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艾薇兒·拉維尼」(Avril Lavigne)這個名字,相信不少80、90后,甚至70后都不會感覺陌生。
2002年,她穿著背心、工裝褲,打著領帶,腳踩一雙匡威帆布鞋,帶著她個性獨特的音樂席卷全球,幾乎成為了一代人的歐美音樂啟蒙者。
如今的知名女歌手碧梨(Billie Eilish),就是艾薇兒的小迷妹,還曾經說「是艾薇兒成就了今天的我」;韓國組合EXO的成員邊伯賢也提到過,他買的第一張專輯就是艾薇兒的。
可離奇的是,2013年到2015年間,當艾薇兒的歌唱事業正如日中天之時,她突然消失了好幾年。
至今為止,網絡上仍有傳聞說「艾薇兒早就已經死了,如今的艾薇兒是個替身」,同時還列舉出了大量的證據。
這可以說是國際音樂圈里,除了邁克爾.杰克遜假死論之外,信徒最多的都市傳說了。那么真相究竟是怎樣呢?今天我們就來講講歌手艾薇兒,以及她的死亡傳言。
千禧偶像
1984年9月27日,艾薇兒出生在加拿大安大略省貝爾維爾市(Belleville)。
她的母親具有英格蘭、蘇格蘭和德國血統,父親則是法裔加拿大人,因為希望女兒可以像鶯飛草長的四月一樣明媚動人,就用法語單詞「四月」(Avril)給她取名為「艾薇兒」。
艾薇兒的父親是個虔誠的基督教徒,全家人周末經常一起前往教堂。
兩歲時,小艾薇兒在回家的路上,隨意地唱起了圣歌《耶穌愛我》(Jesus loves me),把一旁的母親聽愣了。
艾薇兒歌聲動人,母親連連稱贊,從那天起全家人就將小艾薇兒稱為「小歌唱家」,也由此發掘出了艾薇兒的音樂天賦。
但是這一發掘不要緊,可苦了艾薇兒的哥哥和妹妹了,因為艾薇兒從此以后是日也唱,夜也唱,就連睡覺之前都要唱歌來哄自己睡著,搞得哥哥都忍不住捶墻抱怨。
5歲時,艾薇兒隨家人搬到了安大略省一個人口不足五千的小鎮中,在這里,她度過了一個非常自由的童年。
她不愛念書,上學時懶懶散散,經常被老師趕出教室,但幸運的是,她的父母并沒有強迫她用功讀書,反而是很支持艾薇兒的音樂夢想。
父親把家里的地下室改造成了她的錄音室,還給她買了一支麥克風、一個架子鼓、一個鍵盤和吉他,并對艾薇兒說「你每天都要在這里呆五個小時來練習」。
幾把
就這樣,除去上學和睡覺以外的所有時間,艾薇兒幾乎都泡在了錄音室里。
到了14歲時,她不僅會去參加鄉村集市表演、翻唱各類歌曲,而且還開始創作,已經可以寫出一首結構完整的歌了。
1999年,15歲的艾薇兒在一個電臺歌唱比賽中獲勝,得到了與加拿大歌手仙妮亞·唐恩一起演唱的機會。
這是艾薇兒第一次參與大型表演,面對著兩萬名觀眾唱歌,表演的成功使她更堅定了自己要做歌手的心。
而很快,夢想成真的時刻就來了。
同年12月,艾薇兒在一家書店里翻唱鄉村歌曲,底下就坐著星探克里夫·法布里,他看出了艾薇兒的潛力,并積極幫她聯系了阿里斯塔唱片公司的總裁里德,邀請他來聽艾薇兒唱歌。
那天晚上,里德被瑣事困擾,心情非常糟糕,但剛聽艾薇兒唱了半分鐘歌,他感覺心情全都變了,第一反應是:「天哪,我從來沒有聽過這樣的聲音。」
他當場就向艾薇兒拋出了橄欖枝,提出了兩張專輯的合約。
