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疾如箭,行車安全系兩端。未保車距罰百元,試問此舉為哪般?
近日,有網友發布照片稱駕駛的車輛在新揚高速因“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保持行車間距”被罰款100元。江蘇淮安交警表示,事發地點設置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與查處的違法行為類別已通過公示。交警核對相關信息后表示處罰沒有問題,“這是省里面設置的,淮安是試點。”車距是一個動態的變化,很難確切把握,更何況人眼對距離的判斷很難精確,難免有誤差。在保持安全的前提下,僅僅因為車距有一點誤差,就要被罰款嗎?有網質疑:這究竟是為了守護道路安全,還是瞄準了駕駛者的錢包?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雖然明文規定了高速行車的車距標準,但其初衷在于預防因車距過近導致的追尾事故,保障道路安全。規定與執行之間,尚需一道名為“合理”的橋梁。在現實駕駛中,車距并非恒定不變的數字,而是受車速、路況、天氣、駕駛員反應時間等多重因素影響的動態變量。法律要求的是“應當”,而非機械的“必須”,其意在強調安全意識,而非以罰款為目的。
在現實生活中,車距是隨時可能變動的,如果前車一直速度很慢,后車要一直龜速跟在后面嗎?因為如果要超車,肯定就無法保持規定的車距了。就算不超車,如果前面突然插進來一輛車,車距顯然會突然改變,后車如果因此被罰,豈不是成了“冤大頭”?遇到堵車等特殊情況,車距更是無法保障。這些現實的問題,恰恰揭示了“未保車距罰款”在現實操作中的尷尬處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若一項規定在實踐中難以準確衡量,易引發爭議,甚至可能誘發“罰款經濟”,其合理性與公正性無疑將遭受質疑。
再觀他山之石,部分地方雖有類似抓拍系統,但多以警告為主,輔以罰款。其背后邏輯清晰:罰款并非目的,而是手段,旨在喚醒駕駛員對安全車距的重視,而非使其成為斂財工具。法律的威嚴不應體現在罰款數額的高低,而應體現在對違法行為的有效震懾與糾正,以及對公共安全的切實保障。
在交通安全管理的宏大敘事中,罰款這一懲戒措施應扮演何種角色?是簡單粗暴的一刀切,還是細致入微的風險評估與教育引導?是不分青紅皂白的“一罰了之”,還是基于交通現實與人性弱點的科學施策?罰款,應當是萬不得已的最后防線,而非治理交通問題的首選良藥。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規范和監督罰款設定與實施的指導意見》明確表示:罰款過度、濫用監控設備等現象必須遏制。對于“未保車距罰款”之舉,希望相關部門進行深入反思:是否真正考慮了交通現狀與駕駛員實際?是否存在過度執法、濫用監控設備之嫌?罰款的正當性與必要性何在?
法律之劍,應高懸于安全之上,而非深刺于錢包之中。對待“未保車距罰款”,群眾期待的不僅是法規的嚴謹執行,更是執法的人性溫度與智慧光芒。畢竟,罰款不是目的,安全才是歸宿;處罰不是終點,教育與預防方為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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