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王小剛生前照片
陜西咸陽一精神分裂患者王小剛在被羈押六百多天后死亡,歿年48歲。
7月23日,筆者從王小剛親屬處獲悉,王小剛于23日下午被宣告死亡。接診醫院出具的《尸體解剖告知書》顯示,王小剛是因“疾病消化道出血、失血性休克、多器官功能衰竭”而去世。
“最好的設備、藥,該用的都用了。”ICU的醫生告訴王小剛的妹妹王小琴,王小剛7月20日入院時即搶救希望渺茫,“(醫生說)看守所送人過來時,王小剛意識就已經不清晰,沒多久就開始大量便血。我去看了,我哥哥渾身浮腫,腦袋腫得和籃球一樣,眼睛里全是膿,還多器官衰竭。”
王小剛是被咸陽市渭城區看守所的人送進醫院搶救的。20日凌晨,王小琴接到看守所工作人員電話,讓她趕去醫院,給王小剛簽手術同意書,“催命一樣,但我問啥病,對方一個字都不肯說。”最終為王小剛簽署手術知情同意書的是看守所負責人,落款時間為7月20日11時40分。
“我哥哥好好一個大活人,(怎么)突然就消化道出血住院?”據王小琴回憶,7月11日,她委托的辯護律師曾去看守所會見王小剛,“(律師說)從他說話、眼神來看,就是比較消瘦、營養不良,但是感覺還是很有生命力的。沒有人能想到,十幾天后,人就沒了。”
據悉,王小剛是咸陽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因犯故意傷害罪,一審獲刑十年,現正在咸陽市中級法院二審中。該案因牽扯“故意傷害”與“正當防衛”界限之爭,備受輿論關注。
據該案一審判決書,法院經審理查明,2022年9月28日早上,被害人馬某奎持刀與鄰居王某強(王小剛父親)發生言語沖突,馬某奎“多次舉起刀在空中比劃”。在王小剛父子與馬某奎爭辯期間,王小剛“舉起鋼管擊打”馬某奎頭部,后者隨即倒地,頭后部流血。馬某奎之子馬建軍得知此事后,開車趕往現場,“到達現場的馬建軍駕車沖撞坐在椅子上的王某強,將其撞倒,致其受傷,同時其駕駛的車輛將已扶坐在地上的馬某奎碾壓。”
案發當日下午,被害人馬某奎經搶救無效死亡。王小剛亦于當日在醫院被警方抓獲歸案,次日被采取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措施。同年10月31日,王小剛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拘,羈押于渭城區看守所。
在偵查階段,王小剛被鑒定患有精神分裂癥,在看守所需長期監督服藥。陜西欣安司法鑒定中心于2022年12月12日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顯示,王小剛在實施故意傷害行為時患精神分裂癥,評定為限制責任能力。“被鑒定人王小剛患精神分裂癥10余年,癥狀未得到完全緩解,目前社會功能明顯受損,不能堅持勞動。需要監督服藥治療,若不能堅持按量服藥治療,精神病性癥狀可能再次活躍,影響其接受處罰能力。”前述鑒定意見稱。
鑒于王小剛的身體及精神狀況,王小剛親屬和辯護律師曾多次為其申請取保候審,均遭拒絕。王小琴回憶稱,“從案發的22年、23年,再到今年,我和律師陸陸續續提交的取保,都被公檢法駁回。”
據悉,王小剛最近一次取保申請是二審辯護人本月4日提出的。該《取保候審申請書》稱,王小剛患有精神疾病,精神狀態極不穩定,健康狀況堪憂。咸陽市渭城區看守所工作人員近期多次聯系家屬送治療藥品,并稱王小剛近期多次“犯病”,還提到王小剛營養不良,讓家屬上些錢。王小剛目前的狀態已不適宜羈押,應獲得及時的檢查,并接受專業、有效的治療。
7月11日,王小琴和辯護律師前往咸陽中院面見王小剛案承辦法官,“(對于取保申請)法官說駁回了,因為你說他(王小剛)有(身體)問題,但是看守所沒有和我們(法院)說他有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王小剛的入所健康檢查表顯示,王小剛于2022年10月31日進入渭城區看守所時的身體狀況“正常”。
那王小剛緣何在羈押不到兩年時突然死亡?考慮到其近期身體狀況,司法機關是否應該及時變更強制措施?
對此,7月24日,咸陽市渭城區看守所一工作人員回應筆者稱,王小剛系因病死亡,“羈押時生病,得病(死亡)的嘛。”對于王小剛死亡事件詳情,該工作人員稱不便透露,須咨詢上級有關部門。
咸陽市中級法院有關工作人員則告訴筆者,其對王小剛死亡一事暫不知情,該案二審承辦法官暫時外出,不在辦公室。
被告人一方告訴筆者,目前對王小剛的尸檢、死因鑒定等工作正在推進中,“本案涉及的看守所、法院等司法工作人員可能已涉嫌玩忽職守、虐待被監管人等罪名。”
“只要給他按時吃藥,妥善護理,他是可以在某一階段表現正常的,現在卻含冤而去。我一定要為他討回公道,讓他閉上眼。”王小琴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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