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北大學子吳謝宇殺害親生母親一案,最高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死刑復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準吳謝宇死刑。
2024年1月31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zhí)行死刑命令,對吳謝宇執(zhí)行了死刑。福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臨場監(jiān)督。執(zhí)行死刑前,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告知吳謝宇可以申請會見親屬,但吳謝宇未提出申請。
另一起案件是禽獸父親伙同小三殺害親生孩子。
張波隱瞞已婚已育事實,與被告人葉誠塵建立不正當男女關(guān)系。葉誠塵在得知張波婚育情況后,仍繼續(xù)與張波交往。
2020年2月,張波與妻子陳某某協(xié)議離婚,約定女兒張某甲(被害人,歿年2歲)由陳某某撫養(yǎng),兒子張某乙(被害人,歿年1歲)由張波撫養(yǎng)至6歲后歸陳某某撫養(yǎng),張波分期向陳某某支付80萬元撫養(yǎng)費。
葉誠塵知曉張波與陳某某離婚協(xié)議內(nèi)容,仍將張某甲、張某乙視為其與張波結(jié)婚的障礙和以后共同生活的負擔。為此,二人多次共謀殺死張某甲和張某乙,并決定采用制造意外高墜方式作案。之后,葉誠塵以其家人因張波有孩子反對二人共同生活、不解決孩子問題就不見面和分手等為由,不斷催促、威逼張波動手殺人,并給張波限定最后時限。
2020年11月2日下午,張波趁其母親外出之機,將在15樓家中次臥室飄窗窗臺玩耍的張某甲和張某乙的雙腿抱住掀出窗外,致張某甲顱腦損傷死亡,張某乙顱腦及胸腹腔多臟器損傷造成呼吸循環(huán)衰竭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
針對上述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張波、葉誠塵故意殺人死刑復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準張波、葉誠塵死刑。
2024年1月31日上午,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zhí)行死刑命令,對張波、葉誠塵執(zhí)行了死刑。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依法派員臨場監(jiān)督。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在執(zhí)行前安排張波、葉誠塵會見了近親屬。
特別聲明:以上內(nèi)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nèi))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wù)。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