可合約到手后,真正的困難才顯現出來:不管是請什么樣的音樂人來創作,似乎都跟艾薇兒的嗓音不搭。
公司想讓艾薇兒走鄉村路線,但艾薇兒堅持不肯,她想要做朋克搖滾風格的音樂。最后耗了一年,雙方都不滿意,艾薇兒已經走到了要被遺棄的邊緣。
萬幸的是,幾經周轉,艾薇兒終于在2001年6月找到了適合自己的音樂團隊The Matrix,磨合出了幾首滿意的歌曲。
2001年底,艾薇兒的第一張專輯已經基本創作完成,公司建議將專輯內的一首歌曲《Anything But Ordinary》定為專輯名稱,但艾薇兒堅持選擇了簡單隨性的名字「Let Go」。
就這樣,2002年6月,公司幾乎是抱著試一試的心態,推出了艾薇兒的第一張專輯《Let Go》。
沒想到發行后,在全球范圍內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發行當年,在澳大利亞、加拿大以及英國的專輯榜上都拿下了冠軍,更是讓年僅17歲的艾薇兒成為了獲得冠軍專輯的最年輕的女歌手。
截止到2009年,專輯《Let Go》賣出了超過1600萬張。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單曲《Complicated》,直白地唱出了「世界上有很多人是虛偽的」。
歌詞寫道:「生活就是這個樣子;為什么非得把事情弄得那么復雜?」簡單直接地表達出了青少年們當下的想法,不少年輕歌迷都說:「我們真的完全可以理解她所唱的歌詞。」
美國資深樂評人湯姆·伯爾曼(Tom Berman)甚至說「艾薇兒定義了那個年代的流行音樂。」
除了音樂本身以外,艾薇兒獨特的造型和性格,也格外引人注目。
那段時間,引領歐美樂壇潮流的是小甜甜布蘭妮的honey honey美式甜妹風格,大家都熱衷穿性感的校服和短裙、化甜美的妝容。
而艾薇兒卻與之完全相反,她總是像個假小子,化著標志性的煙熏妝,穿背心、工裝褲,打領帶,再配上一雙匡威帆布鞋。
艾薇兒自己都說:「我從來沒想過成為一個正常人并擁有正常的生活方式,我一直是一個瘋狂的孩子。上學時我還會在頭發上纏小糖果包裝紙,只是為了顯得很奇怪。」
另類的造型風格讓艾薇兒一出道就被貼上了「anti Britney」(反布蘭妮)的標簽,人們總是習慣性地把艾薇兒看成是布蘭妮的對立面。
但艾薇兒本人其實很反感被人貼標簽,她說她并不是故意要呈現所謂的「反布蘭妮」造型,她不用別人教她要怎么做,這樣說她的人很粗魯、刻薄,也很愚蠢。
2004年5月,艾薇兒的第二張專輯《Under My Skin》發行,這一次同樣在澳大利亞、加拿大、日本、英國及美國的專輯榜上奪冠。
這張專輯的中文譯名是《酷到骨子里》,與之對應,艾薇兒的造型也變得更加具有個性,她將經典的滑板裝扮換成了黑色芭蕾舞裙。
2006年7月,勢頭正盛的艾薇兒選擇了結婚,對象是加拿大朋克樂隊SUM 41的主唱德瑞克·韋伯利Deryck Whibley。
艾薇兒17歲時認識他,19歲時和他約會,21歲時嫁給了他,這一切可以說是順風順水。而甜蜜的愛情很明顯也影響了艾薇兒的創作風格。
2007年4月,結婚后的艾薇兒,發行了專輯《The Best Damn Thing》,其中最熱門的單曲《Girlfriend》中有這樣一句歌詞:「我不喜歡你的女朋友,我認為你需要一個新的」。
