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的文章中,郭律師為大家詳細分析了善意取得的基本構成要件,不難看出,想認定構成善意取得要考慮的條件還是挺多的。那我們如何才能證明自己獲得的涉案贓款構成善意取得呢?
刑事案件中證明“涉案贓款”屬于善意取得需要列舉哪些證據?
分析了一通,我們已經明確了舉證責任通常情況下應當由持卡人承擔,花這么大力氣寫這個問題,也是希望大家能夠明白,一味地寄希望于投訴辦案人員,或者和辦案人員打舉證責任的“嘴炮”,對于我們拿回屬于自己善意取得的涉案款項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既然舉證責任通常情況下應當由持卡人承擔,那么我們需要來拿哪些證據來證明自己的“善意”呢?證據一定要根據一個法律定義的構成要件來列舉。因為如果你是一個辦案人員,你要認定一個行為是否符合“善意取得”的法律定性,也一定會主要關注那些涉及構成要件的證據。因此,結合本文第二章節的內容來看,證明“涉案贓款”屬于善意取得的證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七個方面:
●(一)證明交付貨物的證據(必須項)
通常情況下,我們收到涉案贓款的同時,也會交付給對方相應價值的物品。如果是黃金買賣,我們提供黃金的提貨單即可;如果是虛擬貨幣買賣,我們提供轉幣記錄即可;如果是外貿訂單,我們提供發貨單和報關單等手續即可。
●(二)證明貨物價值的證據(必須項)
需要證明貨物的價格合理,我們就要對貨物的價值評估提供相關的證據。如果是黃金等標準貨物的交易,我們提供標準貨物的價格記錄即可;如果是虛擬貨幣等波動較大但有交易所價格可以作為參照的,我們可以提供交易所的價格K線圖;如果是藝術品等非標準貨物的,一定要在交易前就留存好能體現相關物品價值的基本信息,不然事后很難證明合理價值。
●(三)證明交易對象的證據(必須項)
有合理對價才有善意取得,而有合理對價肯定就有交易對手方。而根據不同的交易場景,對交易對象證明程度的要求也不一樣。例如虛擬貨幣、游戲道具等物品的交易,往往不需要知曉對方的詳細身份信息,這種情況下我們只需要提交對方的微信號、手機號、銀行賬戶等能夠證明對方實名信息的證據即可。而像黃金等本身就要求登記身份的,則需要提供對方的身份登記表、身份證復印件等證據。
●(四)證明交易場景的證據(重要項)
有交易就有交易場景,但能否證明交易場景的情況,往往并不容易。根據交易場景的不同,我們可以提供相對應的證據。例如通過網絡平臺交易的,可以提供平臺的交易記錄;通過微信等通訊工具交易的,可以提供雙方的聊天記錄;通過線下進行交易的,可以提供現場的錄音或錄像等。
●(五)證明交易過程的證據(重要項)
針對交易的過程,我們只要證明自己盡到了核實義務,不存在重大過失即可。通常情況下,如果聯系人、付款人、收貨人一致的,就不需要再找額外的證據來做合理解釋了。但如果三者不一致,就需要提供授權委托書、聊天記錄、行業慣例等證據,來佐證你已經盡到了核實義務。
●(六)證明交易原因的證據(一般項)
這一點往往比較難以證明,好在可以通過前述證據間接證明,可以證據鏈的形式,證明自己不是因為非法債務清償或者其他違法犯罪活動而取得的即可。
●(七)其他證據(非必要項)
除以上證據外,我們還可以向辦案單位提供工作證明、社會公益活動證明、榮譽證明等證據,以便于更加充分地證明自己不存在或者沒必要以非法方式惡意取得的動機。
結語
善意取得制度不論在民事還是刑事法律體系中,都是一項重要的法律制度。正是因為善意取得制度的存在,才從法律層面有效地平衡了原權利人和善意受讓人之間的利益,有效地化解了市場經濟中的相關糾紛。但在刑事司法實踐中,善意取得制度的充分利用和有效落實還存在極大的優化空間,法治中國的建設,任重而道遠。本文涉及的觀點均系以學術角度分析撰寫,并不存在主觀上對于某一群體的偏向。郭律師謹藉此文可以更好地幫助司法實務的從業人員及相關善意第三人厘清其中的法律理論,衷心希望廣大人民群眾可以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本文為郭律師原創文章,禁止轉載
作者簡介
郭志浩律師,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西北政法大學兼職教授、中南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現任盈科深圳第六屆領導班子管委會委員、數字經濟法律事務部主任、實務研究工作委員會主任,同時兼任西北政法大學數字經濟與國家安全研究院院長、山西農業大學客座教授、深圳鏈協法律專委會主任等。多次被評為盈科全國優秀律師、領軍人才、十佳律師、2022年度《對話律師》封面人物等。曾辦理國內眾多重大敏感類案件,并成功進行過數十起刑事案件的無罪辯護,發表了數篇專業學術論文(部分為核心期刊),出版了國內首本區塊鏈行業的法律實務類專著《區塊鏈法律實務》(中國法律出版社),其經典案例也被編入《辯策》《盈論》《案說合規》等著作。多次受邀《新華社》《民主與法制》等國家級期刊的采訪,中國經營報、中國產經新聞、CCTV華夏之聲、新京報、法治日報、深圳特區報、廣州日報、浙江日報、南方都市報、南方周末報、財經雜志、時代財經、界面新聞、第一財經、天目新聞、金色財經、財經鏈新、鳳凰新聞、華爾街見聞、中華網、金融界等多家官方媒體均有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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