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想著,要侵權,可能就是別人侵我,我不會侵別人。
打臉了!
前天下午,一位張女士通過公眾號給我發私信,說有篇文章的配圖用的是她的照片,涉嫌侵犯肖像權,請立即刪除,否則將投訴維權。
啊?我吃了一驚,還有這事?頭一次遇到這種情況。
說的是去年7月份發布的一篇原創文,里面那張戴圍巾的照片。
說實話,這張照片挺有氣質的,讓人眼前一亮的感覺。
當時寫那篇文的時候,也是看到很多同題材的文章,都配了這張照片,我想既然這么多人在用,應該沒啥問題,就“隨大流”用了。
誰知道,偏偏就出了問題,張冠李戴了!
如果寫的是什么好事,比如“弘揚正能量”、“贊頌新時代”這些,或許也不會有啥事,至少不會那么嚴重,要是我,在里面亮個相,還覺得臉上有光呢。
但寫的是一個女官員干壞事,權、錢、酒、色,樣樣整得熱火朝天。事都是真事,有通報,有判決的。
你看看,照片用錯了,是不是像吃了蒼蠅,擱誰能高興,擱誰不膈應?
所以我非常理解這位女士的心情,當即道歉,并表態——刪!
其實那個時候,因為沒顧上看手機,回復時距她給我發信息已過去了將近兩個小時。
換作其他沒什么耐心的人,一看這么久沒動靜,可能反手就是一個投訴,哪還氣定神閑地等你啊?
這樣一來,我就有好果子吃了。因為平臺一經核實,處罰很嚴,吃不了得兜著走。
刪文是肯定的,也是最輕的;稍微不客氣一點,可能就會限制賬號某些功能,限哪些、罰多重視情而定,說不準;再往上就是禁言、封號,這是自媒體號主最擔心的,等于剝奪“發言權”。
鑒于此,我很感謝張女士沒急于“出手”。
事情還有后續。
昨天中午,張女士發信息,對我的刪除表示謝謝,同時表示還有一張拿話筒的照片也是她的,也請刪除。
并對自己其實是中央媒體人也沒掖著,說最近“有輿情連續反饋”,影響到了個人聲譽。
當然我明白張女士指的不是我一個人,我一個人的賬號也沒那么大的“能量”,她指的是多平臺、若干人。
我想,可能也正因為張女士是媒體人,對這樣的事感同身受,知道有意侵犯和無心之舉的區別,溝通中很耐心,有理有節。
公眾號文章發布后只有1次修改機會,前天已用掉,這樣我就直接把文章整個刪除,斷了它的“肇事”之路。
前天張女士說是一張照片,估計她情急之下沒發現漏了一張,而我也沒注意到,因為這兩張還是有點差異的,一張偏颯爽,一張偏溫婉。
有人可能會問,既然有差異,那當初怎么認為是一個人的呢?
問得好!這么說吧,主要有三點:
一是大家用的都是那幾張圖片,從眾心理,你說一兩個人出岔子,有可能,那么多人都出岔子,一般人不大相信;
二是幾張照片有年齡跨度,從年輕,到年長,面相有差異也屬正常;
再是女性化妝啊,美容啊,保養多與少啊,開不開美顏啊,也會帶來一定的視覺變化。
說這些倒不是找理由開脫,錯就是錯,有錯必改沒啥含糊的。
通過這個事,也給搗鼓自媒體的朋友提了個醒,就是一定要增強肖像權、隱私權、版權意識,避免出“情況”。
一張照片,或者幾句話,看著好像沒啥,但很可能給別人帶來困擾,甚至損害名譽。
或許有人會說,自媒體本身就面臨這樣那樣的“雷”啊、“坑”啊、“溝”啊,也不是自己想要怎么的,有些時候、有些情況確實難以判斷,防不勝防;
但因噎廢食也不現實,就說圖片,如果為了保險,少配或者干脆不配,只留密密麻麻的文字,那對大多數喜歡圖文并茂的讀者又不友好,影響閱讀體驗。所以嘛,只好“做并擔心著”。
倒也不必如此糾結,在規則框架內,放下包袱、甩開手腳做就是了,萬一不慎出了岔子,二話不說,立馬糾正,把影響降到最低。
諸位,是不是這么回事?
如果張女士能看到這篇文章,我想再重復兩句話:
實在抱歉給您增加了煩惱和困擾!非常感謝您的耐心溝通和寬容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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