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民告官就是難上難,有句俗語說的好:民不與官斗,因為在權力面前,你永遠都是弟弟。
6月22日,據澎湃新聞報道:河南洛陽新安縣城管局拖欠浙江一民營設計公司設計費675萬三年,債主上門催要,項目辦主任:“你該發律師函發律師函……不止你們一家,我們還有其他欠款,現在還沒有公司來起訴。我們是行政單位不是公司,去法院起訴了,法院也不會(怎么樣)。”
無獨有偶,6月3日,據新黃河新聞報道:遼寧鞍山市國土資源局9年前被一民營企業告上法庭,法院判令該局向興和公司返還土地出讓金并支付違約金,共計961萬余元。隨后的數年間里,案件執行卻頻頻受阻,興和公司在2022年收到部分執行款后,剩余的欠款一直無法到位。
上述兩個新聞,都是民營企業與政府部門行政單位產生的經濟糾紛,從報道中可以真實地看到民營企業的無奈,新安縣城管局項目負責人的無所謂口吻:愛起訴起訴,反正我們是行政單位,就是起訴了,也不能把我們怎么樣,一副老賴的嘴臉簡直呼之欲出。
遼寧鞍山的法院則是在處理案件時,一波三折,涉案金額一變再變,最后向上一推了事,執行難還真是“執行難”。
那么,為什么行政單位欠款就能這么理直氣壯不還、一拖再拖?誰給他們的勇氣?梁靜茹嗎?
認真想來,細細琢磨,這里有官本位思維作怪的因素,也有懶政的客觀原因。
首先,一部分官員認為行政單位代表的是政府,思維順延下來就成了。行政單位欠錢就是政府欠錢,政府是代表國家行使管理權力的,那也就代表是國家欠錢,整個社會都是國家的,國家欠你錢,怎么了?想要?等著吧。
其次,新官不理舊賬,前任的事,現任不愿意處理,因為單位賬戶上錢,給前任擦了屁股,自己就沒紙用,當然是能拖就拖,等自己調走后也就不會找自己麻煩了。
最后,每年單位財政賬戶上的錢是有限的,可是,窟窿那么多,先補哪一個?當然是要緊著重要的補咯,具體哪個重要些,必然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事了,你懂的。
地方政府行政單位在債務問題上一旦采取拖而不決,或者借用司法等強力機關強勢干預,這種解決問題的態度,將會嚴重損害政府誠信,導致政府商譽受損,直接打擊企業投資意愿,令地方經濟活動降溫、財政稅收逐步減少、營商環境持續惡化、外來客商減少、本地人口資金外流,從而形成一個惡性循環。
為官一任,造福一方,希望天下所有的公務員們共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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