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等1年4個月,馬翔宇終于等來一紙通報。
細看之后,卻讓人不免心生疑問,下面就部分內容略作梳理:
一、關于涉案金額
舉報內容:
在政府采購中圍標串標、虛設項目套取資金、利益輸送,涉案金額不低于 1700 萬元。
線索一:林曉麗相關,案值不低于 465 萬元;線索二:邁氏會展相關,案值不低于1075 萬元;線索三:改革創新處相關,案值為 48 萬元。
各線索均有詳細描述,并附合同、詢價記錄單、發票、錄音等具體證據。
核查情況:
經初步核查,2021年至2023年,在蘇州工業園區商務局2個咨詢類項目(合同金額113萬元)和3個服務類項目(合同金額734.1萬元)采購中,存在違反相關規定內定供應商以及圍標串標等問題。
疑問所在:
雖已說明是“初步核查”,但馬翔宇掌握的是不低于1700萬,核查出來的是847.1萬,相差很大。
下一步,能否組織專業機構、專業人員進行全面深入核查,界定款項性質,是搞準涉案金額的關鍵。
二、關于年度考核
舉報內容:
2021 年底,祝歡繞過本人簽字確認及黨組決議程序,秘密給予我“基本稱職”考核等次,這一情況在 2023年初被我發現,向組織部門申訴后,組織部門調查證實祝歡確實違反了組織程序,我確實完成了本職工作,聲稱會對祝歡進行第一種形態談話,但為“維護領導權威”,經“綜合研判”,維持“基本稱職”考核等次。
2023年8月10日,省委巡視組離開蘇州工業園區,在非法扣押我2022年度考核表半年之后,祝歡以我對其“進行了沒有根據的攻擊”為由,再度給予我“基本稱職”考核等次。
核查情況:
經核查,馬某某2021、2022年度考核等次是由蘇州工業園區商務局根據考核辦法和民主測評結果給出。從核查情況看,年度考核民主測評為會議現場打分,未發現人為授意指使的情況。
該局未將2021年度考核結果及時通知馬某某本人,情況屬實,蘇州工業園區黨工委組織部已對該局進行嚴肅批評。
疑問所在:
舉報中說組織部門調查證實祝歡違反了組織程序,而核查回應從字面上看卻又屬正常。
組織部門的結論和這次調查組的結論,到底誰的對?
另外,單位一把手打壓某下屬,不一定需要專門授意指使,那些迎合領導的人心照不宣地配合就夠了,這也是“上路子”的起碼要求。
三、關于“將清華大學畢業的候選人排除出錄取名單”問題
舉報內容:
2024 年 6 月,祝歡在新一輪園區管委會人才引進過程中要求將所有清華大學畢業的候選人排除出錄取名單,其理由為“清華的不上路子”。
核查情況:
經核查,蘇州工業園區管委會人員招錄和人才引進工作由園區組織人事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并非由用人單位主導,不存在將特定大學的畢業生排除在外的情況。
疑問所在:
馬翔宇說的有時間、有事項、有原話,是他撒謊胡編,還是核查工作不夠深入?
四、關于被車撞問題
舉報內容:
2022 年 10 月 29 日,我被背后駛來的車輛撞飛,頭部及四肢軟組織受傷。(懷疑跟祝某有關)
核查情況:
經核查,2022年10月29日下午,馬某某沿蘇州工業園區星湖街騎行自行車時,被賈某(事發時系蘇州某項目工地瓦工)所駕電動自行車追尾,致馬某某跌地受傷、眼鏡受損。經交警部門認定,賈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賈某一次性賠償馬某某人民幣2000元。
經公安機關調查和此次核查,祝某和賈某無直接或間接關聯,不存在祝某指使賈某的情況。
疑問所在:
這個事不妄作推斷。僅從其回應的表述看,弄一個人,或讓誰吃點苦頭,和“打手”一定要有什么關系嗎?
五、關于派出所通知“接受問話”問題
舉報內容:
2024年1月28日,我接到湖東派出所電話,另有兩名輔警登門,湖東派出所及輔警同志被告知我購買了爛尾房,他們接到命令來要求我不要去南京或者北京,但我從未購買過所謂的爛尾房。
另外,馬翔宇告訴記者:
2024年7月22日,他向蘇州市政府寄了一封掛號信。7月26日,他看到信件已被門衛室簽收,隨后接到屬地派出所電話,要求他到派出所核實相關情況。
在7月28日的公開實名舉報引發關注之后,接到屬地派出所電話,要求與其見面核實情況。
7月30日,馬翔宇曝光了春節一名警察給自己打電話的錄音,警察也不明白為何要群防群控馬翔宇,告訴馬翔宇是上面讓人盯著他,不要去北京、南京非法上訪,并提醒他注意安全。
核查情況:
經核查,2024年7月9日、17日,蘇州工業園區管委會大樓內的宣傳展板兩次被人涂抹,造成展板上3人的肖像污損。相關當事人報警。屬地派出所調看事發區域及周邊公共監控錄像后,初步認定為馬某某所為,7月26日電話通知馬某某到派出所核實情況。
疑問所在:
不知肖像污損與爛尾樓有何關系,與群防群控有何關系,與“去北京、南京非法上訪”有何關系?
六、關于舉報后1年4個月無任何反饋問題
反映內容:
我實名向蘇州市紀委監委舉報蘇州工業園區商務局局長祝歡在政府采購中圍標串標,虛設項目套取資金,利益輸送,向省委巡視組提供假材料一案,距2023年3月13日正式受理,已經過去一年零四個月了,至今沒有反饋。
核查情況:
專項工作組發現,在前期處理馬某某舉報反映問題的過程中,相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存在執行制度不嚴、工作質效不高、工作方式方法簡單等問題,將依據相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7月29日的回應:
馬翔宇于2023年3月實名舉報后,紀檢監察機關等隨即開展核查。在此過程中,馬翔宇陸續反映新的情況,相關部門持續跟進。近期視頻中又涉及新的問題,專項工作組將根據核查情況,實事求是依規依紀依法處理,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疑問所在:
以前舉報1年4個月了毫無回音,現在網上實名舉報動靜大了,幾天就可以搞出核查通報。1年多時間不充裕,或是舉報太多忙不過來,還是另有原因?“持續跟進”幾個字就能解釋這一問題嗎?
僅僅是執行制度不嚴、工作質效不高、工作方式方法簡單?有沒有失職瀆職問題?“將依據相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如果屬于失職瀆職,這樣顯然是不夠的。
歸結起來,目前的核查結果,認為祝歡打擊報復、考核不公、排擠清華畢業生、指使他人威脅生命安全、警方傳喚舉報人、學歷造假等,均不屬實。也就是除了犯內定供應商、圍標串標所謂的“普遍性”錯誤之外,并不存在其他問題。
通報材料也是避重就輕,對核心問題輕描淡寫,細枝末節卻不惜筆墨。下一步真的需要深挖徹查,依紀依法嚴肅處理,這樣才能取信于民。
許多人說,馬翔宇是難能可貴的一束光。
這束光,過去受到了傷害,希望不要再一次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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