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蒙山縣人民法院對一起排除妨害糾紛執行案件進行強制執行,執行干警來到某村,對阻礙他人出入通道的磚墻、木板等障礙物進行強制拆除,案件得以順利執結。
基本案情
吳某家與吳某太家系鄰居,彼此又是同族的親戚,因雙方多次發生矛盾,吳某太一家便在自家通往吳某家道路中間用水泥磚砌筑一條水泥磚墻,將路面封堵,致使吳某家車輛無法通行。吳某便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吳某太一家拆除砌筑起的水泥磚墻,并清除堆放在公共道路上的水泥板塊、水泥磚等雜物,恢復道路通行。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多次聯合相關部門對雙方當事人開展調解工作,但由于雙方積怨較深,調解未果。法院最終判令吳某太一家在判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將堆放在涉案道路上的水泥磚、水泥筒、木板等物予以清除,并將砌筑在該路東端的水泥磚墻拆除,恢復該路暢通。
判決生效后,吳某太一家將砌筑的水泥磚墻拆除,但是對于堆放在公共道路上的水泥板塊、水泥磚等雜物一直未履行拆除義務,影響吳某一家日常通行。于是,申請執行人吳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承辦法官考慮到雙方多年相鄰而居,多次上門溝通,并依法向其發出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要求其限期自動履行義務。由于吳某太一家仍拒不履行,法院最終決定采取強制執行措施,依法予以強制拆除。
依法強制執行
6月6日上午8時30分,蒙山縣法院22名執行干警前往現場開展強制執行工作。 執行現場,執行干警各司其職,迅速拉起警戒線,設置執行區域,測量涉案障礙物,執行法官指揮并監督工人快速進行拆除。
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情緒十分激動,意圖阻撓執行行動。 執行法官多次與被執行人一方做思想工作,對他們進行耐心疏導,釋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所要承擔的法律后果,被執行人情緒逐漸平復,執行行動順利進行。
在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鎮、村兩級干部的見證下,歷經一個多小時的拆除工作,水泥磚等障礙物拆除完畢。執行全程錄音錄像,確保了執行工作的公開透明,依法保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文字丨許 柯
圖片丨李小玉
編輯丨許 柯
審核丨陳法敏 蔣 旅
微 信 號:蒙山縣人民法院
新浪微博:@蒙山縣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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