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誣告強奸,該怎么辦?
近期,一份刑事判決書(浙江省云和縣人民法院(2024)浙1125刑初45號)給出了標準答案。
蘭某某與郭某系男女朋友關系,后蘭某某提出分手,郭某不同意。雙方發生爭吵,多次報警調解未果。
為徹底與郭某分手,蘭某某想了一個辦法:與郭某發生性關系,誣告郭某強奸,讓其受到刑事追究。
2023年10月27日,蘭某某到郭某暫住的賓館房間,與郭某發生性關系,隨后報警,稱自己被郭某強奸。
公安機關以郭某涉嫌強奸罪為由,將其拘留。
檢察院在批準逮捕期間發現,蘭某某可能存在誣告陷害的犯罪線索,并對郭某做出不批準逮捕決定,并當日釋放郭某。
蘭某某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誣告陷害郭某的罪行。
法院一審判決蘭某某犯誣告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
本案郭某能獲得清白,離不開檢察院的明察秋毫。
若你被誣告強奸了,但沒有像郭某這么幸運,你該怎么辦呢?
你要向公安機關說明兩個問題:
1、你沒有強奸女孩,女孩自愿與你發生性關系;
2、女孩有可能誣告陷害你。
只說明這兩個問題,還遠遠不夠,你還要提交相關證據或證據線索,請公安機關查清這兩個事實。
證明女孩自愿與你發生性關系的證據,比如你們是情侶關系,微信聊天記錄、朋友圈照片、金錢往來、你們互相送的禮物,女孩自己主動到的賓館、賓館的監控視頻等等;
證明女孩可能誣告陷害你的證據線索,比如本案中,蘭某某曾在與葉某的微信聊天中,透露過想誣告陷害郭某的想法。
總之,雁過留聲,風過留痕,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你只要沒有強奸女孩,就不要害怕,相信法律會還你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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