她唱得自信張揚、明快大膽。這支單曲不僅成為了2007年全球數字下載最多的單曲,MV更是成為了第一個在YouTube上達到1億觀看次數的MV。
這張專輯的封面上,艾薇兒又變了一個樣子:她把頭發染成了金色,并且挑染了粉色,還穿起了緊身牛仔褲和高跟鞋這樣女性化的服裝。
隨后不久,艾薇兒又登上了《時尚芭莎》雜志。
有人質疑她穿衣風格的改變,艾薇兒則回應說:「領帶和背心,也只能在一定的時間和地點流行。現在我已經成年了,任何人從17歲到21歲,都會經歷很大改變」。
2009年10月9日,艾薇兒主動結束了與德瑞克·韋伯利的婚姻。
可能是因為艾薇兒張揚、個性的風格,當時很多人都認為這場離婚案會搞得一地雞毛
但事實上,艾薇兒與德瑞克·韋伯利分手分得相當平和,離婚后,二人也始終保持著良好的關系,甚至時不時仍會有音樂上的合作。
此后的幾年里,艾薇兒照舊忙著出自己的音樂專輯、賣個人品牌的香水和服裝,還籌建了個人慈善基金會「The Avril Lavigne Foundation,簡稱ALF」。
然而,到了2013年,紅極一時的艾薇兒毫無預警地消失在了公眾視線中。
與此同時,互聯網上開始瘋狂傳播一個陰謀論:真正的艾薇兒已經死了,現在的這個「艾薇兒」不過只是一個贗品罷了。
替身陰謀
2011年,巴西互聯網上出現了一個名為「Avril Está Morta」(艾薇兒已死)的博客賬號,此博客正是「艾薇兒替身論」的始作俑者。
據它所說,艾薇兒在2003年發行完首張專輯后就已經死亡,并被一個先前找好的替身所替代,以此來分散狗仔隊的注意力。
博客還列舉出了艾薇兒早已被替身取代的種種證據:首先是皮膚的粗糙程度和膚色的變化。
2003年時,艾薇兒的皮膚是很白的,可到了2010年左右,明顯泛紅,皮質也粗糙了許多。
其次,艾薇的胳膊上本來是有一顆痣的,可不知從何時起,這顆痣神奇的消失了。艾薇兒的鼻型也發生了明顯的變化,以前鼻翼很寬,現在又窄又挺。
我就偷偷吐槽一句,寫博客的這位巴西老鐵可能不知道什么叫做化妝和微整吧。
另外,博客還指出,艾薇兒的著裝風格與剛出道時相比,變化很大。以前艾薇兒最常穿褲裝,裝扮都很中性,現在卻常常穿裙裝,其中不乏一些甜美可愛風的裙子。
還有一個重要證據是,艾薇兒的第二張專輯名稱《Under My Skin》,直譯過來就是「藏在我的皮囊之下」或者「畫皮」。
這明顯是在暗示著「新的」艾薇兒生活在「真正的」艾薇兒的皮囊之下,而專輯封面上黑色的艾薇兒的名字,則意味著對死去的真正的艾薇兒的哀悼,「新的」艾薇兒則在自己的肩膀上放置了一個紅色的叉。
那么到底是誰在扮演現在的這個艾薇兒呢?答案是:梅麗莎.萬德拉Melissa Vandella。這個名字來自艾薇兒自己發出來的一張照片,她在手背上寫了一個名字「梅麗莎」。
完整點講這個替身故事是這樣的:艾薇兒17歲出道后,由于無法適應爆紅的生活,就找來了跟自己相似度極高的梅莉莎當自己的替身,艾薇兒還教梅莉莎唱歌,兩人因此成為閨蜜。
2003年,艾薇兒的爺爺過世,她因悲傷過度選擇輕生,唱片公司為了持續獲利,就將梅莉莎扶正,代替了「艾薇兒」。聽著確實有點故事會那味兒...
