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母的吳謝宇今天(1月31日)被執行死刑。
這個案子本身幾乎沒有任何爭議,犯罪情節清晰,證據確鑿,吳謝宇也承認了其殺害親生母親的犯罪事實。
爭議主要出現在對吳謝宇的量刑上,有一部分人認為判處吳謝宇死刑量刑過重,要是加個緩刑那就比較合適。
持這種觀點的人主要是以下幾個理由:
一是吳謝宇案的社會危害性不大,他殺的是自己的親媽,沒在外面霍霍人。能這么認為的,基本上是將這事兒當成了家庭內部矛盾的升級版。
二是吳謝宇有強烈的悔罪表現,寫悔過書、道歉信你可以認為是吳謝宇在演,但弒母后長時間逃亡中沒有再進行惡性犯罪,案發后積極配合賠償,怎么看都不像個殺人惡魔。
三是吳謝宇本身也是受害者,如果不是其母親的虎媽式教育將吳謝宇逼出了精神問題,吳謝宇不會一時沖動痛下殺手。這里之所以認定吳謝宇精神有問題,理由是正常人干不出這事兒。
四是吳謝宇作為北大高材生,完全可以利用他的聰明才智為社會做貢獻,就這么殺了未免太過可惜。
除此之外,還有人認為即使是那個被害的的媽媽,九泉之下也會原諒自己的孩子吳謝宇。
以上主張刀下留人的理由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只關注活人,即使想到了死人,死人在這里充當的角色也是活人減輕罪責的背景板甚至就是活人之所以犯罪的誘因。
是什么原因讓人們對生者充滿寬容,對死者冷漠無情?
可以這么說,這是對生命越來越缺乏敬畏的表現。再具體點兒就是:對死者毫無憐憫之心,只對生者無限寬容。
為什么對生者寬容?因為生者和自己屬于同一個類,活著的這個類,寬容生者,哪怕這個生者是個十惡不赦、毫無人性的暴徒。
最關鍵的問題在于,原諒生者,更能體現自己對生命的關懷,說高大上點兒,這叫人文關懷,格局低點,那也是展現了自己的同情心。
說白了,這就是一種私欲,看上去是一種大善人般的精神上的滿足,實際上是為直接或間接獲取物質利益做鋪墊。
這么做的底層邏輯在于,相對于死者而言,將死者致死的生者一定是強勢一方,而人類又天生都是慕強的。這在吳謝宇身上表現的非常明顯,可以說就是個典型案例了。吳謝宇在與他母親的博弈中既然是勝者,再加上學霸、北大學生這種身份。不讓他死,成了所有慕強者的共同標簽。這就有一定的組織性了,那么即使是稀里糊涂混入這個組織,能否真正獲利先不提,至少比為死者釋放同情心要有獲利的空間,畢竟死者已經是個死人。這就是人性,趨利避害,總想把自己置于一個相對安全的群體環境里。
吳謝宇案只是人性的非典型性反映。從現在正在發生的俄烏、巴以兩場戰爭來看,這種情況就更為明顯。
無論是支持烏克蘭還是支持以色列,很多人的立場并非站在這兩場戰爭誰對誰錯,而僅僅是傾向于實力更強的那位,美其名曰這是文明對野蠻的戰爭,他們只是在支持文明人罷了。
至于什么是文明?這些人的衡量標準很簡單,那就是誰更富有,誰就代表了文明。這是典型的以物質代替精神,僅用物質財富的多寡來衡量一個人或一個政治實體的方式。
以此為標準,死的那個把人,或者幾萬人,就根本不值一提,甚至更像是清掃垃圾,只有垃圾被清掃干凈了,這個世界就太平了,剩下的人(也就是自己)就物質富足,幸福安康了。
不過這些人沒有意識到的一點是,人類社會在可見的將來也無法實現消除事實存在的等級劃分,所以只要自己不處在高不可攀的最上層,在最上面那層眼里,自己不過是個垃圾,只是何時被清掃出去而已。可誰又真正在乎將來呢,那是精神世界應該想到的范疇。
在越來越先進和更新的軍事裝備被物質財富更充足的國家所應用時,殺人的效率變得非常高,與原始的揮刀亂砍、近身肉搏相比,這種殺人手段更像是在后臺消除一串代碼,被殺者沒有痛哭慘叫血肉橫飛,只是和某棟房屋、某個運載工具一起呈放射狀散開。被殺者的這種死法對殺人者而言沒有任何感官沖擊,戰爭就是游戲,爽了一把而已。
更加追求物質欲望,正在喪失精神性欲望的人類道德感無疑是在降低的,至少大部分人是這樣。也許人類是真的過于擁擠了,得刪除一些代碼吧!這么想又顯得多么道德淪喪,當精神世界趕不上技術進步刺激下的財富增長時,可能就是這樣吧。歷次工業革命都是個刪除代碼的過程,我們能做的就是不要成為被刪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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