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官方通報——3月17日,河北省邯鄲市肥鄉區聯合工作組發布情況通報:
3月10日,邯鄲市肥鄉區初一學生王某某被殺害。案件發生后,肥鄉區公安機關立即開展偵破工作。3月11日,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全部抓獲,現已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司法機關將對犯罪行為依法予以懲處。
案件發生以來,相關部門全力做好受害人家屬安撫和善后工作,各方面工作正有序進行。
以上是當地官方的通報。
今天有報道披露,律師已經赴當地。
然而根據媒體引述律師的說法,當地對孩子進行尸檢時,竟然不讓父母家屬到場,而是表爺爺。
根據媒體報道,孩子父親王先生說,今晚尸檢,就是不讓進;而律師則表示,根據法律規定,尸檢時必須孩子父母或直系親屬在場。
對于當地的這種操作很多人表示不理解,或許當地是考慮到尸檢時家屬承受不了,但法律就是法律,規定就是規定。
如此重大的惡性案件,將孩子父母排除在外,于情于理于法都說不過去。
但隨后又有媒體報道說,孩子父親王先生全程見證尸檢經過。
不知這中間到底發生了什么。
另據紅星新聞的報道,去世孩子家屬聘請的臧律師一行于17日到達事發現場,并與家屬一起在案發現場的廢棄蔬菜大棚內進行了挖坑的測試。
據媒體引述律師的話:“當時就是做了一個簡單的嘗試,男性女性、干過農活和沒干過農活的都嘗試了一下。那個趨勢相對來說還是比較明確的,現場凍土層還在,而且從空間大小來看的話,三個孩子在短時間內是完成不了的。”
也就是說埋尸者可能另有其人。
3月16日,知名法學教授羅翔談邯鄲未成年人殺人埋尸案時表示:
對于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人,對于這些特定的犯罪,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應當負刑事責任。法律從來不可能解決所有的社會問題,對孩子而言,最重要的依然是培養對人對己的尊重。但法律所能做到的,就是對于犯下彌天重罪的人依然要進行必要的懲罰,只有懲罰才能帶來改造的效果。
北京朝陽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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