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得好,“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
粵語里還有一句,“一世人流流長,總會遇上幾個人渣”。
身為打工仔,沒點職場辛酸史,都不好意思說自己做過牛馬。
在香港工作逾10年,今天就來給大家表演一個壓箱底的絕活——
分享一下我曾經遇上無良雇主的美妙故事,細述當年的血淚討薪史,供各位打工人參考。
當然如果可以的話,還是不需要參考的好。
大約10年前,我辭掉記者工作,跳槽去了中環一家出版公司。
公司規模雖小,但工作性質正合我意,薪水尚可。
加上有大學同學已經在那里工作數年,熟人背書,感覺還是很靠譜的。
因為一開始做得頗為開心,數月后恰逢公司擴招,我甚至把另一位好友也介紹了進來。
不曾想入職半年后,坑爹的事情便接踵而來。
首先是發現老板(年約五六十歲的英國人),這個曾在多家知名國際媒體任職的資深媒體人……
居然同時是個資深欠債人士!
他的“豐功偉績”包括拖欠兼職人員薪金(包括做freelance的作者、攝影師和設計師);
拖欠實習生工資,拖欠印刷商款項,還有拖欠房東租金……
真真“欠”遍港九無敵手。
很多債款的數額并不算大。
居然可以欠那么多人那么少錢,我們當時都很詫異,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呢?
不要著急,馬上我就會為大家詳細拆解(并沒有要大家學習的意思)。
他的慣用招數包括:
1)拖延大法。比如借口在外地出差,承諾回來就給。
2)無中生有。比如說已經安排公司會計處理,然而我們公司根本沒有會計。
3)貴人事忙。比如約好人家來辦公室領支票,自己卻提前偷偷溜走,借口說有急事。
4)猴子戲法。比如故意寫錯支票日期,或者開空頭支票,對方到銀行入票時才發現白跑一趟。
短時間內,事情愈演愈烈。直到有追債公司上門。
在公司已經工作數年的同學才告訴我們,這類拖欠款項的事情,之前也有發生。
但老板一直強調是生意場上的平常事,初出茅廬的她便沒有放在心上,不想竟變成如斯境地。
老板當然不會滿足于只坑公司外面的人。
很快,我們便發現,他已經有好幾個月沒幫員工繳納強積金了。
香港的強積金,一般是由雇主從員工薪水抽取5%,再加上他應該繳納的5%,一起交給強積金管理公司。
他扣我們那5%的薪水,扣得干脆利落,可卻完全沒交……等于把我們那5%給中飽私囊了。
其他坑員工的行為,包括沒有每個月出具正式糧單(即工資單);
支付薪水走的是老板的個人賬戶,而非公司賬戶。
支付薪金的日期后來也一拖再拖。有位外國同事試過足足被拖了一個多星期。
因為工資遲遲不到賬,身無積蓄的她沒錢交房租,在辦公室里崩潰。
哭著表示自己勤勤懇懇工作,為什么連做人最基本的體面都得不到,要到處借錢賒賬……
老板繼續勤勤懇懇地,把“坑爹一條龍服務”發揚光大,開始坑客戶。
沒簽合約前各種阿諛奉承畫大餅,簽完合約后各種拖延搪塞開小差。
已經上了軌道的項目靠我們下面的員工還能勉強支撐。
而新引進的、由他負責推動的項目只能說幾乎毫無進展。
明知公司已經岌岌可危,但涉世未深的我們,在入職時簽了三個月的離職通知期。
擔心若是和老板撕破臉,主動離職,這最后的三個月說不定要忍受各種臟活累活。
甚至可能一分錢都拿不到。
于是我們約好等老板真的不支付薪水,或公司倒閉時,再集體走人。
我們并沒有等太久。在我入職大概9個月后,老板開始停付薪水。
多番催促下,他給我們寫了封郵件。
文采斐然地表示公司負債累累,瀕臨倒閉,他已經無力支付工資。
現在人在英國籌錢,不幸病倒入院。
希望我們可以發揚雷鋒精神,繼續堅守崗位,靜候佳音。
其實收到這封郵件時,我倒松了一口氣。畢竟靴子終于落地了。
在之后幾天,我們和老板協商,統一離職,并力所能及地把手頭的工作都處理完畢或做好交接。
做人要有始有終,而客戶也很無辜。
然后,我們就開始了在香港艱難的討薪之旅。
強積金拖欠相對簡單些,可以到強積金管理局立案追討。而薪水拖欠的申訴流程,則復雜得多。
我們首先致電勞資關系科(香港勞工處轄下部門),反映了大致的欠薪情況。
然后親身前往勞資關系科的分區辦事處填寫和遞交材料。
在電話里,勞資關系科的職員提醒了我們需要準備的信息。
包括雇傭時間、薪資水平、公司名字、地址等,越齊全越好。
到工作地點附近的勞資關系科辦事處求助
職員在收到材料后,會先安排被欠薪員工和雇主進行調停會。
讓雙方到勞資關系科的辦事處,一起坐下來協商。
然而這個調停會議是沒有任何法律約束力的,雇主可以不參加,或者在答應參加后又出爾反爾。
我們的無良老板便在調停會議的前幾天,和勞資關系科說自己生病,無法出席。
考慮到他并沒有調停的誠意,我們開始進行下一步:
到勞資審裁處排期立案,打算把他告上法庭。
當中涉及的流程更加復雜,包括:
