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一位線下多點執業的坐診醫師,持有醫師執業證書,也辦理了多點執業備案。但被檢查時卻未查到其多點執業備案信息,最終被罰款!這是為何呢?
據深圳衛生監督報道,深圳南山區 某個中醫館的一位醫師,被人投訴稱其醫生資質存在問題。
相關人員趕赴現場調查后,發現正在營業的該中醫館,提供的《營業執照》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均沒有問題。
之后,相關人員要求正在坐診的醫師小T出示相關資質證件。小T出示了《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執業范圍為中醫專業,執業資質為主治醫師,乍看之下似乎均沒什么問題。
但檢查人員很快就發現,主治醫師小T雖然取得了醫師執業證書,但其主要執業地點并不是其身坐診所在的這家中醫館,而是深圳另一家中醫診所。
那小T是不是來這家中醫館多點執業的呢?經查詢后,多點執業備案信息中也沒有小T現在坐診的這家中醫館。
經詢問后,醫師小T坦白承認入職時,辦理了多點執業注冊在該中醫館。但入職后沒多久,醫師小T就將主執業地點 變更至了 另一家醫療機構。
在醫師多點備案系統中,如果主執業地點辦理了變更后,其多點執業注冊信息將會自動失效。想要繼續多點執業,需要重新辦理該地的多點執業備案。
變更主執業地點后,或許是不重視沒有在意,或許是嫌麻煩,或許是一時疏忽忘記了,主治醫師小T并未重新辦理多點執業備案,繼續留在南山這家中醫館執業。
最終,相關檢查人員在查證屬實后,對該中醫院和醫師小T 均作出了警告+罰款的行政處罰。
《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規定:
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第一項
醫療衛生人員執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除法律、法規規定的特殊情形外,在注冊和備案的執業機構以外的醫療機構執業;違反第一項規定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七十九條第一項規定:
醫療機構開展執業活動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除法律、法規規定的特殊情形外,使用未注冊或者未備案在本機構的醫療衛生人員開展執業活動;違反第一項規定的,按照每使用一人一萬元的標準處以罰款;
這又是一起典型的反面案例,值得每一個正在多點職業的的醫生們知曉和警覺。
在變更業務、執業范圍和執業地點之后,多點執業的醫師,可隨時登錄“醫師電子化注冊信息系統”,實時更新查看監測注冊和備案狀態。
我們多點執業的醫生,切記不要再踩“變更主執業地點多點備案自動失效”這個坑啦!
信息來源:南山區衛生監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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