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熱搜榜上掛著“上海Manner一男店員毆打女顧客”、“Manner店員潑顧客咖啡粉”、“Manner潑咖啡粉員工已被辭退”、“Manner有員工稱8小時內要做500杯咖啡”、“Manner單店平均收入8000元一天”這一系列關于Manner的詞條,估計很多人都不知道Manner是干啥的。
事實上,這波熱搜之所以能泛起輿論大浪,主要還是源于“上海Manner一男店員毆打女顧客”和“Manner店員潑顧客咖啡粉”。僅從字面意思來看,總覺得“這還了得”,顧客就喝杯咖啡,咋還受這窩囊氣,說好的上帝待遇呢?
可是仔細看過兩則事發視頻后,會覺得二手玫瑰的《命運》唱得恰當好處。歌詞里反復詠嘆“哎呀我說命運吶,人讓人受罪,生存吶”,以至于站在店員的立場看待“顧客是上帝”,總讓人感覺“人間不值得”。
人世間的敘事就是這樣,站在被服務的角度,會覺得當顧客真好,可是站在店員角度,分明顧客是魔鬼。尤其遇上愛投訴的顧客,一言不合就問“你叫什么”、“工號多少”,更有甚者,直接拿著品牌旗艦手機,懟著店員的臉就開拍。
這種時候,饒是有工作紀律約束著,但是怎能不感到崩潰呢?網上有很多人說“打工人何苦為難打工人”,可事實上,撇開店員和顧客的角色身份,回到赤條條的個體,誰又敢說活著不辛苦呢?
如此之下,要想攤開店員的崩潰,或許就要從“愛投訴”說起了。很多時候,這是一種維權話術,但是背后卻隱藏著一種“拿捏的權力”。我們都清楚,作為營利為目的公司,肯定是想盡一切辦法討好顧客,因此就會最大限度地約束員工給顧客好態度、好服務。
所以,只要顧客不高興,公司自然會懲罰員工,一方面是為殺雞儆猴,一方面是為顧客出氣。總之只要顧客不高興,員工自然會遭受公司處罰。這般邏輯下,就能理解,為何顧客的“投訴”碎碎念會成為沖突的導火索。畢竟,命門被拿捏,這誰受得了。
可問題是,店員除了是員工,他(她)們也是有基本社會尊嚴的獨立個體。在一定范圍內遷就顧客的催促和惡言,這可以理解。但要是好言好語迎來的依然是不友好,甚至是責難和推搡,那么只能讓劉歡附體唱《好漢歌》了。
就拿“上海Manner一男店員毆打女顧客”和“Manner店員潑顧客咖啡粉”來講,仔細“聽視頻”,會發現起沖突前,顧客都在反復強調投訴。坦率地講,要是顧客投訴后,店員只是被領導說幾句,估計店員也就忍了。
但一個殘酷的事實是,顧客一投訴,店員是要被扣獎金或工資的。毫不夸張地說,這是服務行業領域的“明規則”。平心而論,從管理角度出發、從商業利益考量,這都是可以沒毛病的,但要是回到人與人的互動上,總覺得人不應該被硬性規則給“冰化”和“固化”。
這么講,并不是說投訴就絕對不好。而是作為顧客不要動輒就“投訴”。而且投訴就投訴,請低調地、默默地投訴,不要一邊想著走程序維權,一邊又對程序維權進行踐踏。這導致,程序維權到頭來活像個兩面受氣的小媳婦,婆家不受待見,娘家也覺得窩囊。
而且我們都知道,凡是滿嘴投訴的顧客,往往其實也不去投訴。但是作為經營者和店員,面對著一眾顧客,自然是很尷尬,而尷尬累積到一定程度,自然就會走向憤怒。于是一不做二不休,該出手時就出手,劉歡附沒附體不知道,魯智深附體肯定是真的。
可即便這樣,我們在視頻里還是看到兩個店員在努力克制。男店員動手是在女顧客猛踹之后,女店員潑的是咖啡粉,而不是沖咖啡的熱水或剛充好的咖啡。所以,當評論區大部分人在聲討那兩個女顧客時,確實也該到重新定義“顧客是上帝”這個偏狹的敘事了,要不然,“投訴”這把達摩克利斯之劍,終究會讓打工人持續受傷、不斷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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