,那我自己處理。
當正常渠道走不通的時候,順民會默默忍受,暴民會用自己的方式解決問題。
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厝ズ笪渌删徒Y果了潘金蓮和西門慶。
這事還有后續。
西門慶死了之后,失去了利用價值,知縣再也沒有維護他的必要了。
同時,從內心講,知縣欣賞武松的為人,顧念武松過去給他辦事的功勞苦勞,所以在武松殺西門慶和潘金蓮一案中,他又偏袒了武松。
知縣改了武松的招狀,說武松祭奠亡兄武大,嫂子潘金蓮不讓祭奠,兩人爭吵起來,潘金蓮推倒了靈床,武松為保護武大的牌位,與潘金蓮斗毆,過程中殺了潘金蓮;西門慶因為潘金蓮通奸,前來維護潘金蓮,與武松斗毆,兩人扭打到獅子橋邊,西門慶因斗殺身死。
這份修改后的招狀很有水平,他把故意殺人變成了斗毆致死,開脫了武松的殺人罪行,又公開了潘金蓮和西門慶的奸情,從道德上把二人搞臭,為武松爭取道義同情,繼而爭取到了從輕發落的判決——脊杖四十,刺配二千里外。
同情和欣賞武松的人,為這個判決叫好。
我卻覺得很恐怖,不管是之前偏袒西門慶,還是之后偏袒武松,其實都是徇私枉法,視法律為無物,見不到半點公平正義。
在這種環境里,沒有人相信律法,沒有人有安全感。左右案件走向的,不是西門慶的錢,就是武松的關系,或者合二為一——知縣的權力。
回到最初的問題,武大郎之死很難查清嗎?
就案件本身而言,查清不難,但案件之外裹著層厚厚的東西,想要穿透它查清案子,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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