一開始這個博客的內容,還并沒有引起太多人的關注。
直到2015年10月1日,美國網絡新聞媒體BuzzFeed的一名記者瑞恩·布羅德里克,偶然從自己的巴西朋友那里聽到了這件事
單純覺得挺搞笑的,就把這當成一個笑話,截圖分享在了推特上,表示:「有一個來自巴西的陰謀論說艾薇兒死掉了,還被另一個人取代了。」
結果沒想到,許多人竟然信以為真,謠言這才開始全網瘋傳。
后來布羅德里克還專門寫了篇文章,題目就是《我是如何意外讓一個關于艾薇兒死亡的謠言走紅的》,以此來證明發起一個大型互聯網陰謀論是多么容易。
但是很顯然,這場謠言的生命力還是很旺盛的。不久后,又有網友整理出了艾薇兒不同時期的演唱片段,指出現在替身唱歌的調值,明顯比之前的艾薇兒要高:
總之,近些年來,網絡上關于艾薇兒被替身的傳言,一直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時不時地就會冒出來所謂的「新證據」。
有網友還對比了艾薇兒之前和現在的筆跡,發現筆跡也有變化。
還有人說艾薇兒是在與家人和朋友一起滑雪時意外去世的,甚至精準地說出了滑雪地點是「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溫哥華以北125公里的惠斯勒黑梳山滑雪勝地」,可以說是相當有鼻子有眼。
盡管艾薇兒本人也曾多次回應說自己根本沒死,活得好好的,這些都只是網友無聊時編出來的故事
但很多人就是不買賬,還指出艾薇兒在2013年發行第五張專輯之后,就在公眾視野之中消失了近2年,這一定跟替身之事有關。
那么,這個曾經火爆一時的音樂偶像,究竟是為何會突然消失呢?
浴火重生
時間倒回到2015年4月16日,沉寂了1年多的艾薇兒接受了美國晨間新聞性節目《早安美國》的采訪,首次公開了她消失的真正原因。
原來艾薇兒是得了一種很多人都不了解的疾病--萊姆病(Lyme disease)。
艾薇兒回憶,2013年4月的一個夜晚,她從睡夢中醒來,渾身是汗,肌肉酸痛腫脹,還感覺有些發燒。
她當時以為自己是患上了流感,于是便吃了一些緩解流感癥狀的藥,并沒有太在意。可接下來的一段時間里,艾薇兒的身體狀況迅速惡化,每天都昏昏欲睡、無精打采。
嚴重時,甚至無法動彈,連說話的力氣都沒有。艾薇兒一連在床上躺了5個月,有一次整整一周都沒有洗澡,她一度感覺自己快要死了。
期間她看了無數醫生,醫生們都認為她是患上了抑郁癥,或者慢性疲勞綜合癥
有些醫生甚至會故意不屑一顧地說,「艾薇兒,你為什么就不能起來去彈彈鋼琴呢?」,希望以此刺激她打起精神。
直到2013年底的一天,艾薇兒的一位熟悉萊姆病的朋友提醒她,會不會是患上了萊姆病,艾薇兒這才找到了相關專科醫生進行檢查。
2013年12月,艾薇兒被確診為萊姆病,此時距離她感染萊姆病已經過去了大半年,她錯過了最佳治療期。
仔細回憶后,艾薇兒想起,2013年春天,她在拍一支MV時,曾被蜱蟲叮咬,這應該就是導致她患上萊姆病的罪魁禍首。說到這兒,就不得不科普一下,究竟什么是萊姆病了。
萊姆病(Lyme disease)是由伯氏疏Shū螺旋體(Borrelia burgdorferi)細菌感染引起的一種疾病,人畜共患。
伯氏疏螺旋體細菌的自然宿主為老鼠,并會以蜱蟲為媒介傳染給人類。也就是說,人類通常是因為被攜帶細菌的蜱蟲叮咬,而患上萊姆病的。萬幸的是,萊姆病不會人傳人。
你可能會好奇,既然萊姆病只是細菌感染,那么它應該很容易被治愈才是呀,畢竟20世紀初,人類就發明了抗生素。
的確,抗生素治療對萊姆病非常有效,但是僅限于感染初期而已。如果沒有被及時治療的話,萊姆病病原體---伯氏疏螺旋體將會破壞人體組織。
一旦攻擊到神經系統,將需要幾月到幾年的長期治療和調養。部分感染者還會產生免疫系統障礙。
