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情侶而言,在結婚之前一定要考慮清楚,對方是否是自己共度一生的人,等到確定之后再進入婚姻殿堂不遲!而近年來,有多起因為結婚事宜未談妥,而導致兩人分手的案例,期間因為彩禮糾紛而鬧上法庭的事件更是數不勝數!
小劉和小張均到了結婚的年紀,兩人在他人的介紹之下,結識了對方,經過相處,兩人情投意合,對對方都感覺到十分的滿意!于是便打算盡快訂婚,進入到婚姻的殿堂!而后在兩家人的商議之下,兩個人舉行了結婚儀式,但是并未領取結婚證!
在結婚當天,小劉給小張彩禮88000元,兩人的婚事按照正常流程進行!結完婚之后,兩人便按照夫妻關系共同生活,在同居期間,由于觀念不同,兩人常常因為雞毛蒜皮的事情發生爭吵,一氣之下小張便將彩禮中的26000元退還給了小劉!想要以此與小劉退婚!
在家人的勸導之下,小張也慢慢冷靜了下來,希望通過溝通化解兩人之間的矛盾,并且也為自己沖動退婚感覺到后悔!于是兩天之后,小張便聯系小劉想要道歉,挽回對方!也許是因為長期的爭吵讓對方徹底死了心,小劉意識到即便是勉強生活在一起,雙方也不會過的幸福!
于是便拒絕了小張復合的請求,狠心離去,并且拒絕與小張領證,還要求對方將剩余的彩禮退還!小張自然不同意,在她看來,兩人已經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而且還舉辦了結婚典禮,按照老家的規矩,兩人就是夫妻關系,即便是兩人因為不和分手,也不該將彩禮退還給對方!
無奈之下,小劉只能將對方告上了法院,經過法院審理認為,小劉對雙方無法繼續共同生活承擔主要責任,結合女方在共同生活期間,確實花費了一些費用,法院綜合考慮后判決由女方返還彩禮的60%,而小劉母親和妹妹給小張的紅包等都不認定為彩禮,不需要退還!
因此,對于想要步入婚姻殿堂的情況,在結婚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對方的脾氣和秉性,預估兩人將來是否可以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如果不能,就選擇果斷分手,如果可以,那么就可以嘗試著進入婚姻的殿堂!千萬不能因為一時的沖動,而匆忙結合,等到真正在一起之后,才發現兩人性格不合,到時候麻煩不說,還給雙方家庭造成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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