1)提前通過電話或網上預約立案日期。
2)準備一系列材料。
包括雇傭合同、收入證明(糧單、強基金繳納證明或納稅證明)、公司地址、商業登記號、老板姓名等。
3)前往立案。
由于需要填寫口供,大概要花半天到一天的時間。
4)完成立案后,還要再提供一堆相應的材料和文件。
5)等法院排期,然后出庭。
勞資審裁處網站列出的程序
我們已經約好日期,再等兩天就要去立案(這時候距離當初離職已經過了3個月)。
無良老板突然表示希望和解,讓我們簽訂一份條約。
承諾不會泄露公司的運營機密,他便會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分兩期發放拖欠的薪資。
由于訴訟耗時費力,陸續找到新工作的我們,都不希望在上班的頭一兩個月頻繁請假跑勞資審裁處。
考慮到這份條約看起來尚算合理(尤其公司并沒有什么運營機密可言);
于是只想取回應得勞動報酬的我們,本著息事寧人的態度,最后還是簽了這份條約。
然而老板并沒有就此停止他的無下限行為。
晚一兩天給錢,不按合同上寫的給港幣,而是轉美金,兌換完之后我們還得損失幾十塊……
都是他的拿手好戲。
在支付了第一期欠薪后,他突然發瘋,要求其中一位同事補簽某些不平等條約。
同事果斷拒絕,便真的沒有收到第二期的款項。
只好走法律流程,特地請假去勞資審裁處立案,花了一整個周末寫口供、寄材料。
勞資審裁處網站提供的資訊
開庭當日,無良老板沒有出席(意料中),法官直接判同事勝訴。
然而這并不是什么大快人心的結局。
因為勞資審裁處只負責幫被拖欠薪資的員工立案、上庭(只需繳納數十元申訴費用)。
但并不會免費提供強制執行法院判決的服務。如果要申請執行的話,需要繳付按金(數額可能不?。?。
如果敗訴一方并沒有資產可以抵債,或者像我們這位無良老板,根本已經逃回英國老家;
連一個香港的固定住址都沒有時,執行判決就更加無從談起了。
申請執行判決前需要考慮的事項
所以,同事雖然勝訴,但無良老板還是沒有支付拖欠的薪資。
好在香港的制度比較完善,她可以申請破欠基金(即破產欠薪保障基金)。
由破欠基金委員會先代拖欠薪水的雇主支付薪水。
當然,這又得重新提供材料、走流程,以及經歷漫長的等待。
等同事終于收到破欠基金委員會墊付的薪水時,距離我們離職,已經過了將近一年半的時間了。
時隔這么久回顧,依然覺得“精彩無比”。
流年不利,在職場遇到人渣,倒也算多了一樁談資。
最后簡單總結教訓,希望能夠給剛剛步入香港職場的社會新鮮人提個醒,規避風險。
1)到小公司工作,記得做好背景調查。雇主人品和團隊背景非常重要。
在簽訂合約前,請盡量作多方查證,包括向業內的朋友多加打聽。
上網搜查雇主、公司以往的相關新聞、資料,了解公司的運營狀況,比如主要客戶和運行項目等等。
2)簽訂雇傭合同時,請認真看清所有條文。別以為所有合同都大同小異,便掉以輕心。
一旦遇上無良雇主,“小異”也可能引發大災難。
必須仔細審視,比如離職通知期和年假發放方式。
發現有不合理的地方,一定要據理力爭,千萬別因為臉皮薄,而埋下“地雷”。
3)檢查避雷三件套,有需要時及早逃生。
在入職后的幾個月,通常在試用期內,不妨考慮用這三件事,來簡單判斷公司經營是否正規可靠。
一旦發現問題可以及早逃生。包括:
公司是否每個月出具糧單,公司是否按時足額繳納強積金,發放薪水是否使用公司賬號。
提醒一下,關于強基金,雇員是享有免供款期的。
即在受雇的首30天及首個不完整薪資期內,雇員可以不作供款。
但雇主部分的強基金供款則必須由雇員上班的首天起計算,進行繳納。
離職前,在辦公室拍下的最后一張照片
“一世人流流長,總會遇上幾個人渣”。
即便真的在職場遇上人渣,也希望大家記得,這并非我們的錯。
但愿這篇分享可以幫助各位避免遇到類似的事情。
又或是在不幸遇上后,給你帶來幾分冷靜和些許勇氣,讓你可以鎮定處理。
愿我們都能學會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快樂打工、開心做人。
*圖像影音來自網絡和作者,本文版權歸香港體驗官所有,轉載請聯系香港體驗官微信公眾號(ID:ExperiencehkGP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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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作 者/
是大明呀
流徙到何種窮山惡水,都要尊貴地活得像自己
/小 助 理 推 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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