萊姆病的早期癥狀通常在被蜱蟲叮咬后的 3 到 30 天內出現。這個階段的病情癥狀有限,最常見的癥狀是皮膚會出現不痛不癢的紅斑,被稱為「游走性紅斑」。
這種紅斑呈環形,看上去就像是一個靶標或牛眼,一個大紅圈套著一個小紅點,中間是被蜱蟲叮咬的部位,紅疹向外圍擴散游走,在叮咬處周圍形成一圈透明地帶。
其他常見癥狀還包含發燒、頭痛,和疲倦。感染初期如果沒有得到妥善治療,隨后,感染者會出現心悸、手腳麻木、臉部單側或雙側麻痹等癥狀。
再往后發展,有的感染者還會患上久治不愈的關節炎。
大約10%至20%的感染者,即使經過妥善治療,細菌全部被清除,但依然會被關節痛、肌肉酸痛、頭痛、乏力等等一系列病痛所困擾。
這是萊姆病引起的免疫功能障礙所導致的:當細菌消失后,人體免疫系統會轉而攻擊自身組織和細胞,這也被稱為「治療后萊姆病綜合征(PTLDS)」。
由于蜱蟲的體積很小,很多人即使被蜱蟲叮咬了,也不自知,再加上萊姆病的很多癥狀和其他疾病非常類似,所以萊姆病常常很難被診斷出來。
可以說,萊姆病的后遺癥和高誤診率才是它真正可怕的地方,即便明星也無法幸免,除了艾薇兒,著名加拿大歌手Justin Bieber 賈斯汀·比伯也是萊姆病的受害者。
值得一提的一點是,除了傳播萊姆病,蜱蟲還是一個「吃貨殺手」,被孤星蜱蟲(Lone Star tick)叮咬后,你可能從此就要跟牛排、烤羊肉串、五花肉等紅肉說拜拜了。
孤星蜱蟲的雌性蟲背部有一顆白色星狀斑點,故而得名。
它主要生長在美國的東部、東南部和中西部地區,它的唾液中含有一種被稱為「阿爾法半乳糖」(alpha-gal)的物質,而牛、羊、豬肉等紅肉中也含有這種物質。
本來人體通過消化系統消化這種物質并不會出現什么特殊反應,但被孤星蜱蟲叮咬后,一切都變了。
孤星蜱蟲唾液中的「阿爾法半乳糖」會進入被叮咬者的血液,從而激發人體的免疫應答。
免疫細胞會拿個小本本悄悄地記下「阿爾法半乳糖」樣子,以后只要它一進入人體,就會被一眼辨認出來,各類免疫細胞蜂擁而至,人體也就隨即出現了發生在皮膚黏膜、呼吸系統、胃腸道、心血管系統的一系列過敏反應。
所以,如果你曾經愉快地吃了幾十年紅肉,突然從某一天開始,吃紅肉數小時后,出現了全身瘙癢、蕁麻疹、喉頭水腫、呼吸困難,甚至血壓突降、休克、抽搐等癥狀,那你可得好好想想最近有沒有被一個不起眼的小黑點叮咬過了…
蜱蟲在分類上屬于節肢動物門蛛形綱,是一種專性吸血的有害節肢動物,體形很小,一般在2-10毫米之間,而且叮咬時,會釋放一種麻醉劑,讓人很難察覺。
一旦發現自己身上附著有蜱蟲,最好的辦法是前往附近的醫院,請專業人士處理。
如果萬不得已,只能自己處理的話,切記不可粗暴地用手拔出,因為蜱蟲在受到刺激后,會更加奮力地往人體內鉆,并釋放更多含有毒素和病菌的唾液。
而且蜱蟲的口器如果斷于皮膚內,會更容易引起感染,必須通過手術取出。
正確地移除蜱蟲的方法是,用細頭鑷子輕輕夾住蜱蟲頭部,沿豎直方向緩緩用力向上拔。當皮膚凸起時,停留2-3分鐘,讓蜱蟲放松,再繼續往外拔。
整個過程盡量避免把蜱蟲的口器弄斷,一旦斷掉一定要去醫院處理。
蜱蟲叮咬雖然可怕,但大家也不必過于恐慌,因為蜱蟲只有持續附著在人體上24小時后,才會傳播萊姆病、紅肉過敏癥等疾病。只要24小時內,將蜱蟲安全取出,一般都不會被感染。
回到艾薇兒身上,確診萊姆病后,艾薇兒就回到了加拿大安大略省,跟家人住在一起,也因此停掉了大部分工作。
盡管痛苦,但與這波死神的較量,也讓艾薇兒更加理解了生命的意義。當身體恢復大半時,她開始為2015夏季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會錄制宣傳曲《Fly》。
在這首歌中,艾薇兒唱出了自己的心聲,其中一段歌詞翻譯成中文是:「你真的沒說過你感到沮喪,想放手嗎?
