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中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昆房開)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平陽縣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5日作出(2023)浙0326破申49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中昆房開破產清算,并于2023年12月20日作出(2023)浙0326破51號決定書,指定溫州誠達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擔任管理人。
為推進破產清算程序,管理人現需聘請律所參與中昆房開銷售合同糾紛訴訟。
一、服務委托事項
涉案金額及收費方式
中昆房開與溫某簽訂補充協議,將部分可售房源銷售給溫某,涉及訴訟標的2662.389萬元(可能需要扣除款項407萬元,最終以提起訴訟標的為準),需提起催收訴訟。
二、律所機構報價要求以及條件
1、參照溫州市破產管理人協會訴訟代理機構選聘工作指導意見,報價函中應明確訴訟代理案件的代理費用(本次報價為一次性報價,暨報價應包括一審、二審的代理費用),不接受費率報價。
2、參與報價的律所機構必須為入選溫州市破產管理人協會審計評估訴訟代理機構庫成員單位。
三、提供報價資料及要求
1、報價函(一次性包干報價方式)。
2、執業資格復印件。報價資料加蓋公章。
四、律所機構選定方式
按照最低報價原則,滿足詢價函中律所機構資格要求和響應的所有條件,報價最低的律所機構中標。報價資料應于2024年6月14日下午5點前郵寄(或發郵箱)給管理人,逾期視為放棄報名。
五、委托書的簽訂及款項的支付
中標的律所機構應在收到管理人的通知之日起3日內與管理人簽訂委托訴訟協議,代理費在處置資產分配(含溫安月回款)到位的3日內憑發票予以支付;同時,除上述代理費外,管理人不支付其他額外費用。
六、其他:
如需了解更多情況,請咨詢管理人。
聯系方式:施小旋13757720722
郵箱:691126523@qq.com
管理人地址:溫州市鹿城區市府路新益大廈A幢19層
來源:溫州市破產管理人協會 聲明:本文所采用信息和數據均來自政府相關部門,以及可信任媒體等公開渠道,但無法確保其完整性和準確性。本文觀點和數據不構成對房地產投資、買賣的依據,任何人因該觀點或者數據而導致的財產虧損,責任自負,本公眾號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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