不,我們早就不被允許回頭看了?因為我們命中注定要飛向開闊的天空」。
在患病期間的一個晚上,艾薇兒一度以為自己快被死神拖走了,突然,她腦海中浮現出了很多歌詞,這讓她明白「音樂仍然活在她的靈魂里」。
她當即創作了一首充滿力量的歌:《Head Above Water》,表達溺水之人尋求一線生機的渴望,這首歌中文被譯作了「浴火重生」。
2018年9月19日,從與萊姆病的斗爭中取得了勝利的艾薇兒,復出發布了她的第六張專輯,專輯名稱就是「Head Above Water」(浴火重生)。
專輯推出不到半天的時間,就強勢空降34國的iTunes專輯榜第一名,用最大的音量向全世界官宣了艾薇兒回歸的消息。
專輯發行前夕,艾薇兒給粉絲們寫了一封信,信中她坦言,「我本不想在公眾面前討論自己的病情的,但我知道我必須談論它
不僅是因為萊姆病已經成為了我人生中的一段重要經歷,更是因為我必須要讓公眾知道,萊姆病可能帶來的危險。誰會想到被一只小蟲子咬了一口能受這么大的罪呢…
現在我的生活又掌握在了我自己的手中,可以創作音樂,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我希望這一切能觸動你,能給你帶來力量,鼓舞你,激勵你。」
2019年10月,為了進一步跟粉絲們拉近距離,艾薇兒在推特上發布了一段視頻,并公開了自己的電話號碼
表示不管粉絲有什么想聊的,關于她的歌、她的演唱會,甚至她的病,都可以打電話給她聊聊。
這波操作把粉絲們都驚到了,有粉絲表示,他真的試著撥打了電話,確實能打通,確實是艾薇兒的聲音,但這位粉絲自己卻激動地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重回舞臺之后,艾薇兒好像還是那個17歲時的少女。她畫著濃濃的煙熏妝,雖然外表強勢,但難掩內心的柔軟。
25歲與德瑞克·韋伯利Deryck Whibley離婚后,她又經歷了一次結婚、離婚,以及多次的分分合合,但從來沒有與前任鬧出過什么狗血新聞,反而是都成為了一生的摯友,甚至新專輯的錄制都是在前夫的工作室里完成的。
艾薇兒的粉絲感慨說:「她這些年經歷了疾病、經歷了失敗的婚姻、經歷了十年巔峰不再的時光
就像我們,經歷了高中、大學、工作、買房、結婚、生子、房貸,經歷996、職場pua,然后她帶著新歌回來了,還帶著17歲的光芒和囂張
她沒有被打敗,無論經歷了什么,還是可以做自己,還是可以保留自己的光芒,或許這就是偶像的意義。」
一切好像都變了,這個無數人青春時狂熱喜愛的偶像,如今已經39歲了,而她那批最早的歌迷,也早已從拿著mp3單曲循環的學生,變成了忙于生活和工作的大人。
但一切又好像都沒變。39歲的艾薇兒,仍然穿著自己喜歡的衣服,留著個性的挑染,唱著自己想唱的歌,喜歡她的歌迷,也依舊在聽著她的音樂。
如今,艾薇兒的complicated,已經在YouTube收獲了6.5億播放。評論區里,每隔幾個小時就會有新的留言。
有人借此回憶過去,說「這是我見過最2000年的東西」,也有人在此紀念神曲,說「2024年了,它仍然毫不過時」。
人們在這里聽著老歌,腦海里浮現的全都是有關千禧的記憶:那個充滿生命力的音樂少女,那個粗糙但又真實的年代,當然了,還有那個既叛逆又樂觀張揚的青春時期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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